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批捕权和审查起诉权是刑事检察的两项重要职权,而在捕诉分设的制度框架下,批捕和审查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冲突和矛盾。本文指出如何协调两者关系成为刑事检察的重要课题,从司法实践出发,针对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讨论回归捕诉合一有一定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背景下,捕诉合一的合理根据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整合、办案权限的下放以及追责机制的强化。捕诉合一的实效在于提高办案效率、强化侦查监督、保障审前辩护、减少审前羁押和强化监督制约。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定倾向性问题。对此,完善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的关键在于:优化捕诉关系,进一步开展逮捕案件司法化审查,细化对侦查的引导机制,平衡检察机关的办案节奏,明确检察官依法履职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3.
邓洪涛 《法制与社会》2011,(33):158-160
逮捕羁押的决定权是否应由法官来行使,对于降低逮捕羁押率并不具有重要意义,将逮捕羁押权交由法官行使,势必引发审判阶段司法能否中立和超然的问题,这一问题在我国还会表现地更为明显。批捕人员并非没有追查犯罪的职能,而公诉人也并非在所有时刻对嫌疑人都持倾向性意见和态度;捕诉合一并不会出现人们想象中的那些弊端;对于某些弊端虽然其无法避免,但并不会导致这些问题比在捕诉分离时更加严重。所以对于捕诉合一,应在理性批判的基础上对其给予正确的评价。  相似文献   

4.
论检察机关批捕权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审判前程序中,世界各国普遍确立了令状原则,即引入一个中立的、不具有追诉倾向的裁判者,通常是法院或法官来对强制性处分的实施进行司法控制,以保障人权,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但就我国现行的宪政体制和司法状况而言,确立西方式的令状原则却未必可行。笔者主张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保留检察院的批捕权,重塑检察官品格,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人身保护令制度。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批捕权废除论存在着三方面的认识误区:首先,国际人权文件并未将批捕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法院,而是为检察机关预留了空间;其次,令状签发程序并非诉讼程序,其对签发主体中立性的要求明显低于司法救济程序;最后,应当在本土的司法体制语境中考察检察官的中立性问题。  相似文献   

6.
路聪 《法制与社会》2010,(21):121-122
批捕权的配置关系到司法体制的整体性、科学性和效率性,同时也关系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在对批捕权进行配置时,应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本文在对我国批捕权现状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对批捕权的配置提出了相关构想。  相似文献   

7.
批捕权的合理设置体现了整个逮捕过程的合理性,在防止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力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捕诉一体"改革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仍存在着监督动力不足、监督能力不强、监督线索来源渠道不畅、监督案件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这些问题源于侦查监督理念存在偏差、业务指导考评机制不完善以及刑事侦查活动日趋规范化等主客观原因。新形势下加强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机关需要在侦查监督人员培养、机制完善和案件办理方面综合施策,重点采取引导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提升侦查监督工作能力、发挥通报考评引领作用、主动挖掘监督线索、建立检警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升侦查监督质量和效果等措施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9.
职务犯罪批捕权上提一级后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上,下级检察机关要健全机制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建立上下畅通,左右联动的侦,捕,诉衔接机制保证案件质量,要完善考核标准,厘清错案责任,要对上级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0.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规定中明确省级以下的检察机关侦查的贪污贿赂等案件的批准逮捕权将自2009年9月1日起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部门行使。这一规定在基层检察院的反贪部门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议论纷纷。笔者在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了五年,并且也曾经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过三年,  相似文献   

11.
刘芸 《法制与社会》2011,(34):145-146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权由检察机关行使,与国外将批捕权设置在法院不同,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与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有其合理性也有一定的缺陷。检察院对自侦案件需要逮捕的,省级以下检察院需要将案件呈送上级检察院审批,强化了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12.
王乐男 《行政与法》2021,(7):99-109
"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改变了原有的刑事诉讼格局,导致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空间被大大压缩,但审查逮捕阶段的辩护无法填补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功效减损,且检警一体化与检察机关专业化分工也对律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有效辩护",有必要调整检察官考评机制,前移律师阅卷权,增加审查逮捕时对律师的告知...  相似文献   

13.
近几年来,随着刑事司法领域中某些错案的披露,学者们开始审视我国刑事司法程序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中负有公诉职责的检察机关同时享有批捕权问题更是备受争议。为了合理地配置司法资源,有效地实现司法运作的最终目的——公平与效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的法律监督功能,就有必要重新考察逮捕这一强制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的多重作用,认清逮捕与羁押之间的关系以及造成羁押率居高不下和超期羁押的痼疾久治难愈的真正原因,  相似文献   

14.
15.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国检察机关试行自侦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文件规定,省级以下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决定。这次改革目的在于加强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侦查工作的监督制约,  相似文献   

16.
侦查监督部门与公诉部门实行捕诉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利于形成办案合力,提高法律监督效率与打击犯罪的力度。然而,捕诉联动机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不能回避的问题。基于此,我们对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实施捕诉联动工作的情况展开调查,实事求是地归纳总结捕诉联动机制在执行中产生的操作障碍与困惑,并提出改变相关不合理现状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优化捕诉联动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  相似文献   

17.
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学术界开始关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权的归属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权应当取消。另一种观点则对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权持肯定态度。在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结构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的前提下,由检察机关来行使审查批捕权是恰当的,适合目前的刑事司法现状。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但是相关的具体实施举措还没有出台,故本文以反贪工作为视角,就该规定在具体实施上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在布林卡特诉意大利案中,欧洲人权法院判决认定意大利检察官行使逮捕权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的规定。1988年《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废除了检察逮捕权,将逮捕权统一配置给初步侦查法官。这并不意味着意大利实行绝对的捕诉分离模式,其废除检察逮捕权的理由并不适用于我国。尽管如此,意大利关于保障逮捕权的司法属性和加强权力制约的内容仍然值得我国吸收借鉴。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