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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甬贸局市[2013]10号各县(市)区商务(经发)局、财政局:为加强我市商业网点及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补助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宁波市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宁波市贸易局宁波市财政局2013年9月23日  相似文献   

2.
财建[2012]4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加强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预算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央公路水毁抢修保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加强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部制定了《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4.
财农[201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为加强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1.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中央财政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申请报告(范本)(略,详情请登录财政部网站)  相似文献   

5.
财社[201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6.
财社〔2011〕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相似文献   

7.
财农[2011]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财政部、水利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  相似文献   

8.
财教[2015]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为加强和规范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特殊教育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鄂财农规[2017]23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农机、农村能源、经管)局(委、办):为加强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定了《湖北省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0.
正甬农发[2019]235号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为了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升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宁波实际,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SDPR-2017-0130012鲁财综[2017]12号各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216号)等规定,我们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相似文献   

13.
正财社〔2017〕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黑垦局办文[2013]58号九三、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管理局,各有关农牧场:现将《黑龙江垦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9月2日黑龙江垦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决定,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补奖资金)的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5.
财农[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0年11月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气象局全面启动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初步建成覆盖全国1836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体系。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6.
《湖北政报》2022,(20):8-13
<正>鄂财农发〔2022〕5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局)、民宗委(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部署,根据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精神,针对巩固衔接过渡期新情况、新要求,切实加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推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17.
正鄂财农规[2017]24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畜牧兽医)局(委、办):为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定了《湖北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吉财教[2018]176号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文广新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  相似文献   

19.
《山东省财政厅等9部门关于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的通知》(鲁财预[2006]65号)要求,从2007年起建立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发放制度,将各类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每个农产在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合作银行开立的“一本通”账户。各项涉农补贴资金要全部实行专户管理,由财政部门统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涉农补贴专门账户,人民银行国库根据财政部门的拨付指令,将资金拨人涉农补贴资金专户,然后由农村信用社将资金逐一拨人农产“一本通”存折账户,发放到农民手中。其中,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仍按《关于采取“齐鲁惠农一本通”形式兑付大中型水库移民补助资金的通知》(鲁财企[2006]115号)规定办理,不再拨人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专门账户,由人民银行国库直接拨人农产的“一本通”存折账户。纳入“一本通”制度管理的财政涉农资金包括: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补贴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村干部报酬财政补助资金、分散供养农村五保户财政补助经费以及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其他补贴资金等。  相似文献   

20.
正为规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近日,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宁波市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甬农发[2019]23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9年12月26日起印发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统一规范全市农田建设工作,构建农田建设管理制度体系,推进农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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