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设立侵占土地罪的依据与必要性 (一)设立侵占土地罪的立法依据 1、宪法依据。宪法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一重要规定,为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确定了法律依据。宪法第9条第1款规定:矿  相似文献   

2.
一、设立非法买卖、转让土地罪的依据1.宪法依据。1982年《宪法》、1988年《宪法修正案》和1993年《宪法修正案》,是非法买卖土地罪的最高立法依据。宪法第9条、第10条规定: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上地公有制,土地乃全民所有的公共财产。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宪法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  相似文献   

3.
一、设立非法买卖、转让土地罪的依据 1、宪法依据。1982年《宪法》、1988年《宪法修正案》和1993年《宪法修正案》,是非法买卖土地罪的最高立法依据。宪法第9条、第10条规定: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实  相似文献   

4.
由于历史及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原因,我国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相似文献   

5.
论侵占行为     
侵占行为,是刑法修订后新增加的一种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可分为普通侵占行为和职务侵占行为。正确理解和认定该行为,对于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一、传统土地使用制度的弊端 我国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公有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制定的前三部宪法及有关法律都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在这种立法的指导下形成了我国对土地资源的观念是:片面地强调了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不讲求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实际上就否认了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也能够分离的理论。在实践中产生了许许多多的负效应。  相似文献   

7.
《民法典》规定了两种土地经营权:一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设立的去除身份属性的次级用益物权,另一种是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列但无身份属性的农地用益物权。从设立规则看,两种权利所依据的权利来源虽不同,但都是直接支配农用地的权利。《民法典》没有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的条件,只在第342条规定了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条件,需要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再流转的条件,再流转的限制条件会影响到物权变动的后果。两种土地经营权设定的担保物权均属于抵押权,公示的效力分别为登记对抗和登记生效。  相似文献   

8.
一、立法理由 (一)现有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5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刑法》第11条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2条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14条规定“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  相似文献   

9.
现行刑法规定侵占罪“告诉才处理”,主要是由该罪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在侵占案件中,单位可以成为告诉的主体,侵占罪的诉讼形式应以自诉为主,但对侵占公共财产的应增加除外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共犯认定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第1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及上述公司以外的企业职工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或本企业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均构成侵占罪。自此,贪污罪的主体范围大为缩小,即除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外,其余原本是贪污罪的主体诸如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中的绝大部分,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公司或者企业的财物数额较大的,不再以贪污罪论处,而构成侵占罪。但是由于…  相似文献   

11.
今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30年前,1979年7月1日,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出席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们经过郑重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作为七个重要法律之一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和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一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的规定,在1982年宪法中重新得到确认。  相似文献   

12.
宪法司法化是当代宪法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中国 ,宪法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为了强化宪法的法律效力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并在司法实践中弥补普通法律规范的缺陷 ,全方位调节各种法律关系 ,我国应尽快实行宪法司法化。为此 ,有必要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宪法法庭 ,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理。  相似文献   

13.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对我国地方政权组织体制作出重大改革,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这是我国政权建设的重要进步,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发展,是一项彪炳史册的政治体制改革之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设立侵犯公民隐私权罪之我见梁晓明一、有我国设立侵犯公民隐私权罪的必要性第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赋予个人、企业以及各种机构、组织平等地参与竞争的权力。要保证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竞争的平等性,不仅需要良好的政治、经济、外交等环境,而且还需要...  相似文献   

15.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新刑法)已于今年3月14日通过和颁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刑法在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专设一节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意味着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跨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一设立侵犯知识产权罪的重大意义知识产权(Intelletualproperey)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法律赋予人们就其智力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某种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益。知识产权主要由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权以及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组成。知识产权的表现形态虽然是一种智力成果…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将侵占特定款物的行为纳入贪污罪 ,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按犯罪目的不同划分为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两种罪行而区别适用刑罚并将挪用特定款物罪归类于侵犯财产罪的立法模式不妥当 ,应专设侵占特定款物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并将其归类于贪污贿赂罪之中。侵占特定款物罪与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是有明显区别的  相似文献   

17.
新的刑法修正案设立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终结了是否设立这一罪状的争议.实际上,如何适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面临着更大的困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准确适用,涉及“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概念的界说,也包含对“逃避支付”、“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后果严重”等的认定,还存在政府责令、举证责任担负等程序性问题,需结合相关规定并依据法理予以厘定.  相似文献   

18.
宪法监督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作者提出应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并对宪法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原则、办法、享有的权限、监督方式与程序等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9.
我国民法没有不法原因给付制度,因此不能照搬日本刑法理论,但可以适当借鉴,对于不法原因之物,可以分为不法原因给付物与不法原因委托物。不法原因给付物属于发生终局性利益转移的财物,此种情况下,原物的所有人已经放弃财物的所有权,由于不存在对财物的法益侵害,不构成侵占罪。相反,基于不法原因委托之物,由于委托人并没有终局性的转移财物,受托人对该物并不享有所有权,在被收缴前,可以承认委托人对财物的所有权,受托人侵占该物的,可以构成侵占罪。对于侵吞赃物或其所得价款的,不构成侵占罪。  相似文献   

20.
城市土地国有制是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土地制度,是我国整个土地制度的关键和症结所在。在建国之后直至现行宪法颁布之前,尽管经历了多次土地国有化的运动,但至少在宪法和法律上都未否认非国有土地的存在。现行完法中城市土地国有制的规定在制定时就存在着值得商榷之处,并在之后又引发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尤其在当前的情势下,必须正视并力图解决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