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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粤市监规字〔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开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2.
<正>粤市监规字〔2022〕6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经专项清理,省局决定废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3号)等7份规范性文件。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相似文献   

3.
<正>粤办函〔2023〕26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发展壮大农村经营主体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相似文献   

4.
<正>粤办函〔2023〕1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2023年1月12日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  相似文献   

5.
<正>粤办函〔2022〕21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2022年6月24日广东省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实施方案  相似文献   

6.
<正>粤药监规许〔2022〕3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于4月20日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2年11月7日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与备案实施细则  相似文献   

7.
<正>粤建城〔2023〕9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气象局反映。  相似文献   

8.
<正>粤市监规字〔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的指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月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的指引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提升我省“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成效,  相似文献   

9.
<正>粤药监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于2023年3月13日经省药品监管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粤府办〔2023〕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2023年3月11日广东省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我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正>粤发改规〔2023〕6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有关要求,为规范我省公证服务价格,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证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粤金监规〔2022〕1号广州、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市金融工作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南沙金融工作局、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已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司法厅审核,现予印发,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正>粤发改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司法鉴定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5月6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司法鉴定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相似文献   

14.
<正>粤建规范〔2022〕2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人民防空、档案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2022年10月18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档案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相似文献   

15.
<正>粤府〔2023〕2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相似文献   

16.
<正>粤发改规〔2022〕10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管局(委)、交通运输局(委)、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停车设施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及国家和省推动停车设施发展相关政策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17.
<正>粤办函〔2023〕3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相似文献   

18.
<正>甬政办发[2017]1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1月3日关于发挥服务市场主体职能努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市市场监管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大力服  相似文献   

19.
<正>汕府办[2015]2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6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相似文献   

20.
<正>粤粮规〔2023〕2号各地级以上市粮食和储备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广东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广东省分行对《广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广东省省级储备粮代储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粮食和储备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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