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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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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明确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于对相关条文中的有关“物”的概念内涵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司法实务领域或学术领域有诸多分歧。需要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对该罪涉及“物”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具体分析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相似文献   

2.
侵占罪的客体不宜简单地概括为公私财物所有权,而应称之为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仅包括动产还应包括不动产。  相似文献   

3.
侵占罪的司法适用问题研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确认定侵占罪必须归结到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合理理解、阐释上,产生"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状态的法律行为或事实主要有他人的委托,行为人的借用,行为人的租赁,行为人对担保物的占有,个人合伙财产的经手管理,无因管理财物,不当得利等.如何界定"遗忘物"关系到行为的罪与非罪,也是区别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问题.  相似文献   

4.
作为刑法增设的罪名,侵占罪的相关规定一直存在着争议。从客体上看,侵占罪的客体包括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包括合法持有或管理的不动产和本身不具有实体形态、依附于其他载体存在并具一定经济价值的无形物。作为告诉才处理的罪名,侵占罪告诉的主体应按法定程序,严格控制为被害人、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  相似文献   

5.
从侵占罪的概念、种类、犯罪对象、侵占行为和告诉制度方面对我国与外国的规定进行比较,以期对我国侵占罪的立法完善、理论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6.
侵占罪立法例的出现迄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西方国家关于本罪的理论已经相当完备,然而新中国刑法直到1997年3月才设立了该罪。因此,在有关该罪的理论基本上是空白的情况下,加快其理论研究用以指导司法实践实属当务之急。本此意旨,本文就我国侵占罪体系中的具体罪名、犯罪构成和争论较太的一些问题,较为全面、深入地发表了见解。  相似文献   

7.
占有是民法和刑法中的重要概念。刑法占有源自民法占有概念体系,但刑法学界往往强调其特殊性,忽视其同质性。在我国占有辅助人对物之占有,在民法或刑法中都不被认可。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具有特殊性,这使得占有辅助人的行为认定变得模糊不清。对等关系人的占有是简单的共同占有,共有人之一擅自处分占有物,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被委托的封缄物中内容物属于委托人单独占有,没有受托人占有或共同占有之余地。  相似文献   

8.
新刑法典新增加的侵占罪立法的诉讼形式一律作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如诉讼主体不明确、举证困难以及刑民不分等疑问和空白,本文就侵占罪的立法不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9.
侵占罪的管辖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侵占罪没有管辖权,但可接受被害人的报案并可依法采取一定的紧急措施。检察院对侵占罪没有公诉权,它对被害人的代为告诉仍然没有脱离自诉程序的范围。法院对于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侵占案件不应当开庭审理,而应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建议增加“在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对侵占罪行使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0.
论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自新刑法增设侵占罪以来,有关该罪犯罪对象的认识就一直难以统一。笔者认为,现行刑法规定的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不包括公共财物、遗失物,但是这种规定并不合理,也难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同时笔者认为,在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拒不退还占有的财物,也不能认定构成侵占罪,而只能依据民事调整方法处理。  相似文献   

11.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在性质方面的根本差别在于:职务侵占罪除了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产之外,还存在对"信赖利益的破坏",即对社会诚信的践踏。只要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盗窃罪的客观表现是一般主体秘密窃取公私财产,彼此之间没有交集性质的"信赖"。  相似文献   

12.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认定职务侵占罪的关键问题,其与"职权的便利"、"公司、企业、其他单位管理事物的便利"及"工作上的便利"各不相同,对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理解为合法职务的行为人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  相似文献   

13.
盗窃罪与侵占罪是一组排他关系的财产犯罪,二罪在行为方式上有区分界限。盗窃罪的行为方式不以秘密性为必要,不允许有暴力,平和地破坏原占有关系是盗窃罪行为的本质特征;非法占为己有是侵占行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是非法占为己有的进一步明确,并不是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要素,易占有为所有是侵占罪行为的本质特征。因而,盗窃罪与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上的界限并不在于行为的秘密性,也不在于是否可以以作为的方式实行,而是侵害占有方式的不同:前者是平和地破坏原占有关系,后者是易占有为所有。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客体是一个研究相对薄弱同时又广受争议的范畴。文章从犯罪客体与犯罪构成、犯罪对象、法条竞合的关系入手,重新审视犯罪客体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犯罪客体的相关范畴,从而让犯罪客体的潜在价值真正发挥出来。  相似文献   

15.
已有观点对于票据诈骗罪犯罪客体的认识,囿于“纯刑法”或者“纯公法”的思维方式,认为其主要客体是票据管理秩序。然而,对于此问题应从整个法律体系(刑法与其他部门法或者公法与私法的关系)的角度,并结合刑法分则的体系结构进行整体把握。本罪的主要客体应该是“票据流通秩序”,而不是所谓的“票据管理秩序”,二者分别代表了“公”和“私”两种不同的法益。  相似文献   

16.
关于非法行医罪侵犯的客体,应当明确的是,本罪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同时也是对公共卫生的侵犯,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医疗机构和医务从业人员的管理秩序是主要客体,公共卫生是次要客体。  相似文献   

17.
合同诈骗是从普通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 ,它在具备了普通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 ,在侵犯的客体、利用的工具、行为方式等方面具有自身的个性。合同诈骗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权利和市场交易秩序及法治秩序 ;犯罪对象除财物外 ,还应包括财产性利益 ;作为诈骗工具的“合同”应当是具有规范市场行为性质的合同 ,包括口头合同 ;非法占有的故意是直接故意 ,可结合客观行为进行推定。  相似文献   

18.
再论犯罪客体的概念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传统刑法理论中,关于犯罪客体的概念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将现行的犯罪客体概念修正为: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侵犯的、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国家、社会、集体组织和公民个人的权益,易于人们接受和理解,也避免了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发生矛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将侵占特定款物的行为纳入贪污罪 ,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按犯罪目的不同划分为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两种罪行而区别适用刑罚并将挪用特定款物罪归类于侵犯财产罪的立法模式不妥当 ,应专设侵占特定款物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并将其归类于贪污贿赂罪之中。侵占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是有明显区别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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