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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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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新世纪的第一年,我国的法理学研究又有了新的收获.据粗略统计,本年度的各类法理学文章约有1000余篇(据人大复印资料中心的文章索引统计).本年度出版的法理学著作据不完全统计约有30余部.本年度的重要法理学学术会议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后现代法学与中国法制现代化"研讨会、在新疆大学召开的以西部大开发与法制为主题的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年会、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治:中国与世界"研讨会、中共中央学校政法部主办的"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研讨会、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前苏联法学与中国法学"研讨会等.本年度法理学界所讨论的主要问题包括后现代主义法学、中国的法治建设、法学方法论问题、西部大开发中的法律问题、法治与德治问题等.限于篇幅,本文主要就法学方法论、法治和后现代法学研究方面的若干文章作一综述.  相似文献   

2.
程乃胜 《河北法学》2006,24(12):2-10
庞德的<法理学>(第1卷)主要研究了什么是"法理学".在体系内,他阐述了"法律"、"法律研究的目的"、"法学研究的方法"、"社会学法学体系"等内容,对我国的法理学体系的构建和中国法理学的发展,特别是对于解决法理学与法律实践的脱节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面临机遇与选择的中国法理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临世纪之交,法学界的同仁似乎在作“世纪之末的反思”。怀着同样的心情,本人也一直在思考这样三个问题:(a)如何定位中国法理学发展之现状?(b)中国法理学与世界法理(哲)学之间存在什么样的隔阂?(c)如何显扬中国法理学,使其跻身于世界法学舞台?本文围绕这三个问题,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4.
中国法理学正处于重铸和衔接古今中西学术的历史关口,需要经历一个从法学向理学跨越的历史过程。将中国文化传统与近代西学系统综合起来看,在"古今中外"时空背景下,中国法理学既可成为基于经验认知的法律科学、基于理性认知的法律哲学,也可成为基于"德性之知"的法律理学。中国法理学欲在21世纪开其气象,显其规模,需要同时开通并维护法律科学、法律哲学和法律理学向前生发的认知渠道,由此立足古今普适之道造就政治和社会的经验、理性和道德基础,重构"内圣外王"。  相似文献   

5.
法理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它有其自身的知识体系和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但多少年来,法理学被赋予了同它的学科性质不太相符的学科定位,使它遭到很多误解与责难.本文试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部门法理学、法律实践、法官判案等几层关系来探讨一下法理学的学科性质、特点、功能以及法理学名称等问题,以给法理学这门学科准确定位.  相似文献   

6.
理论创新与结构重组——法理学的青春危机及其消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法理学 ,如果从上世纪之交西方法理思想的输入、法科学堂开设法理课程为起点 ,已近百岁华诞 ;如果从 2 0~ 30年代中国有自己的法理研究、法学专论为端 ,则已年近古稀。新中国法理学从彻底割断传统、移植苏联法学开始 ,迄今已整整半个世纪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也已到了 2 0青春佳期。然而 ,法学外人士仍谓法学 (自然含法理学 )幼稚 ,法学圈内人士也对法理学颇有微词。作为法理学业内人士 ,笔者初觉剌耳 :改革开放以来法理学研究成就有目共睹 ,起码它要比政治学、伦理学及其他某些大牌学科要好些。但是冷静地想想 ,上述责难并非完全…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法学走向繁荣的历程中,法理学的繁荣,对于整个法学的繁荣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没有法理学的繁荣,法学的繁荣就难以成就.但目前法理学研究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其重要因素之一,是一种简单的实用主义观念作祟.这种观念认为,凡法理学命题或理论的取舍标准,是看其能否直接转化为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观念,能否直接转化为法制建设的动力.这种观念本身并不坏,但当它在左右法理学的发展时,它的普遍适用范围就值得怀疑了.这里涉及到法理学的实践意义何在的问题. 我们认为,法理学的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相似文献   

8.
"法理学"及其相关的学名,如"法哲学"、"法律科学"、"法律理论",在西方法学中的产生、运用情况,其各自的含义、具体用法及相互关系,有着特定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语境。这些概念被移植并用于中国语境下,在用法上就形成一种较为复杂的局面。法理学及相关用语在我国名称上的演变,实际上也显示出法学思想观念上的变迁。法理学及相关用语在我国名称上的混乱显示,百余年来的汉语法学对那些植入的出自不同传统的法学基本概念未能充分消化,法理学这门学问在我国依然还不是一门成熟的学科,尚需重新进行深刻的学理反思。  相似文献   

9.
改革开放以来的法理学在研究与教学上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模式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其表征是:法理学之西方知识与中国模式之东方经验的悖论、法理学之"权利本位"与中国模式之"发展""稳定"目标的悖论、法理学之法律自由价值优先与中国模式之法律秩序价值优先的悖论、法理学之以"个人"为本的法律观与中国模式之以"人民"为本的法律观的悖论。如何认识与看待这些悖论,是当下法理学发展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0.
田夫 《北方法学》2014,(6):5-18
从知识生产机制的整体视角来看,中国法理学教材还没有走出苏式法理学的框架。苏式法理学教材的"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基于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具有不同的研究对象这一基本原理,认为法理学是部门法学的指导性学科,并由此决定了"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的运行机制;运行机制包含正面向度和反面向度两个方面,正面向度指的是法理学针对部门法学生产"指导"型知识,反面向度指的是部门法学帮助法理学生产"指导"型知识,法律关系理论和法律行为理论分别典型地对应着这两个方面。然而,对上述理论的检讨表明,"指导"型知识生产机制在运行机制层面是无效的;进一步地,该机制在基本原理层面及其理论基础层面也是错误的,因而应当被抛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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