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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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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交通肇事罪财产抵刑的条款从立法上设定了适用刑法的不平等,既造成了司法适用过程中的混乱,也引起了人们对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的不满,更是对公平、正义等法律理念的亵渎。因此,必须废除交通肇事罪的财产抵刑条款,这是我国刑事法律制度不断向前发展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2.
黄仁成 《当代广西》2005,(17):53-53
[案情]自1999年10月开始,某国有铅锌矿的工作人员陈某(已被判刑)伙同他人以设立洗车场的名义,并用每次运输锌精矿时以每包给其40元的诱饵来拉拢本单位的司机将小部分锌精矿偷运到洗车场。然后转卖到柳州,从中牟取暴利。在偷运过程中,无业人员罗某负责将锌精矿卸下车及支付货款给司机。截至案发时,经罗某卸下车的锌精矿共计10.5吨,价值人民币17313.22元。日前,检察机关以罗某涉嫌贪污罪  相似文献   

3.
[案情]2005年1月的某个早晨,某个体运输户章波亮驾驶机动车送货返回时,因车灯不亮,其妻洪彩珊在驾驶室帮助他监视,将骑自行车横穿公路的李路撞倒在公路中心线东侧。洪说:“现在无人,快跑!”章便驾车逃逸。约6时15分,另一驾驶员谢云昌驾驶汽车行驶至事故现场时,  相似文献   

4.
在犯罪主体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从刑法对交通肇事的罪状规定、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及实际情况看.无论是机动交通工具运输人员还是非机动交通工具运输人员、行人,都可以因自已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而造成重大事故,因而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及行人应当包括在交通肇事罪酊主体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5.
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道路上参与交通活动、有交通违章行为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均可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单位完全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单位主管人员等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 ,对事故的发生共同起作用 ,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指使肇事人逃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6.
交通肇事犯罪是一种多发型犯罪。对交通肇事罪中“逃逸”的认定 ,应依犯罪构成理论加以分析确定。鉴于交通事故责任证明的特殊性 ,应承认推定事故责任在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力 ,以更好地发挥刑法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种,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从车交通运输业务的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可能是由于故意,但对故意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将会带来的严重后果持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c理态度。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和交通安全。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遣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法规指有关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安全的法规、规…  相似文献   

8.
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条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构成本罪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本条规定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人只要从事对机动车、船驾驶的,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实际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对交通运输的正常、安全运行负有职责的其他有关人员…  相似文献   

9.
本文作者试就该罪的主体范围这一问题作一些简单的探讨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范围十分广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道路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同样可构成该罪的主体,成为该罪的主体范围,但要成为该罪的主体,必须限定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即从时间范围限定上说,必须发生在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中,从空间范围限定上说,必须发生在公路、城市道路、水上航道上,即发生在实行公共管理的范围内。  相似文献   

10.
交通肇事罪是常见的一种过失犯罪。新刑法对原交通肇事罪的罪状和法定刑都作了修改。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应以其所属的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性为基础,并建立合理的刑罚结构。  相似文献   

11.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汽车的人均占有量不断增大,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率也呈现出明显的增势。交通肇事罪作为我国刑法中较多规范交通事故过失犯罪的一种刑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同样也呈现出了新的变化,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醉驾问题的大量涌现,在司法实践上给传统的刑罚适用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从这一角度出发,从实务上探讨这一新变化的刑法适用。  相似文献   

12.
对于以过失为主观特征的一般交通肇事犯罪,应当采取相对宽缓的刑事政策。一方面,应当通过修改刑事立法,构建一般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刑事和解处理模式;另一方面,应当探索对一般交通肇事犯罪者的社区矫正处遇模式。  相似文献   

13.
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自首问题",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刑法条文并没有任何特别规定或者例外情形,也没有任何排除适用总则关于自首规定的说明,这一点是不存在争议的。然而,刑法理论界对于交通肇事罪是否适用总则关于自首的规定却存在支持与反对的重大分歧,并且视角繁多,原因各异。自首制度作为总则规定的一种刑罚裁量制度,适用于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和加重情节。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成立自首的条件,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接受审判的,就应该认定为自首。  相似文献   

14.
交通肇事是一种常见的犯罪,本文以新刑法为理论指导,以工作实战为事实依据,对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加以论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认定和适用刑罚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条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档处刑,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针对于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在颁布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无能力赔偿问题作了相关的理解。文章认为该种解释有不合时宜的地方,并给出了相应的建议,强调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相似文献   

17.
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邓文华李某驾驶东风货车为其所在的单位拉货,途中货车突然熄火。李在驾驶室检查熄火原因时,附近村庄的农民董某冒充交警进行口头威胁敲诈,李不得已给了20元钱。稍后,董某又返回扒上右车门抓住随车业务员夏某的手继续实施敲诈。此时,货车已...  相似文献   

18.
谌瑜 《公安研究》2002,(6):86-89
文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阐述了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提出在处理交通肇事时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正确认定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19.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要件仍有一些具体问题值得研究。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在判断时应当以行为人是否是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驾驶非机动车为标准。司法解释肯定了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承包人的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资格,司法实践中应予正确适用。指使者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不能以交通肇事罪中的共犯论处,而是应当以包庇罪定罪;如果是指令肇事者将受害人转移到他人不容察觉、无法救助的地方,致使受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则与肇事逃逸者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相似文献   

20.
论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对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上,刑法理论及实务界存在着诸多分歧与争议.文章从主客观相结合的解释论立场出发,对该规定可能的语义内涵和罪过形式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司法实践中相关情形的定罪量刑作出了分门别类的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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