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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湛茜 《电子知识产权》2009,(12):51-56,61
过去的十多年中,许多亚太国家对其商标法进行了修改.澳大利亚1995年<商标法>明确规定形状、颜色、气味、形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印度2003年<商标法>对非传统商标采取了积极开放的态度.通过对亚太地区其他国家有关非传统商标的注册保护制度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为我国<商标法>的相关修改提供参考.建议我国<商标法>采取广泛的商标定义,取消对于构成商标标记的"可视性"限制.  相似文献   

2.
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是商标法的核心和精髓。我国商标法以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和商品类别是否相同或近似作为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它在实践中导致个案处理结果不公平,对注册垃圾商标之风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迫使司法机关出台与商标法不符的司法解释;它在理论上不符合商标的结构、商标功能的定位和商标法的立法宗旨;它与商标立法的国际化趋势背道而驰,也没有达到《TRIPs协定》的基本要求。我国第三次修改商标法时应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采用国际通行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以商标混淆理论为基础,以消费者发生混淆的可能性作为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并对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相似文献   

3.
创立驰名商标参与国际竞争--2002年中国商标高层论坛侧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是中国商标事业发展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同时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我国在去年对商标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在三部知识产权单行法当中,商标法是修改内容最多,付出力度最大的.  相似文献   

4.
李建昌 《知识产权》2010,20(1):11-15
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背景下,《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中国使用商标的历史悠久,但长期以来并未形成商标法律制度。1982年制定、1993年和2001年两次修订后的《商标法》为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商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工商总局对《商标法》的修订工作高度重视,自2003年开始,历时6年意见收集、调研和论证,形成《商标法(修订稿)》(送审稿)。《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既是商标战略的具体任务,同时也是实施商标战略的根本和源泉。  相似文献   

5.
为了完善我国商标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促进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0月27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修改后的商标法于2001年12月1日生效。2002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新条例自2002年9月15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6.
编者按:新中国第一部《商标法》于1982年制定,历经1993年和2001年两次修改后的《商标法》对保护商标权人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现行《商标法》的有些内容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简化和完善商标确权程序,加强对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的保护,为中外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我国商标法与国际上商标立法趋势相适应,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商标法》的修订已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国家工商总局也已经形成了2009年《商标法(送审稿)》。本刊邀请了部分学者对我国《商标法》的修改发表其见,以期为完善我国商标法献计出力。  相似文献   

7.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标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日趋增大,商标权利保护也愈加受到企业的重视。2008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面对如此庞大的商标申请数量,我国现行《商标法》对商标申请程序显得过于繁琐;不仅使得商标评审机关不堪重负,而且对于保护商标权利人和经济发展极为不利。2003年,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启动第三次商标法修改,并在2011年公布了修改草案。在此次修改中,简化商标申请程序成为了一个倍受关注的部分,但是如何简化,以及确保简化的科学性,仍然值得思考和商榷。  相似文献   

8.
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实施以来,1993年进行了一次局部修改。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了商标法修正案,并于同年12月1日生效。这次修正总结了我国商标法实施多年来的经验,修改幅度很大,但是最大的修改要算是关于未注册商标保护的规定了。修正后商标法关于未注册商标保护的规定,吸收了使用原则的合理成分,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体现了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承担的国际义务,…  相似文献   

9.
我国商标反淡化的现实与理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正在启动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有关我国商标法是否已采纳商标淡化理论,以及应如何规定商标反淡化条款等问题,必将成为其中争议的焦点之一.  相似文献   

10.
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与《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已全面展开。这次修改以中国经济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为时代大背景,因此,我们应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大刀阔斧、锐意改革。具体而言,应当涤除计划经济的理念和制度,删除《商标法》中"加强商标管理"的立法宗旨,将《商标法》调整对象从"注册商标法律关系"回归到"商标法律关系",重构《商标法》中的商标利益平衡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商标法》的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11.
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已经成为死亡的商标,在侵权诉讼中,在后使用人可以以在先使用人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为由进行抗辩,不构成侵权.结合近期媒体热炒的iPad商标纠纷,讨论对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效力问题,从而关注我国商标法修改中的使用条款,提出对应的立法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2.
现代商标制度的建立以商标财产观为核心,商标法的形成实质是商标财产化的一幅镜像。在商标财产化的进程中,商誉与商标的关系一直纵横交错。商誉从一个商业概念成为商标财产本体的认知历经百年,普通法法官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寻找商誉在商标法上的合适位置。商誉是商标财产本体的论述符合知识产权信息理论。但是,商誉作为一种财产也面临着定义困难、评估复杂以及常常与商标意涵重叠的问题。随着现代营销策略的推广,商标的财产价值离不开商誉,商誉的财产价值却不限于商标。  相似文献   

13.
商标法上商标使用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表明了商标使用的界定标准历来都是商标法不可回避的问题.随着商标使用的多元化发展,现行商标法对商标使用的界定标准呈现出使用范围界定过窄、商业使用标准选择不恰当、显性使用标准不合理、注册地法域标准无法适用于网络空间等缺陷,造成法律适用的混乱.依据商标基本属性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借鉴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总结司法实践的经验,商标使用的界定标准应当重新构建为:识别来源功能标准、使用范围区分标准、产生商业影响标准和商业影响所在地标准.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应当依照这些标准对商标使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4.
安玉萍 《现代法学》2001,23(4):81-84
本文认为 ,现行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由于立法认识上的失误及疏忽 ,在规定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及其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 ,在实践当中造成不良后果。因此 ,如何规范地界定注册商标使用的内容是真正发挥注册商标的基本功能 ,实现其经济目的的法律保障。在完善注册商标使用的管理制度方面 ,应凸现商标权这一民事权利的私权本质 ,围绕商标权的取得、行使及保护等方面作出科学规定 ,从而完善我国商标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5.
论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使用行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互联网的勃兴在商标领域引发了一系列新问题,《商标法》必须进行相应的变革。网上商标使用行为对商标权的取得和维持具有重要意义;准确界定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使用行为是解决一系列网络商标争议的前提。是否产生"商业影响"应当是界定网上商标使用行为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驰名商标制度从在我国《商标法》中诞生之日起就被畸形化利用,其在畸形化的发展中,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观念,给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驰名商标制度多年来为学界所诟病,为驰名商标正名的呼声终于在《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中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实现。但是这次《商标法》对驰名商标制度的修改还不够彻底,驰名商标制度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17.
商标的显著性与驰名商标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冀丽华 《河北法学》2005,23(10):140-144
判定一个商标能否获得驰名商标的保护,应当考量的因素之一就是该商标的显著性程度。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标识固有识别属性的外在表现能力。它要求商标标识设计独特,方便识别,方便传播。商标原发取得显著性和通过使用取得显著性是基于注册要求应具有的相对显著性,只有具备绝对显著性的商标才能获得驰名商标的保护,但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程度因其显著性强弱不同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8.
商标法基本范畴的符号学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彭学龙 《法学研究》2007,29(1):17-31
符号学是专门研究符号及其意指活动之规律的科学,本质上属于跨学科的方法论。由于商标本身就是一种符号,商标法既是市场经济社会的重要法律,又是一种符号规范,因此,在商标法学领域,符号学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而且还具有本体上的意义。透过商标法基本范畴的符号学分析,我们可以对商标、商标权和商标侵权的本质做出直观而合理的解释,从而准确把握商标制度的运行机理。  相似文献   

19.
商标权的双重属性及其对商标法律制度变迁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TRIPS协定》序言在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的同时,承认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公共政策目标,全面揭示了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双重属性,即作为财产权的自然属性和作为公共政策工具的社会属性。商标权的双重属性深刻影响着商标法律的制度变迁,使商标法在追求竞争政策目标实现的总体趋势下,某些时候呈现逆竞争政策发展的态势。在商标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中,商标权的私权属性与公共政策工具属性的协调发展是一个永恒的命题。  相似文献   

20.
徐聪颖 《河北法学》2012,(10):96-101
虽然目前学界提出的"混淆标准"与"显著性标准"均可在一定程度上为商标侵权的认定提供理论支撑,但却均存在对商标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够周延的问题。鉴于商标功能是商标赖以存在的基础,对商标权利益边界的划定应当建立在对商标功能进行整体把握的基础上。为此,我国应在商标法中设置有关商标侵权认定的一般性条款,并在其中突显对商标功能的维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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