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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召开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副部长刘介绍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振川参加了会议。当各位读者读到本期刊物时,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告一段落,但为此而探索的内容则远未结束。为此,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邀请了有关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见解。现摘要发表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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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决议。从2002年起,司法部开始组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标志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随着我国法治进程加快,其本身也需要逐步完善。通过对国内外现实情况的分析,当前要进一步改进司法考试的具体制度,为国家储备更多的法律人才,以更好地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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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13年司法考试制度的运行1,可以发现,统一性和多元化的博弈贯穿其中。司法考试统一了法律职业门槛,统一了报考学历条件,参考人员覆盖全中国。然而,在中国社会实践的重塑下,司法考试的统一性受到了冲击,多元化的特点凸显。统一性契合平等权的要义和平等担任公职权的真谛,因此统一性在国家司法考试中存在具有正当性。鉴于法律职业一体化的目标尚未实现,本文以统一性为核心,以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结合我国的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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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作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正处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重要时期。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新形势下,司法考试工作改革、发展和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对此,我们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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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效推动了司法独立这一目标的实现,然而我国目前实行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同其他许多司法改革措施一样,是移植西方发达国家的产物。因此本文选择了德国、法国、日本、韩国、美国、英国六个国家与我国进行比较发现:目前我国所建立起来的这样一种司法考试制度,与我们的最初设想并不一致,并且在比较中也发现其在借鉴各国的不同模式时存在不协调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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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近年来中国法治发展和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司法考试也因其规模之庞大、“门槛”之高、通过率较低而被人们誉为当今中国“第一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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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产生了直接影响,同时法学教育也辐射到这一考试,它们之间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对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改革进行研究,既有利于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又有利于在两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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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司法体制构建于计划经济时代,在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人财物管理、工作机制、诉讼程序及管理制度等方面有许多不完善、不科学之处,存在不少的弊端。这些弊端的存在,对外而言,使司法机关无法摆脱地方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最终导致本应作为中央权力的司法权分散化和地方化,司法的统一性受到破坏,司法权威受到损害;对内而言,不符合司法权运行的特殊规律,司法行政化倾向明显,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同样也使司法权威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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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即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满勃勃生机。1986年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了律师资格考试.其间由两年一次逐渐过渡为一年一次.到2000年为止,共进行了12次考试.计有12万余人取得了律师资格。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亦分别进行了法官和检察官的资格考试。这些对我国民主法制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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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笔者赴德国对其司法考试制度和司法人员培养、使用进行考察。从中感受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离不开完善的司法制度,当然也包括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的选拔制度。
早在19世纪70年代,德国就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凡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等法律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取从业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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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实施、实践、发展和逐步完善,我国司法行政机关成功地组织举办了三次国家司法考试,这对于建立一支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体具有共同的法律知识水准、共同的法律素质、共同的法律信仰的法律职业队伍,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统一,对于推动我国司法改革,对于建立科学、合理、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制度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作为三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一线的具体组织者、操作者,拟从三年来国家司法考试长春考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着重就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中亟需完善的薄弱环节浅谈一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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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的确立,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法律规定的我国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标准,是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其确立并实施不仅为建设我国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同时对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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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是法律赋予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神圣职责。我们济南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做好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部署,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实践依法治国方略为总揽,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细化方案,狠抓落实,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及各项考务工作。济南考区共有4407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设置2个考点、177个考场,有400名考生取得240分以上的好成绩。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保障有力,有效地保证了报名及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无一例因报名把关不严、办事不公、服务不周等出现的投诉事件,无一例考生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一致称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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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不仅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突破口,由此必然导致司法官选任制度、培训制度乃至整个法学教育体制的重大变革。因此,它理所当然地引起了我国法学界、法学教育界及司法实务界的普遍关注。能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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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召开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张福森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副部长刘介绍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基本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振川参加了会议。当各位读者读到本期刊物时,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告一段落,但为此而探索的内容则远未结束。为此,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邀请了有关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见解。现摘要发表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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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律教育的改革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法律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述了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司法考试制度是建立一元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关键一步,有利于促进法律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