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征地补偿已成为当今城市化进程中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现阶段土地征收补偿主要存在着土地征收条件不明确、补偿标准制定不合理、补偿款分配不到位、补偿救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本文从征地主体的利益矛盾、补偿标准的构成、征地补偿的成本和效益三个角度分析了上述问题的原因。主张通过明确"公共利益"的范围,设立土地发展权、建立土地债券化机制及土地裁决机构等方式完善我国土地补偿制度,从而更好的保障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18,(3):66-80
当前,我国风险规制领域公众参与正处在参与不足与参与过度的困境,这实则暴露出风险规制公众参与的形式化。针对这一问题,主流法律学者主张应当通过利益组织化建构所谓的公众参与利益代表模式来解决公众参与形式化的问题。从理论渊源上考察,公众参与的利益代表模式遵循多元主义的政治哲学传统,强调通过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对抗、竞争、博弈来对风险规制决策施加影响。然而,这种公众参与模式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在现代社会中,民主的实质是协商论辩而非对抗妥协,因此在风险规制参与模式上应当向协商转向,建构一种以协商民主为理论基础的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借由多元主体的协商对话来强化公众参与,克服公众参与的形式化,最终塑造风险规制决策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3.
治理理论给行政法治模式带来了深刻变革,治理机制全方位激励治理主体的普遍参与,尽可能地拓展、开放公共过程,多元行政法由此勃兴。与传统行政法关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视角不同,治理语境下的多元行政法将视野扩展到了跨国治理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治理主体,关注治理网络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协商与合作。行政法基本原则并未伴随着国家角色的回退而限缩,而是在拘束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之外,扩展到了更多承担公共治理任务的主体。治理工具也从过去政府"控制—命令"的传统方式,转向了软硬结合的多元化态势。  相似文献   

4.
受传统控权理念影响,“行政征收”的内涵与外延已无法适应行政法治实践。反思传统控权模式下的城市旧改征收制度可知:“行政征收”概念有待理清,地方立法中关于“二次征询”程序的规定违背制度设计之民主原意,签约率的确定亦不符合行政程序的契约性。考虑到“二次征询”程序可能会为政府因资金短缺等原因而为刻意提高签约比例提供合法空间,并有助于非常态被征收人阻碍签约进度,有必要在多元利益的均衡下改进城市旧改征收制度。待更新制度主要有:非常态被征收人排除机制,公民参与确定“二次征询”比例;在补偿与资金短缺问题上,对价补偿最低原则需确立,并适度考虑合理引入社会资本。  相似文献   

5.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法律属性是行政契约,征收人的签约行为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对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行为的主体、程序、内容与方式等进行了要式化构造。通过考察房屋征收补偿的地方法律规范、裁判文书以及征收补偿实践参与者的感受,可以发现补偿协议签约行为要式化在实践中存在征收人权力行使恣意、被征收人的契约性权利遭受严重侵害的困境。落实与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约行为的要式化法律制度,应以"权力与契约的整合"为法理指引,建立签约阶段主体地位平等关系,利用签约程序规制行政权力,提升签约内容的合意性以及强调签约方式的合作性,并在上述理念指引下,以限定签约主体范围与进行信用管理,完善前置程序、签约期限与救济程序,优化奖励制度、协商机制与生效要件,实施违法监督与行政问责等为具体出路。  相似文献   

6.
征地拆迁是对他人不动产的强制处分,结果是强行取得或者消灭他人的物权。立法涵义不明导致的“公共利益”被滥用、现行补偿制度导致的利益分配失衡,是造成征地拆迁社会之痛的根源。物权法不应对此视若无睹,保护物权人的利益免受征地拆迁损抑是其天职。从征地拆迁现状出发,本文对物权法草案提出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确立征收和征用补偿基本原则、创设征收集体土地差额补偿原则、区分并增设营利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原则、明确用益物权征地拆迁补偿原则等具体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7.
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市场价格标准的正当性在于回归私权的调整方式.由于现行市场补偿标准的行政确定方式、协商方式、第三方裁决与评估方式在我国现行制度条件下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制度成本,采用征地补偿请求权入股的补偿形式具有制度优势.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根据地方立法样本,征收补偿权股权化的制度安排应区分生存权利益保障和财产权利风险控制两个层次,设计补偿请求权入股的具体规则.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我国政府在征地拆迁中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是行政主体,另一方面又是调和开发商和被征收人利益的中间人。被征地拆迁人与开发商应处于同等的主体地位。严密的技术性程序规范可以很好的保障被征地拆迁人的权利实现征地拆迁中各方利益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9.
社会冲突型行政争议具有主体范围的广泛开放性、利益关系的多元交织性、原因结构的错综复杂性等特征。为了实质性地解决此类争议,需要将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内容从单纯的规范合法性审查逐步扩展到对政府内部体制的合理性、政府公共政策的正当性、社会结构的均衡性等层面的审查。为此,有必要本着司法能动主义、程序合作主义和司法最终主义三个原则,设计一个专门针对社会冲突型行政争议的集团诉讼调解程序。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被具体明确为独立的征收对象,其权利主体并非征收关系的当事方,对征地过程既无知情权,更无参与权.改革现行征地制度的切口在于厘清土地征收的法律结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客体地位及其权利主体的征收关系当事方地位,通过征地审批决定的前置听证程序,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公平补偿原则,确定土地补偿费,并将其中的80%直接分配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确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准所有权地位.  相似文献   

11.
行政征收的法律规制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财产权的排他性支配属性及其在公民权利体系中的地位呼唤法律对行政征收进行有效规制。首先,行政征收立法应遵守法律保留原则,并以公共利益条款限制征收目的。其次,行政征收程序应吸纳正当法律程序的精髓——参与,并且这一参与应是有效参与。最后,在不得不征收公民财产时,行政机关应给予公平补偿。  相似文献   

12.
在转型中国时期,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公民社会成长带来的巨大社会变迁,要求我们的社会治理模式必须从传统的统治型治理模式向现代的公共治理模式转变.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是治理模式转变的基础.公民参与作为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中一个重要环节,它为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本文将通过分析厦门PX事件中各方利益主体博弈过程,从公民参与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  相似文献   

13.
在转型中国时期,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和公民社会成长带来的巨大社会变迁,要求我们的社会治理模式必须从传统的统治型治理模式向现代的公共治理模式转变。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是治理模式转变的基础。公民参与作为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中一个重要环节,它为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提供了一个制度平台。本文将通过分析厦门PX事件中各方利益主体博弈过程,从公民参与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多元治理主体的构建。  相似文献   

14.
一、公证介入土地征收的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笔者所在地区的12家县公证处,其中有9家已经不同程度地介入土地征收公证.而在土地征收工作中经常遇到极大阻力,如"钉子户"常常对征地补偿安置有异议且长期协商不成,有的不再与征地工作人员见面,有的不登记补偿事项也不参加核实,有的则拒绝领取补偿费用但又不依法申请上级政府裁决,而是一味地谩骂威胁征地工作人员、阻碍施工进行甚至殴打施工人员.征地矛盾已经相当尖锐.  相似文献   

15.
论征地补偿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是协调和解决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冲突的一项基本制度,妥善解决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对保护农民的土地利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应当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扩大征地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丰富补偿方式,拓展安置途径,以期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的行政征收征用制度有缺失。本文研究、总结了行政征收征用的概念,客观分析行政征收征用与行政补偿的联系,建议完善我国行政征收征用补偿立法内容,构建我国行政征收征用补偿原则。从而实现行政执法的目的,推动法治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17.
财产权是一种排它性的权利,征地权则源自主权机关及其代表的命令,两者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土地征收征用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财产权与公权力之间的紧张关系。我国在征收集体土地的过程中存在着行政权力异化现象,背离了人民赋予行政机关土地征收权的根本目的。概括起来,土地征收征用激发社会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即公共利益的模糊性、征地补偿机制的缺失、征地程序的严重扭曲。  相似文献   

18.
叶茵 《法制与社会》2014,(26):280-281
2011年以来就一直热议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迟迟未能出台,立法的缺失导致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各种矛盾问题日益突出。笔者通过调研分析了当前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及争议,并尝试提出可行性建议,供讨论参考:第一,主体方面,因全国人大尚未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成法律空白。法院应根据宪法法律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农村实际,发挥司法裁判职能,从而引导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日益合法合理;第二,程序方面,"预征地"作为一种提高效率的征地方式已成为实践中的常态,但其存在严重隐患,应予以警惕。同时,应通过简化审批、适度放权、规范程序及标准、惩治违法征地等措施进行大力整顿;第三,依据方面,集体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不能简单照搬国有土地征收的内容,还应包括工业化及城镇化的需要;第四,司法救济方面,集体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本质上是行政合同,应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9.
财产权是一种排它性的权利,征地权则源自主权机关及其代表的命令,两者都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土地征收征用不可避免地引发了财产权与公权力之间的紧张关系。我国在征收集体土地的过程中存在着行政权力异化现象,背离了人民赋予行政机关土地征收权的根本目的。概括起来。土地征收征用激发社会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即公共利益的模糊性、征地补偿机制的缺失、征地程序的严重扭曲。  相似文献   

20.
征地补偿标准必须建立在一定的原则基础之上,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征地补偿标准应遵循的原则,对科学合理补偿标准的构建意义重大。本文指出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要遵循如公平补偿、市场定价、合理分配受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