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当代市民社会的法权要求与民法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学界和司法实践活动中的重要讨论话题。本文将通过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市民社会的法权要求与民法的关系以及当代市民社会对民法的要求等方面对文章的主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
韩赟 《法制与社会》2010,(15):16-17
根植于市民社会的劳动法,在具备一般法律精神内涵的同时,由于其调整社会关系的特殊性,使其价值内涵更加深刻与丰富。劳动法是脱离于民法的一项特殊法,而它的立法价值更是对于民法一般价值的升华,它在表现民法三大法权要求的普世价值同时,更凸显出了其特殊价值的内涵。  相似文献   

3.
浅论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经济基础的市民社会和作为上层建筑的民法总是相伴而生的,没有无市民社会的民法,也没有无民法约束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为民法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土壤,民法的发达又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二者是互动关系。因此,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进程中,学界很有必要对市民社会进行考察和探索。只有在对市民社会演进及其与政治国家关系变迁的历史理顺之后,才能明确民法在市民社会的基础地位,从而准确定位中国民法发展的目标取向。  相似文献   

4.
陈曦 《法制与社会》2010,(34):384-384
市民社会长期以来被一些政治学者加以论述,其论述主要从社会契约角度出发。随着法律思想的普及,人们更多地从法学角度来解读市民社会,这一角度更多的是从民法与市民社会关系出发。本文首先对市民社会这一概念进行简要梳理,在此基础上浅谈民法与市民社会两者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本文对于民法的生存环境—"市民社会"的概念进行了历史的梳理和逻辑的整合,分析了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且对中国现实环境下的市民社会的状况进行了简要的评述。在此基础上,论证了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这一命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确立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6.
赵万一 《中国法学》2006,2(1):117-127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野是公、私法划分的理论基础,也是处理宪法和民法关系的主要依据。公、私法划分的实质在于它划定了一个政治国家不能插手的市民社会领域,从而为市民社会构筑了一道防御外来侵犯的坚固屏障。宪法与民法的关系不是“母子”关系。民法不是宪法的实施细则。民法应当有自己的权利体系和确立原则。民法和宪法分别是调整私法领域和公法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公、私法划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理念上,而无法实现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野。民法也无法单独划定一个不受国家干预的市民社会空间。民法和宪法不存在源与流的关系,但宪法是民法的基础,一国宪政的发达是民法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正确定位民法,处理好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民事立法才会更科学。  相似文献   

8.
民法不仅是作为“用”的范畴的形而下的有形规则体系 ,它同时是作为“体”的范畴的形而上的无形精神理念。作为民法的存在的市民社会是民法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文章以市民社会为契入点 ,探讨了市民社会及市民社会—市民法 (民法 )—市民法学 (民法学 )的内在联系。进而从市民社会存在与市民社会思维着手 ,构建存在的民法的理念 ,即私法自治、权利神圣与进化理性 ,进而指出民法是自然法民法、实在法民法与社会法民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9.
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法首先要解决的是共同体的成员资格,这方面的规则被称为“人法”。在以物质力量的因素为进路探讨人类历史演变的思想的影响下,对市民社会的理解由“主体的社会”转向“以客体为中介的社会”。前苏联延续了由德国起始的财产法转折,将民法改造成财产法、商品经济的法,新近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制定者改正了过去的部分理论错误,把人格关系界定为民法的第一调整对象。新中国成立以后,受前苏联的影响形成了商品经济的民法观。90年代前后,我国意识形态和经济体制的变化,要求变革商品经济的民法观,建立新民法理论。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古代社会到底有无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存在到底需要具备哪些因素?市民社会与国家是怎样的关系?所有这些与我们所倡导的民法到底又是怎样一种关系?民法能否在中国真正的生存扎根下来?这些问题本人在近段的学习和看书过程中是最为感兴趣的,现就其中部分问题加以简要的论述。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构建中国民法的社会基础不仅仅在于对政治国家权力的制约,在私域社会张扬权利更是不能忽视的课题。本文在阐明市民社会和民法的特性及二者间的关系,中国传统私域社会——乡土社会特征的基础上,指出中国私域社会之于市民社会的差距,进而得出本文的结论:实现从乡土社会到市民社会的彻底转变,是构建中国民法社会基础的重大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12.
法权的构成及人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权不是权利主体单方面的行为自由,而是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既涉及与权利对应的义务人及义务,也涉及国家保护及救济的责任。法权有其特殊的构成。法权总是按自己的构成来回应社会的要求,社会的要求如要转化为法权,也必须适应法权的结构特点。在人权的法律保护中,法权正是以其特有结构来回应人权要求的。法权一方面需要以基本人权为自己的内容和自己的正当性根据,另一方面,法权的实现又受到经验领域条件的制约。要能确保人权的实现,法权应当是价值与现实,理性与经验的结合。  相似文献   

13.
论民法的性质与理念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刘凯湘 《法学论坛》2000,15(1):28-34
民法的性质集中表现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是纯粹由个人作为主体参与的社会,是法律主体的生存之本.民法是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仍然是法律的一种基本分类.民法体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一般条件.民法的理念有二:一是私权神圣,一是私法自治.私权神圣包含私权本位、权利不受侵犯,且私权以人格权和所有权为核心.私法自治以意思自治为灵魂.  相似文献   

14.
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具有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双重作用.本文通过对我国民法基本性质的阐述,提出了民法应该构建以民事权利为中心的私法体系,并在将私法自治的理念贯入民法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使民法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更好地发挥自身作用.  相似文献   

15.
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语境中的当代民法文化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代内涵及法治价值目标影响着民法文化的内涵与特质。在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建构当代民法文化具有必然性但也存在现实障碍。要建构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法文化必须采取两项对策: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大力倡导自由主义精神,建立并完善市民社会;以民法文化的基本理念净化传统文化与道德,建构一种融传统文化与道德和民法文化于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型民法文化。  相似文献   

16.
论民法作为政治文明的法制与文化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振增  张勇辉 《河北法学》2005,23(3):130-134
在西方历史中,民法精神提供了推动政治文明进步的直接动力。民法作为政治文明法制与文化基础之根源在于, 政治文明以市民社会为基础,民法为市民社会基本法,民法文化为市民社会之文化。民法培育了政治文明系统的 基本要素,提供了促进政治文明的社会动力,并创造其运行的外围环境。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应以民事立法的 发达为基础,并依赖于民法成为最广泛的社会文化,中国民法典则当然地承担这一政治使命。  相似文献   

17.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息息相关;民法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市场交易的秩序、效率与安全都离不开民法。马克思说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民法对于市民社会之意义,犹如宪法对于整个国家之意义。宪法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民法乃市民行为之总规范。一部好的宪法,可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一部好的民法,可以维系市民社会的良好秩序。民为邦本,法乃公器。在民法典的制定问题上,专  相似文献   

18.
盖威 《政法学刊》2008,25(1):54-57
黑格尔在其著作《法哲学原理》中第一次将市民社会与国家进行了学理分野,强调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分离。认为国家是目的而非手段,市民社会的不自足性需要理性的国家进行补救,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其实质是为当时的普鲁士国家政权服务的。在当前全球性的市民社会思潮中,在认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上,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虽然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但仍然是理论上的源泉。在这一思潮中,中国大陆等地区的学者也提出了关于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学理架构设想。民法作为市民社会的一般私法,其领域必将随着中国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和发展而扩大,以适应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需求。  相似文献   

19.
章礼强 《河北法学》2006,24(8):20-23
作为部门法的民法,源自古代欧洲的罗马法,当时叫"市民法",后被注入"私法"、"私权法"、"市民社会的法"等诸多信息.中国通过日本从西方民法及至罗马私法那里继受了作为表征基本部门法的民法.西方传统理解民法或私法的实质含义,是在个人与国家对立的基础上进行的.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权利为基点,以行为手段,以责任为保障.民法上的人即市民、私人、私主体,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等.近代社会的个人是个人主义的个人,而现代的个人是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理念中的个人.称民法人是"经济人"、"具体人"、"抽象人"等多是用作分析民法问题的方法.兼顾社会乃至自然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是民法的哲学基础.民法并未真正社会化.民法所涉及的领域是有限的.民法在精神方面追求平等和自由.这些都涉及到民法本位即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问题.  相似文献   

20.
王艳玲 《河北法学》2006,24(7):53-56
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的法权观念也发生着变化,由"私权神圣"、"权利绝对",继而提出对私权行使予以适度的限制,禁止权利滥用逐渐被确立为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禁止权利滥用能否成为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含义、认定标准等方面存在争议,对此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