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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发行股票债券罪释析屈学武非法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曾于1995年2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所规定。今年3月全国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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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制作虚假广告罪张春和一、虚假广告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所谓虚假广告行为,是指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利用不真实的广告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从本质上讲,虚假广告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反不正当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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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一种面临特定伦理基础的法定犯,也是国家通过刑法重建市场信用规则 的一种手段。该罪保护的法益(即犯罪客体)是一种超个人的社会法益,即公司的信息公开制度。 因此,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犯罪构成模式应由结果本位向行为本位转换,同时,在定罪时也要考 虑量的因索,处罚最值得处罚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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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惩治恐怖活动犯罪,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2001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于刑法原有的恐怖活动犯罪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增设了若干罪名,这标志着我国反恐怖刑事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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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破产罪中的“实施虚假破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对虚假破产罪的定罪中,对实施虚假破产的认定,是对该罪犯罪客观方面进行认定的重要内容。但目前学界对此的学理解释无法满足在相对复杂的企业破产情况下,追究虚假破产行为刑事责任的需要。对虚假破产罪客观方面的科学认定应以破产法的理论和实践作为基础。虚假破产罪应被认定为公司、企业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然人犯罪;这里的破产概念不仅解释为公司企业的破产申请或者破产程序的进入,也应包括公司企业出现破产状态以及破产程序因出现法定情形而被宣告终结的情况;其犯罪客观方面的重点在于因行为人实施的非法财产处置行为而导致的破产基础的虚假性,并且不需要证明非法处分行为与公司企业破产状态的出现之间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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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虚假陈述罪是指证券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其他依法应向国家证券管理机关或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交报告、证明、说明、申请、记录等各种文件的人,违反证券法规,在提供的文件中,故意作虚假的、严重性误导的或重大遗漏的陈述,情节严重的行为。 虚假陈述的行为危害证券管理的信息公开制度。保证证券市场的高透明度,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许多国家都在证券法规中规定了证券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直接体现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原则,它包括初次公开、持续公开及内部关系人士公开三个方面的制度。所谓初次公开主要指在发行股票、债券时,依法提供真实的招股说明书、认股书、上市公告书、债券募集办法等法律文件,不得作虚假、重大遗漏和严重误导的行为。所谓持续公开,是指证券发行销售后,在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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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作为一项预防性的法律制度,我国在建国初期即已建立。1996年,我国颁布了《公证法》,取代了1982年的《公证暂行条例》。《公证法》构筑了我国公证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确立了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进行虚假公证行为的民事、行政制裁体系。与此相对,虚假公证的刑事制裁规范仍是目前缺失的一环,而西安“宝马”彩票案等虚假公证有关案件的发生,更凸显了深入思索此类行为人罪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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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对信贷欺诈行为的刑法规制,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虚假信用申请罪。新增本罪是为了解决金融诈骗罪的理论困境和现实需要问题,即如何解释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横向比较德国和美国信贷诈骗罪的立法情况,纵向比较《刑法修正案(六)》前后我国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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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若干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假广告行为是现实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现象,但自从1997年被纳入刑法规制以来,被定为虚假广告罪而受刑罚处罚的尚不多见。而虚假广告罪网络虚假广告在理论和实践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深入研究,试对虚假广告的界定、本罪的主体和客体以及网络虚假广告等问题略抒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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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破产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六)增加的新罪名,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虚假破产罪与妨害清算罪都属破产犯罪,但是在发生的时间过程上、行为方式上有重合之处。本文建议重构我国破产犯罪的体系,将破产过程中发生的欺诈行为定为虚假破产罪,将企业因为分立、合并、解散发生清算过程中的欺诈行为认为界定为妨害清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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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新闻报道形式多样,影响较广,危害重大。单纯的加强新闻报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以及行业自律和行政管理已不足以遏制其发展与蔓延之势,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故意型虚假新闻报道行为必须上升到刑法层面来加以规制,用刑罚方法补充构建起全面治理的责任体系,弥补该类主体刑罚制约的缺位现象,守护新闻报道真实的纯净空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