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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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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首次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在广大农村,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必须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确立恰当的乡村关系.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首次纳入中国特色政治制度范畴,这是我们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生动体现.在广大农村,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必须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确立恰当的乡村关系.  相似文献   

3.
自20世纪80年代农村实施以落实农户土地经营权为核心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被取消,渐而形成乡镇一级设政权与乡镇以下村实行村民自治,二者并存的"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模式。30多年的实践表明,"乡政村治"模式基本适应我国乡村治理,同时在具体运行中暴露了不少问题和不足,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事关新农村建设乃至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大局。  相似文献   

4.
乡政村治治理格局和模式既保证了国家赋予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有效运行,又为基层社会提供了新的稳定秩序。但在新形势下,乡政村治治理格局中乡镇机构内部、村庄场域内部、乡村之间的关系仍存在一些不足。从乡村社会实际出发,重构乡村关系协调机制是乡政村治治理格局中乡村关系和谐发展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5.
李晓鹏 《求实》2015,(4):84-91
村民自治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根据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所实行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从国家建构的角度去考察可以发现,乡村的自治权利来源于国家政权的让渡和授予。在当前制度不完备的情况下,"乡政村治"体制运转中经常出现乡镇政权凭借其对权力和资源占有的优势地位,将压力转嫁给自治乡村,从而对村民自治造成了侵蚀和损害。理顺"乡政"与"村治"的关系是实现"乡政村治"体制良性运转的前提。村民自治本质上是授权自治,由此构成乡镇政权与自治村庄之间的双向制约关系,乡村协助乡镇完成国家政权的任务构成了乡镇政权保障村民自治的前提。  相似文献   

6.
现阶段的乡政村治在权力运作上,存在着"附属行政化"和"过度自治化"两种极端模式.它们的形成,既有主观上的认识误差,也有客观上经济政治状况的制约,还有体制内和体制外因素的影响等.本文在分析这些根源的基础上,试图寻求新型的乡政村治权力运作模式,即"民主合作化"的合法性逻辑,以期达成乡政与村治权力的大致平衡与良性互动,促使乡政村治健康和谐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现阶段的乡政村治在权力运作上,存在着"附属行政化"和"过度自治化"两种极端模式.它们的形成,既有主观上的认识误差,也有客观上经济政治状况的制约,还有体制内和体制外因素的影响等.本文在分析这些根源的基础上,试图寻求新型的乡政村治权力运作模式,即"民主合作化"的合法性逻辑,以期达成乡政与村治权力的大致平衡与良性互动,促使乡政村治健康和谐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崔建国 《唯实》2012,(7):59-61
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国家行政权力深入农村基层,"公社"和"大队"之间成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宪法赋予村民以自治权,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实现村民自治去行政化从而强化村民自治能力,是实现"乡政村治"良性互动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9.
伴随我国乡村国情的变迁,现行的“乡政村治”的治理体制面临巨大挑战,“撤并乡镇”的治理体制改革模式也深陷困境。构建“县政乡治村派”的新型乡村治理体制,实现从“村自治”到“乡自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民主事业发展的新航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佳治理体制。  相似文献   

10.
以浙东农村和关中农村为例,文章认为通过资源的互补,乡镇政权和富人阶层之间形成了互惠同盟的关系,共享了同一套发展理念,使乡镇政权在财政资源匮乏的状况下获得了政绩,富人则实现了从单一化、个体性的经济精英到综合型和具有公共性的乡村权威的身份转换。乡镇政权和富人阶层双赢的关系,使"富人治村"现象呈现出明显的发展态势,由此引发的实践后果理应引起我们必要的关注。  相似文献   

11.
乡村社会各治理主体在各自权力、职责范围基础上的行为模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形成乡村治理结构。建国以来,我国的乡村治理结构的演变大体可以划分为区-乡(村)-组结构(1950-1953年)、区-乡镇-组结构(1954-1958年)、人民公社制结构(1958-1982年)和乡政村治结构(1983年-现今)四个阶段。我国乡村治理结构的演变历程启示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构建乡村治理结构不仅要与时俱进、因地制宜,而且构建的乡村治理结构还应该是多元互动的,如此才能实现城乡和谐发展和乡村社会的善治。  相似文献   

12.
乡政村治:农村社区管理的新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众所周知,在我国广大农村社区,实行的是乡政村治的管理模式.所谓乡政村治,是指乡镇按照国家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组成为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镇以下则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即实行乡镇行政体制下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行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由此可见,乡政村治,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在农村社区所实行的两种不同功能和结构的治理形式,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在农村的表现.  相似文献   

13.
去年12月8日,重庆市奉节县政府网刊登了一则题为《石岗乡开万人大会,干部向群众报告自己做了些啥》的新闻,一经刊出就激起了千层浪,不少媒体纷纷转载或跟进报道。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12月1日至7  相似文献   

14.
"在乡政村治"的乡村治理格局下,村干部的地位日益凸显.因此,当下乡村治理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村干部的积极性问题;另一方面是村干部行为的合法化问题.但是,从制度安排来看,既有村干部报酬补偿机制对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都不能有效地解决.而"村财(账)乡管"与"村用省管"的办法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建立村干部报酬的合理分担与补偿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在对当前村干部报酬补偿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后,提出了采取"国家财政拿一点,集体经济出一点,农民群众负担一点"的办法来解决村干部报酬补偿问题的政策设计.  相似文献   

15.
村民自治背景下和谐乡村关系之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村民自治的大背景下,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影响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变量.在村民自治的进程中,一些地方乡村关系存在不和谐现象,乡镇政府过分干预村民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的行政化、散漫化造成了乡村关系的失调与紧张,给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与治理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乡村关系不和谐有乡村干部素质的因素,但更多的是体制性因素.构建和谐乡村关系,应提高广大乡村干部素质,更应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相似文献   

16.
不合时宜的单一治理、日益壮大的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治理理论等,都在宣告——"合作共治"的政社关系将是其改革的最终归宿。合作共治的基础来源于理念的一致性、优势的互补性、合作的长期性。合作共治的类型包括项目型、替代型、互惠型的合作共治。"合作共治"作为政社关系范式变迁的新方向,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第五个现代化"所必须的一种社会治理关系架构。  相似文献   

17.
邓斌  郭春甫  冉志 《探索》2006,(3):69-72
村民自治在我国农村已推行多年,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居于首位。有必要根据当前村民自治中选举运行现状并分析乡村关系、两委关系、宗族派性关系对村级民主选举制度的影响,从制度和意识方面给出改善民主选举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18.
乡村政治关系错位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对村级事务的越权干预及与之相联系的村委会的自治角色难以确立。乡村政治关系错位的原因包括乡村政治与经济发展战略的矛盾,压力型行政体制,乡级政权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张力,制度供给短缺,财税制度的缺陷,党政关系下的“两委”体制等六方面。解决乡村政治关系错位应注意充分考虑乡村政治关系是国家政治关系在次级政治体制中的反映,是“宏观体制困境在基层的映射”这一现实情况,既要考虑宏观政治体制改革,也要同步改革乡镇行政体制。  相似文献   

19.
“在乡政村治”的乡镇治理格局下,杆干部的地位日益凸显。因此,当下乡村治理必须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村干部的积极性问题;另一方面是村干部行为的合法化问题。但是,从制度安排来看,既有村干部报酬补偿机制对上述两个方面的问题都不能有效地解决。而“村财(帐)乡管”与“村用省管”的办法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建立村干部报酬的合理分担与补偿机制就显得尤为迫切。本文在对当前村干部报酬补偿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后,提出采取“国家财政拿一点,集体经济出一点,农民群众负担一点”的办法来解决村干部报酬补偿问题的政策设计。  相似文献   

20.
中国乡村社会的治理与乡制变迁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国传统社会千年相承的乡村体制只是在近百年内才发生转型.在乡制的转型中,虽然交织着国家权力强化与社会力量成长的矛盾性发展,但占主流的始终是前者.自晚清以降,支配与指导乡制改革的价值理念始终是工具主义,即仅仅将它作为强化国家权力控制力的手段,作为一种新的更有效的治理工具,而没有同时强调其制约国家权力、维护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内在价值.因此,一旦国家权力感到不再需要,就完全有可能将基层政权的民主自治性质弃之不顾.这种缺陷,既直接反应在乡制变迁的曲折历程上,也反应在现行乡镇体制的实际运作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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