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死刑二审案人命关天,援助律师能否办好死刑二审案,直接关系到死刑二审案的辩护质量,对此,援助律师责任重大,应为维护死刑二审案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4.
5.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制度是刑事司法体制的重要内容,对人权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十八大以来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有新发展,正在进行的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具有一定突破性,但仍感力度不足,有待进一步加以完善。应当考虑将刑事辩护援助扩大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中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加强法律援助的资金保障、创新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模式并完善援助质量监督体系。同时,鉴于人命关天,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必须为被告人提供全覆盖的刑事辩护法律援助,而且必须保证援助律师高质量的有效介入。 相似文献
6.
《法律援助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符合现实国情的法律援助制度体系。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对于《法律援助法》的施行有启示意义。《法律援助法》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计中既有突破性的亮点,也存在一些缺憾。在《法律援助法》实施以后,仍然应当加强对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并从立法推进和配套机制建设两个方面继续对其加以完善。必须加强法律援助的国家保障,确保《法律援助法》发挥功效。 相似文献
7.
刑事指定辩护制度的实证分析——对淮北市法律援助中心、中级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指定辩护制度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全与完善的程度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辩护权及其它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而且是衡量一国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化和科学化的重要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8.
民国时期已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援助制度。北京政府采用的“指定辩护”制度 ;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以公设辩护人制、平民法律扶助、民刑诉讼程序询问处为内容的法律扶助制度 ,是民国时期两个阶段的法律援助制度。律师是民国时期开展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制度是民国时期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中国近现代司法制度向文明、民主发展的突出表现。 相似文献
9.
指定辩护制度从诞生初始,就是为了保障被控告人的诉讼权利,防止法律正义因为当事人的个体差异而有所扭曲。我国刑事诉讼法经过1996年的大规模修改后,在保护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对于指定辩护制度的规定,仍旧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本文立足于比较与我国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在刑事诉讼中有关指定辩护的规定,希望通过分析德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优点,为我国相关制度的改进提供可参考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法律援助经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经费匮乏一直是制约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其来源渠道少,数量有限。高校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国家法律援助的补充力量,其经费更是捉襟见肘,导致援助形式单一,范围狭窄,效果不明显,开辟新的高校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1.
对指定辩护律师的作用,现行法的质量标准是"客观职守型援助",而更高的要求是"合理有效性援助"。以D县为个案,通过与委托辩护律师的对比研究发现,指定辩护实践存在"作用阶梯"现象。从定量角度分析,指定辩护律师在庭审中表现明显不如委托辩护律师,后者相对积极;指定辩护律师在案件定性方面作用不大,较之委托辩护略有不如。而从司法人员的评价出发,指定辩护律师发挥的整体作用也不及委托辩护律师。究其原因,指定辩护律师介入诉讼时间过晚、刑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不充分、指定辩护质量监控机制偏于形式化是主要影响因素。进一步加强指定辩护律师的作用、提高其辩护效果,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这些内、外因素的调整与变化。此外,确立适当的改革目标也是不可或缺。 相似文献
12.
无效辩护制度是有效辩护制度良好运行的必要保障。通过对美国无效辩护制度的考察,可以看到,无效辩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刑事辩护的质量。我国辩护制度运行状况堪忧,委托辩护质量不高,指定辩护在司法实践中流于形式。就目前情况看,在所有案件中借鉴无效辩护制度的时机还不成熟,而率先在死刑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将无效辩护制度应用于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不仅可行,而且紧急。但是,因为司法传统以及刑事诉讼制度的差异,对于无效辩护的判断标准、证明责任、救济程序、律师责任的承担等,我国应采取不同于美国的思路。 相似文献
13.
14.
15.
作为一项从美国法学中引进的理念,有效辩护需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进行适当的制度转换,才能为法学界和律师界所普遍接受.目前,我国法院已经开始将律师的无效辩护纳入程序性制裁的对象,并通过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来对不履行辩护职责的律师启动纪律惩戒程序.这尽管发生在个案之中,却具有普遍的推广价值.要贯彻有效辩护的理念,除了建立带有惩罚性和救济性的无效辩护制度以外,还需要从完善辩护律师从业资格、委托代理协议、收费制度、确立刑事辩护最低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法律援助监管以及完善律师职业伦理规范的角度,对刑事辩护制度作出全方位的改革. 相似文献
16.
在现代法社会,只有律师辩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实现司法公正.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律师辩护制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对辩护人职责定位不准、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制度的设计不合理等导致司法实践中律师辩护“三难”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律师依法、充分履行辩护职能.鉴于此,新刑诉法对律师辩护制度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基本解决了实践中反映主要的,突出的问题.本文仅就新刑诉法对辩护人责任的重新定位、审判前辩护制度的确立,会见难的突破和防止报复性执法等四个方进行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17.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出炉,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次修改在许多方面尤其在辩护制度中的变动较大,律师辩护制度的改进,不仅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可以得到更加有力的保护,也使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力大大扩展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较之前更加重要的地位。但是,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在看到法律进步的同时,还要为它的下一步发展做铺垫,对社会现状进行分析发展以求更大的进步。 相似文献
18.
法律援助,源于西方,并已在发达国家形成比较成熟的制度体系。我国1994年初司法部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在弥补现有司法体制度有偿服务的内在缺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已日益成为维权公正的风景线。但法律援助在我国刚刚起步,成长的历程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援助制度,又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制度,是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或者为待殊案件的当事人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司法救济制度。在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的意义体现在对辩护制度的保障方面,刑事诉讼是国家追究和惩罚犯罪的司法行为,是对涉嫌犯罪的人生命权、自由权以及政治经济权利等基本人权的法律处理。从国家立法目的上看,这一司法行为的目的有二: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保障人权在这里有两个含义,一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二是追究犯罪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保障被告人的诉…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法律援助经费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法律援助经费是指各级政府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①和业务经费②等支出。广义的法律援助经费含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款(含行业奉献)和国际援助款,既包括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也包括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经费。本文论述的主要是法律援助机构的财政拨款。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实施以来,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要增加投入,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物质保障能力,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