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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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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典将犯罪情节规定为影响罚金数额的唯一因素,司法解释将犯罪人的财产状况纳入影响罚金数额的因素的范围。在罚金数额的确定过程中,在犯罪情节之外考虑犯罪人的财产状况是实现罚金刑刑罚目的的必要举措,是克服罚金刑存在的固有缺陷的重要手段,为罚金刑的顺利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决定罚金的数额时.应当以犯罪情节为主要依据,而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只不过是需要附带考虑的因素。我国晚近的两起“天价罚金”案分别从正反两个角度提供了关于犯罪人的财产状况对罚金数额影响的极好的标本。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的处罚只规定了罚金刑。单一的罚金刑对于单位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均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在以自然人为适用对象的刑罚体系基础上,构建以犯罪单位为适用对象的刑罚体系十分必要。其主要由刑事破产、执业禁止和停业整顿等主刑以及罚金、没收财产和剥夺荣誉称号等附加刑两部分构成。  相似文献   

3.
用相对数确定财产犯罪数额标准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数额在我国刑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确定财产犯罪的构成与否以及量刑轻重的依据。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量,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用相对数(人均年收入为参数)确定犯罪数额标准,并对其优点及可行性作了初步探讨。一确定数额标准的重要性数额是衡量财产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主要依据,①从而成为这些犯罪定罪量刑的主要根据。在刑法中(如果不注明,本文所指是修订后的刑法),对数额规定采用四种形式。1.刑法条文直接使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术语规定犯罪和刑罚。采用这种形式规定的在刑法中有四十五…  相似文献   

4.
当前在我国针对自然人设置的刑罚体系下,单位犯罪主体的刑罚仅限于罚金刑这一种。不可否认,针对单位犯罪罚金刑的规定,存在着种种不足,具体包括:刑罚体系上存在问题,逻辑上欠缺;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本罪的罚金过于统一;罚金刑数额规定上存在问题;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设定如下解决措施:罚金刑上升为主刑,增设资格刑;对单位犯罪的罚金数额与自然人犯本罪的罚金数额加以区别对待;规范罚金刑的数额。  相似文献   

5.
罚金刑执行难是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其立法根源在于刑法总则所确定的罚金刑适用根据的单一性,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适用罚金刑规定的僵化性;其司法原因在于罚金刑的判决具有盲目性,罚金刑的执行主体不够具体.因此,从立法上讲,应完善刑法总则关于确定罚金数额根据的规定,改进刑法分则关于具体犯罪适用罚金刑的规定,同时增设罚金易科制度.就司法而言,应摒弃罚金刑适用的盲目性,并统一罚金刑的执行机构.  相似文献   

6.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典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一种与贪污罪类似而又有本质区别的新的犯罪——“职务侵占罪”,标志着我国一种新的侵犯财产犯罪罪名的产生。  相似文献   

7.
一、罚金刑的判决与否 罚金刑作为我国刑罚的一种附加刑,其判处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据。新《刑法》除从罪名上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外,还在罚金刑适应的方式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新《刑法》规定了以下四种罚金刑适用方式。 (一)选科制。即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某种犯罪或某种情节的犯罪规定既可以适用自由刑,也可以适用罚金刑,是适用自己刑还是适用罚金刑,由法官自由裁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罚金刑的规定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对单位犯罪罚金刑的适用效果。因此,需要从单位犯罪罚金刑的承担主体、罚金刑数额的裁量依据、单位犯罪后“关停并转”的罚金刑适用以及执行中的完善等四个方面来探讨单位犯罪罚金刑适用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9.
财产刑作为以对犯罪人的财产利益的剥夺为内容的刑罚方法,在世界各国刑法中都有规定。财产刑的种类,大多数国家分为罚金与没收财产两种,个别国家根据罚金数额大小,又从罚金中分离出一种类似罚金的刑罚方法,《日本刑法》称之为科料(也有的译为罚款),《意大利刑法典》称之为罚锾。与此相类似,《土耳其刑法典》则将罚金分为重罚金与轻罚金,前者适用于重罪,后者适用于轻罪。但在刑法理论上,一般都认为罚金与科科两者都是以一定数额的金钱被剥夺为内容,只有金额大小之差,并无实质的区别。在这个意义上,毋宁说科料、罚锾是罚金的变种,都属于罚金刑的理论范畴。本文拟分别对罚金和没收财产进行比较研究,以便为我国财产刑立法的发展完整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0.
考察我国环境犯罪的刑罚体系,可以发现适用最普遍的当属有期徒刑和罚金刑。判处环境犯罪被告人有期徒刑存在重刑化倾向,判处其罚金刑也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额、比例或倍数,加之在司法适用中判处数额较低,从而难以对环境犯罪被告人起到威慑效果。在对环境犯罪刑事处罚趋于轻缓化论证后,应当秉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的刑罚轻缓化理念,完善现有的刑罚措施,包括限制自由刑的适应范围、明确罚金刑的具体适用方式等,并增设新的资格刑和非刑罚处罚措施,从而科学地选择环境犯罪刑事制裁方式,理性建构环境犯罪刑罚新体系。  相似文献   

11.
针对腐败资产的没收程序,是不同于没收财产刑,且不带有惩罚性质的一种刑事措施。我国在认定应没收腐败资产的工作中,既存在着关于"没收"概念的矛盾规定与混淆使用问题,又存在着对于违法所得及其孳息的范围界定不明,从而导致司法过程中盲目扩大没收范围的问题。因此,为完善我国腐败犯罪中应没收财产的认定工作,有必要基于法教义学的立场,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刑事政策三方面着手,明确定义"没收"概念,科学合理地界定"违法所得及其孳息"的范围并对其进行精细化分类,并在刑事政策中坚持贯彻比例原则,兼顾公正与效率,从而既规范了我国腐败犯罪中应没收财产的认定工作,又能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12.
刑罚阶梯的内在逻辑决定了罚金刑的裁量空间应当以判决时犯罪人的现有财产为限。法官不仅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罚金数额,还应参酌判决时犯罪人的财产状况,这样既可以有效避免“空判”,维护法律的威严,厘清财产刑刑罚阶梯的内在关系,又有助于未成年人罚金刑的适用和随时追缴等制度的完善,维护财产刑刑罚体系的自洽。  相似文献   

13.
对未成年犯可以适用罚金刑,但应当以罪刑法定原则为基础,限制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范围。在未成年犯罚金刑裁量的过程中,在确定能够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之后,还需要结合我国刑法规定的罚金的不同适用方式对未成年犯适用罚金刑的裁量问题加以具体分析。在确定未成年犯罚金的数额时,应当比照成年犯罚金数额的确定方法予以确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14.
刑法学界大多认为,犯罪后捐献财产不属于立功,不能获减轻处罚。本文认为,犯罪后捐献财产符合立功的本质特征,应属于立功的情形之一。将犯罪后捐献财产作为立功情形之一并不违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刑法的平等是指机会平等,而非结果平等(实质平等)。将犯罪后捐献财产作为立功情形之一是继承和发扬古代赎刑中的理性成分。  相似文献   

15.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它是惩治经济犯罪及某些严重犯罪的有效方法。新刑法为充分发挥其服务市场经济建设的功能,十分注重没收财产刑的适用。本文拟对新刑法中没收财产刑的设置特色略作探讨。一、没收财产刑的地位没收财产在各国刑罚体系中都处于一种从属地位,我国刑法亦是如此。新刑法第34条纳入了原刑法第29条的内容,明确规定没收财产在我国刑罚体系中处于附加刑的地位,一般只能与主刑合并适用。二、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没有在刑法总则中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6.
应从构成要素及指导要构成要素有序排列的结构来重构我国刑事财产责任体系。废止一般没收 ,提升供犯罪所用财物进行没收这一财产责任为刑罚。  相似文献   

17.
当前,涉毒财产处置机制以财产剥夺为重点,包括以切断毒品犯罪资金来源为处置目标、以强化适用法定财产刑罚为主要手段和以没收具体案件涉毒财产为配套措施等具体内容。然而,以财产剥夺为重点的涉毒财产处置机制存在难以适应网络时代毒品犯罪的新态势、难以突破个案限制实现全链条式打击和难以处理跨境毒品犯罪带来的新难题等问题。对此,应当以功能限制作为涉毒财产处置机制的重点,通过提升技术赋能实现跨网限制、破坏链条功能实现整体打击和加强节点控制实现境外辐射等措施对毒品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  相似文献   

18.
在世界各国刑法中,没收财产依其范围的宽窄及运用方式的不同有特别没收与一般没收之分。所谓特别没收Z是指对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物的没收,包括违禁品、犯罪所用之物、犯罪预备之物和违法所得之物。所谓~般没收,是指把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在各国刑法中,一般将特别没收表述为没收,而将一般没收表述为没收财产。本文亦采用此种表述方法。对于没收,有的国家规定为财产刑,如韩国;有的国家规定为保安处分,如意大利;也有的国家是作为刑事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效果来规定的,如前西德。我国采用的…  相似文献   

19.
一修订后刑法对罚金刑的全面补充和修改1.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现行刑法保留了罚金刑作为附加刑的地位,但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1979年刑法分则中只有22处罚金刑的规定,涉及20种罪名,主要针对贪财、图利、损毁公物和妨害公务等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从现行刑法分则的犯罪整体类别上看,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个别犯罪(如建筑工程重大责任事故罪)增加适用罚金刑;对几乎所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适用罚金刑;另对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中的个别犯罪(如绑架罪)、对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大部分犯罪、对贪污…  相似文献   

20.
罚金刑的裁量原则与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虽然只明确规定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罚金,但是,可在不违背现行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采取世界上较为通行的裁量原则———以犯罪情节为基础,参考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判处罚金。对选科制罚金的适用,应该根据新刑法的规定,在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过重时,才能选择罚金刑。对于数个罚金刑可参照主刑中基本的并罚原则———限制加重原则的精神予以解决。对同时被判处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则分别情况采用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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