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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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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10月1日颁布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在汽车领域首先推行了召回制度,但全面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仍未建立起来。我国在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过程中,应借鉴美国完善的产品召回制度,建立自己系统完整的产品召回制度,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的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2.
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立法技术、管理实施、思想观念等几个方面梳理了目前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面临的问题与困境,并对此提出相关见解和建议,以期对缺陷产品构建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杨慧 《行政与法》2006,(11):65-67
建立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我国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范效力层次低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原则性过强,缺乏可操作性;召回管理主体不明以及管理主体不具备专业性,导致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功能难以真正实现。应制定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法律;修改《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缺陷”的界定,统一产品召回标准;明确规定发展缺陷不能成为召回责任的免责事由;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机构体系。  相似文献   

4.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与消费者权益密切联系的一个法律问题。我国频繁出现的相关案例与我国入世的承诺,都使得在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在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和性质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针对召回立法体系、缺陷产品的界定、召回方式、召回主体和召回程序等内容,对国外较为成熟的产品召回制度作了比较分析,希望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5.
关于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产品召回制度在经济发达和消费文化水平较高的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历时已久并发展完善,而我国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研究还刚刚起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可能地消除缺陷产品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因此,我国必须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6.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实施多年且成效卓著,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降低产品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方面作用非凡。而我国的召回制度起步甚晚且立法层级低,适用范围窄.权威性不强,亟待完善.本丈分析了国外的产品召回立法和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及缺陷,并对完善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震惊全国的三鹿奶粉事件让我们再次审视了建立中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分三部分,主要从缺陷产品的概念、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和不足、以及对这一制度的完善三部分进行了讨论,以期为完善我国的召回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近期有关汽车召回的消息突然变得来势汹汹,丰田汽车召回在欧美等国与我国的差异,让我们深感制度不完善带来的弊端,我们应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体系,使消费者投诉有门、维权有法,保障消费者的经济利益。本文首先对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行了概述,然后论及了国外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进而谈到了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现状,还谈到了我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最后认识到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不足,以及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
近些年来外国车漆越来越频繁地宣布召回在华缺陷车辆,缺陷产品召回这个概念也越来越为中国普通消费者所熟知,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仍未能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因而本文将简单介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重点介绍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再从中国现在相关的立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Defective product recalling system is a new regime in modern civil law, characterized by its special functions to prevent and eliminate the harms concerning consumers’ body and property due to potential defects of products. In legal nature, it is necessary to define “recalling defective products” as the obligation rather than the liability of manufacturers or sellers, so as to encourage both manufacturers and sellers to take effective remedies immediately upon defective products. Product recalling is of two categories, i.e., active recalling and compulsory recalling, and the breach of such recalling obligation will lead to a series of legal liabilities. Considering the importance of the recalling system and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China, it is strongly proposed that China shall formulate the Law of Defective Product Recalling. Wang Liming, Ph.D of Law, is currently a vice president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and dean of the Law School. Prof. WANG is also a member of the Law Committee of 10th and 11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vice president of China Law Society. Prof. WANG is a leading expert in the drafting and formulating important civil laws in China, such as the Law of Real Rights of PRC. His main research area is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Quite a number of his monographs won national academic achievements awar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Study on Civil Law Regim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Press, 2008), Study on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Press, 2003), Draft of Law of Real Rights and its Interpretation (China Legality Press, 2001), etc. He also has 100 or so articles published in law journals home and abroad.  相似文献   

11.
关于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产品召回制度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新制度,具有预防和消除缺陷产品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危害的独特功能。从法律性质上讲,产品召回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法律义务,而不是法律责任。这种界定可以有效发挥该制度的特殊作用。产品召回包括主动召回和强制召回两类,违反召回义务将承担多种法律责任。鉴于召回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笔者建议我国尽快制定《缺陷产品召回法》。  相似文献   

12.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与产品责任制度不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要求企业对投入市场但尚未造成实际损害的缺陷产品承担法律责任,显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企业的质量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它也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然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过严也会对企业的创新能力造成伤害。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缺陷产品的危害程度来看,对于一些社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发生比较严重的缺陷产品建立召回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3.
随着竞争日益激烈,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事件日益增多,产品召回制度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我国现有的产品召回的规定散见于有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其效力层次低,监督机制不健全,罚款数额过低,这些都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本文认为只有出台《产品召回法》,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罚款数额,强化信息公开机制,才能构建一个统一、协调的产品召回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4.
本文首先通过对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做一个基本的介绍,将重点解释该项制度的有关主体以及它们存在的法律关系,并介绍召回制度的具体程序如何运行,接着就我国目前召回制度的运行现状并由此引发的问题做相关介绍,最后,有上述反应的问题,就如何完善和改进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思考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缺陷产品召回,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对于其生产、进口或者销售的产品存在缺陷,可能或者已经危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时,依法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消费者,在职能部门的监督下,设法从市场或消费者手中收回存在缺陷的产品,并对缺陷产品进行免费维修、更换的制度。这一制度最早确立于美国1966年的《国家交通与机动车辆法》,其后美国在运输、公共健康与福利、食品与药品、商业与贸易以及农业等多部法律中都有规定。目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如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法国、日本以及欧盟各国也先后在相关法律中确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要求制造者在知晓其产品存在缺陷后采取措施进行召回,并由相关政府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目前,我国产品责任的法律制度还相当不完善,政府监管和管理尚不到位,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16.
关于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容缨 《政法学刊》2004,21(5):55-58
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作为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发达国家已非常完善,而我国在此方面的立法很不完善。这种立法差异直接导致了我国政府在缺陷产品监管上的无力,企业轻视召回缺陷产品和消费者正当权益受损害。为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完善我国的产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得以建立的逻辑起点在于市场失灵。该制度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为根本价值追求,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文章将在阐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法律特征的基础上,从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视角剖析该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而结合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现状,对我国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实施困境展开分析,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8.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在我国存在立法位阶低,涵盖面狭窄,现有法律的规定难以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提供支撑等问题。本文指出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应选择单行立法模式,主管机构的确立应体现专业性的要求,召回标准应注重操作性,应积极借鉴英美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真正对缺陷产品的制造商起到威慑作用。  相似文献   

19.
产品召回制度是指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在获悉其生产、进口或经销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害消费者安全或危害环境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的目的就是及时收回缺陷产品,避免流入市场对大众的人身安全损害的发生或扩大。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产品召回都有明确的立法,我国在此方面仍然处于空白,对此,本文结合实践论述了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立法的必要性和立法的基本构思。  相似文献   

20.
产品召回制度作为一项保护消费者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亟待建立完善该项法律制度。本文在对我国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的产品召回法律制度体系以及加强产品召回相关法律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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