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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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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制度,规范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国内资企业合并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  相似文献   

2.
法律制度是投资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外商评估一国或地区投资环境的首要因素。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陕西引进外资的规模和质量,因此,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环境,对于陕西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在对外开放的30年中,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中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与此同时,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也随之得以产生和发展,并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框架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改革当初以企业立法形式确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当前改革开放和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需要。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下,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必然地会从目前实行的“双轨制”企业立法阶段发展到国家宏观调控立法阶段的外商投资法典制阶段,从而使外商投资者和中国国内的各市场经济主体一样,在中国享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 为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使外商投资方向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的规定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项目以及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项目  相似文献   

5.
外商投资国民待遇若干问题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民待遇是外国人同内国人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方面享有同等法律地位的一种待遇制度,其适用对象是外国人,而不是本国国民.故外商投资国民待遇的适用对象是外商投资者及其投资而不是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要求的是给予外国人不低于本国国民的待遇且有其合理的例外,不存在所谓“超”或“低”国民待遇之说.在国际投资领域国民待遇与最惠国待遇结合起来使用已成为一种趋势,但决不能依据最惠国条款而自动享有国民待遇.  相似文献   

6.
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全面对外开放的时间较短,引进和消化外商投资工作尚在起步阶段,还没有足够的经验以应付错综复杂的引进外资实践。再加上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和协调,致使那些涉外法律人才量少质弱的地区和单位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本文对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略作论述,以求对蓬勃开展的引进外商投资事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在30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发展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先后颁布使外商在我国投资的法律环境更加的完善。2009年11月25日,国务院又公布了《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更开创了外商企业在我国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比较外商投资企业的性质的差异,有利于促进外商在中国投资时法律适用的规范,同时也对促进我国外商投资管理法的形成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目前直接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都有一些零散的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调整对象的范围所限,并没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作统一规定,而这种法律化的条件对于鼓励外国投资者大胆投资,对于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计划化、法律化都是不可缺少的。一般来说,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条件主要包括: (一)关于外国投资者的法律地位。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外国投资者,是指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如果具有中国国籍的华侨或港澳台同胞,以其个人的名义向我国投资建企业的,不能算是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外资引进规模和层次的提高、投资环境的进一步完善,在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上述情形,我国的外商投资立法作出了一些相应的变化和调整。本文拟就近一年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中的一些变化及其特点谈点看法。 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从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现状来看,主要分为具有法人资格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两大类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它作为目前在国际直接投资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股东人数少、出资方式灵活、股权转让严格等特点,因此特别适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和吸引外商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外国投资及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应遵照本办法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出口采购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采购中心应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的外国投资者,应拥有跨国营销网络,具备出口采购能力。以合资形式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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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统计资料,全国迄今已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达29.69万家,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044亿美元,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14.8%。因而,中国外商投资环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投资环境是一个包含各种条件和因素的综合系统,其中法律环境具有决定性。中国对外商投资的法律保护,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法上的保护。中国目前已与英、法、德、日等86个国家签订了互相保护投资协定;与68个国家签订了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偷漏税的协定,还参加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承  相似文献   

12.
根据我国外资法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属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发行股票。但是随着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推行,在实践中,已有外商投资企业提出发行股票的要求,并出现了向社会发行股票的事实;在法律上,一些地方法规已对外商投资企业发行股票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如:深圳《涉外公司条例》对外商投资的股份有  相似文献   

13.
日趋开放的缅甸市场和美欧国家对缅甸制裁的解除使得缅甸投资环境迎来了新的局面。缅甸外国投资法律制度的新特点,中缅两国在外国投资法制度上的差异和在缅甸投资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解有助于促进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实现自由贸易以及进一步推动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 为了适应电信业对外开放的需要,促进电信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除必须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可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5.
论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了探讨。第一,要统一外商投资立法,途径有三:统一制订《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将现行三大涉外投资企业法分离,将其中一部分内容划归重新制订的“外商投资法”调整,一部分内容直接划归国内《公司法》及国内相关企业组织法和国内其他部门法调整;将国内经济法律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第二,要完善有关外商投资法律适用制度。提出我国外商投资法律适用的三大原则:即“从新兼有条件从旧原则”、“完全从新”与“完全从旧原则”、以及“有条件从新”与“有条件从旧原则”。第三,完善外商投资立法的内容。根据我国外资立法的实际情况,提出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立法经验,补充外资立法内容;在外商投资立法中,增加并完善“国民待遇”;以国内经济法内容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最终达到外商投资立法与国内经济立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国民待遇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以私人直接投资方式参与设立或独立设立的各类企业的总称,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①从80年代开始,我国的主旋律是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吸收国外资金、技术与先进的管理经验、鼓励外商来华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是我国长期性战略目标。20年的实践证明,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国市场经济发育和国民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为了…  相似文献   

17.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十多年来,我国已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活动和各种关系,立法日趋完善。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和解决。本文拟对有关新问题加以探讨。一、中国海外企业投资国内应否看作“外商”投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具有缔约能力和履约能力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都可以为外商投资者在大陆投资办企业。但在实践上产生的一个新问题是:中国公司设在海外的企业向  相似文献   

18.
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首先简述了中国对外开放以来制定并公布的调整涉外投资关系的主要法律、法规,并总结了中国少卜商投资立法所具有的三个特点;其次分析了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存在的若干问题,探讨了中国建立统一的投资法律体系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提出完善中国外商投资法律体系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司法律体系、税收法律体系以及与投资相关的经济法律体系等建议;最后针对现行外商投资立法内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修正和补充的几点参考建议。  相似文献   

19.
蒲晓磊 《法人》2020,(1):42-43
2019年最后一天,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文对外发布,自2020年1月1日起与外商投资法同步施行。外商投资法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细化外商投资法确定的主要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外商投资法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现代法学》2015,(5):85-95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展开,投资领域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日益凸显,既面临着对外投资的法律挑战,又面临着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健全完善问题。从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发展历程来看,在制度萌芽、建构和磨合的不同发展阶段,分别呈现出意识本能、理念混沌、结构缺失、目标无意识与标准错位等特点。以法学的视角省视与反思当前制度发展的路径,应在明晰目标定位的基础上确立"一体两翼"的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在制度供给不足与过溢之间寻求动态平衡:夯实维护包括"居民、领土、主权、政府"在内的主体安全;两翼则一要聚焦于狭义国家经济安全的规制,二要聚焦于国防安全的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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