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9号《南京市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市长:季建业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线管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2.
<正>呼政发[2015]34号2015年7月17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呼和浩特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3.
正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22号《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已经2018年2月27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4月10日起施行。市长:蓝绍敏2017年2月28日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长江岸线保护,修复生态环境,优化岸线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岸线保护、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长江岸线,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含洲岛)水陆边界一定范围内的带状区域。具体范围按照国家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第四条长江岸线保护遵循保护优先、规划统筹、绿色发展、综合治理的原则。  相似文献   

4.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6月14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季建业二○一三年六月十六日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季建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6.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宁政发[2011]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古树名木和行道大树保护,彰显南京人文绿都特色,促进南京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现提出以下保护意见:一、进一步增强全民爱绿护绿的意识,强化各级各部门管理责任。保护南京绿化、建设好生态南京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涵。建设人文绿都是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的责任。保护古树名木,就是  相似文献   

7.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蒋宏坤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南京市管线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规范基础设施建设秩序,改善城市市容和景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季建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9.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蒋宏坤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南京市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信息标志的标准化管理,方便公众生活,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0.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宁政规字[2013]1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便民服务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便民服务亭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便民服务亭的规范设施和管理,美化城市市容环境,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和《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便民服务亭是指,经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  相似文献   

11.
二○一五年三月十六日宁政规字[2015]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门前三包管理行为,明确单位和个人门前三包权利和义务,共建整洁、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湖北政报》2010,(13):5-7
<正>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5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鸿忠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似文献   

13.
南京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南京市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已经2012年2月17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市长:季建业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第一条为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  相似文献   

14.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7号《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6年1月4日第一条为加强消火栓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以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15.
正政府令第235号《宁波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办法》已经2016年11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代市长唐一军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规范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利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以下简称海丝史迹)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适用于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海丝史迹,是指本  相似文献   

16.
二○一六年二月六日宁政规字[201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7.
二○一六年二月六日宁政规字[2016]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非国有博物馆管理,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正>一、制定目的为促进我市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市民环境保护意识,更好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与管理,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规范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二、制定依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养办法》、《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三、政策内容(一)绿地认建、认养、认管定义本办法所称绿地认建是指单位和个人对认建绿地进行绿化建设,或以各自的名义出资由城市绿地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对认建绿地进行绿化建设的活动。  相似文献   

19.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宁政规字(2012)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残疾人保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正>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已经2010年2月10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市长阎立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规范知名商标的认定、使用和管理,保护知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苏州市知名商标(以下简称知名商标)的认定、使用、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知名商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或独占使用的、享有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