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6,(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鉴定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鉴定时,应根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及其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全面分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在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条第二项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受贿罪修改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贿赂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贪污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决定执行后,有些审判人员在制作判决书引用法律条款时,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3.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于1985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在福州漳州召开《人体重伤标准细则》定稿、鉴定会。参加会议的有法院法医、医学院校法医学教授、临床医学专家及法学专家等共八十人。关于重伤认定,我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已有明文规定,但由于法医鉴定人对此规定的条款理解不一,以致同一伤 相似文献
4.
来信《刑法》第八十五条关于重伤的规定,除第一、二两项外,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都是重伤。对这项规定很难统一认识。常有这样的情况,被害人受了伤,当时不及时抢救,就有生命危险;及时抢救后,在开庭审理时,被害人身体已恢复正常,没留下任何残疾或后遗症。 相似文献
5.
6.
我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关于重伤的规定,使法医学鉴定人担负起在活体损伤鉴定中作出损伤程度评定的职责,特别由于法律上对造成轻重伤害的罪行,规定了明显不同的量刑标准,例如《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条第二款;“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 相似文献
7.
聚众斗殴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按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故意杀人罪来进行认定,但对于此处的犯罪转化是仅指直接实施重伤害行为、杀人行为的人还是包括其他聚众斗殴的人则不明确。理论与司法实践对此也有不同认识,本文认为聚众斗殴首要分子在没有以明示或者足够他人理解认同的默示方式排除造成重伤、死亡等后果的,首要分子也要转化定罪,积极分子则仅需对自己参与的具体行为负责,在没有参与侵害具体重伤、死亡的人的情形下无需转化。 相似文献
8.
受贿罪要以利用职务为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来,许多法学工作者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作了研究和阐述,是有益的,但对有些问题的论述,我们有不同意见.现对受贿罪谈些看法.《决定》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二两款受贿罪修改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贿赂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贪污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学》第五期刘树栋同志在《谈谈〔决定〕与刑法的关系》一文中写道:"修改规定,……就是用新的规定,取代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二两款原来的规定.《决定》生效以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刑法》第20条在对正当防卫作规定的同时也规定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并没有对"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作出界定,这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偏差,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从防卫手段与防卫限度之合法性的关系作出分析;指出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伤害程度应当为重伤以上。 相似文献
10.
11.
12.
结合犯和结果加重犯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有的同志认为是一回事,也有的同志认为是两回事。马克昌同志认为是一回事(见《法学》)82年第8期《试论结合犯兼谈抢劫罪的未遂》,以下简称马文),我则认为是两回事。马文写道:“结合犯原指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结合成为一个犯罪的情况”。我是同意的。不同意的是我和他对“独立犯罪”的认识和理解不完全一样。马文认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中的致人重伤、死亡是结合犯,因为抢劫和致人重伤、死亡都是独立的犯罪。当 相似文献
13.
来信编辑同志: 在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往往一案涉及两个以上的被告人,对这些被告人可否称之为同案犯?有些同志根据《刑法》总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为可以。另一些同志,却根据《法学词典》对“同案犯”的解释,认为不可以,并说从没见过过失犯罪的法律文书用过这个名词。究竟哪种意见正确?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烟台分院曲文刚复信曲文刚同志: 《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共同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我国已有统一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尚无统一的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标准,故一些省级法院制定了用于本省的人身伤害伤残鉴定标准,未制定地方伤残等级标准的省、市、自治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处理人身伤害致残案件时,多数是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和/或… 相似文献
15.
16.
《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条款从规定之时就备受争议,有些学者建议将其认定为抢夺,有些建议认定为抢劫,还有学者建议将其废除。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携带”、“凶器”等的认定标准不同。笔者认为在考究这些认定标准后,具体案例具体分析,从几个方面逐一深入,是可以判定每一案件的性质。所谓废除说、认定为抢夺说等,可以摒弃。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解释与推论,是值得我们在以后的《刑法》学习中关注的。 相似文献
17.
认定非法拘禁罪应注意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其它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虽然我国刑法有专门法条予以规定,但实践中,非法拘禁行为屡有发生。为了司法机关更稳、准、狠地打击这类犯罪,笔者试在这里对当前认定非法拘禁罪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作一点探讨。对殴打“致人重伤”和“致人死亡”主观心理的认识。《刑法》143条规定:“严禁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 相似文献
18.
一、问题的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2002年7月24日《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指出:《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17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