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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12):3-4
为规范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抗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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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实行法律监督,按照二审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纠正错误裁判的法律文书,它起到阻止一审判决生效和启动抗诉程序的作用。目前,刑事抗诉书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简单罗列案件事实和法律条文,缺乏实质性的说理,难以达到抗诉所预期的效果。下面,结合办案实际,谈谈如何增强刑事抗诉书的说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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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芳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6):99-102
对于一审生效判决遗漏累犯、再犯情节应由发现的监管场所的派出院提请抗诉。二审阶段发现遗漏累犯、再犯情节后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法院在审理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一审生效判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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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4)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检察机关对先予执行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如何审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只能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对其抗诉亦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这种监督是案件终结后的“事后监督”。因此,对于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出的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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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抗诉案件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李晓明李文军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符合法定抗诉条件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民诉法还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的审理程序,视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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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抗诉制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时,依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并改判的一种法律监督制度,包括二审程序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两种。人民检察院所行使的抗诉权,是国家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专有权力,是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保证,对于纠正法院错误裁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诸多原因,刑事抗诉工作仍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导致抗诉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一直停滞不前。基于此,笔者对与刑事抗诉有关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粗浅梳理,以期使这项工作得到应有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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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被害人刑事抗诉请求权,是指对于法院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的,享有请求公诉机关提出抗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从本条款可以看出,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当事人享有刑事抗诉请求权,但并不享有独立的上诉权,其刑事抗诉请求权也不必然启动二审程序,最终是否抗诉还要取决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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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及其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民事诉讼法》统一了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条件和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条件.并将检察院抗诉条件细化,进一步明确了抗诉案件是否需要当事人申诉的问题,提出抗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的期限,初步明确了审理抗诉案件的法院级别,弥补了原《民事诉讼法》在实际操作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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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13年1月生效实施。本次修改总体上强化了检察职能,增强了法律监督的方式与途径,给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更加细化,尤其是增加了单纯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裁判时检察机关即可提请抗诉这一规定。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对刑事抗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与研究。本文通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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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如何,民事诉讼法未作明文规定,实务中存在不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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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如何,民事诉讼法未作明文规定,实务中存在不同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为抗诉案件确定审理范围提供了操作规范.但是,由于在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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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的判决、裁定,具有抗诉的权力.但检察机关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经人民法院再审后,改判率却不高.对以往抗诉而再审维持案件进行系统性归纳分析,既能反映出检法两家对一类案件的认识分歧所在,也能促使检察机关认识到需要加强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规范化研究,发现抗诉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予以改进,提高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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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活动。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刑事判决或裁定时如果发现确有错误,且抗诉理由充分的情况下,一般还应分析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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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再审,从而引发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其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未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也不同于上述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一个案件,能够进入抗诉程序,虽然不能排除当事人申诉所起的作用,但至关重要的却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结果。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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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手段。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准确、及时、有效"的刑事抗诉工作要求,找准抗点是关键。笔者对资阳市人民检察院五年来刑事抗诉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以期促进规范和提高刑事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一、刑事抗诉工作概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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