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结果加重犯在客观上是一种双行为双结果的结构.其加重结果是由基本行为与后续行为累积造成的,且基本行为本身蕴含发牛重结果的风险;主观上则存在基本犯罪是故意而对加重结果是过失或故意,及基本行为是过失加重结果也为过失的情形.而刑法上的结合犯,如果从广义理解,即结合两个单一的犯罪为一个犯罪的类犁.可见,结果加重犯在本质上,应当归属为结合犯的一种,两者都是以单一的刑罚规定来取代刑法总则竞合规则的适用,即以重刑取代轻刑.  相似文献   

2.
在犯罪率概念研究方面,国内理论界少有成果发表;然而以犯罪率数据为基础而公开发表的论文则数以千计.这种悬殊差距凸显出社会科学界只是将犯罪率概念看作是理论建构的基础,而忽视了概念界定方式不同而导致概念的结构和功能迥异.犯罪率的概念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犯罪率在新的时代有新的内涵与表现形式.从早期的人犯率、发案率,到晚近的受害率形式,这种表现形式的变化体现出国家和政府更关注人的安全,在制度建设的时候更注重以人为本.围绕犯罪率的表现形式,揭示该概念对于犯罪测量的设计和安全评估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有助于对社会安全状况进行科学评价.  相似文献   

3.
4.
论犯罪事实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最终确认的犯罪事实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事实,主要存在着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竞争。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对抗并非两种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间的对抗,而是对刑事司法程序中确认的认识论犯罪事实的两种不同定性。法律真实说之所以更为恰当,是因为法律真实说尊重现实,可以为认识论犯罪事实的可谬性找到逻辑上的根据,有利于程序优先司法理念的确定,并且符合司法特质。  相似文献   

5.
董明亮 《政治与法律》2007,7(3):143-146
刑事检察公诉的特征表现为检察机关依据其职能向犯罪发起的国家公权力的运作过程。其本质表现为以审查刑事追诉、监督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手段和载体,主张和维护国家和社会受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刑事检察公诉的特征、本质等事实存在,决定了其价值存在。为了实现其价值目的,刑事检察公诉必须立足于其职能属性,以实现国家和社会其他成员对刑事检察公诉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略论贪污罪与近似职务犯罪的界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在我国刑法中,有些犯罪的构成特征十分相似,但罪质明显不同.区分近似犯罪构成的一般原则与方法是什么?本文通过剖析贪污罪与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罪质区别所在.着重从法理层面对构成特征近似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7.
保险诈骗犯罪定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主要探讨了保险诈骗犯罪“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 ;保险诈骗犯罪与普通诈骗罪、保险机构工作人员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占为己有犯罪等相关犯罪的界限 ;保险诈骗罪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及罪数问题 ;还探讨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共同犯罪的罪名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均涉及保险诈骗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共同犯罪等定性问题 ,对深化该罪理论研究以及司法实践均有意义。  相似文献   

8.
我国上诉法院直接变更罪名的权力过大,存在侵犯审级利益、侵犯被告人的防御权、违反诉审同一原则等问题.域外给我们的启示是一方面应该允许上诉法院直接变更罪名,一方面又必须对该权力进行限制,具体包括上诉法院在变更罪名时不得侵犯审级利益,不得侵犯被告人的防御权,不得违反刑事诉讼的其他原则.  相似文献   

9.
10.
犯罪危害性是我国传统刑法理论的核心概念.历来的学说对犯罪危害性评价缺乏系统、全面的分析,致使犯罪危害性评价晚近以来多受诟病.实际上,犯罪危害性评价不仅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而且也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思想.运用辩证思维把握犯罪危害性评价的属性不仅有助于犯罪危害性评价的科学化与合理化,而且对于进一步明确犯罪的危害性的学科地位也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11.
论律师的职业属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关于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各国《律师法》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对律师性质的立法界定,经历了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到“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认识过程。在《律师法》中准确界定律师的职业属性,是科学安排律师制度、合理设计律师行业发展的前提。值此《律师法》修改之际,本刊特邀请几位专家学者就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进行了一次笔谈:  相似文献   

12.
在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与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对在线传播淫秽物品的具体犯罪行为进行分析后,对在虚拟空间(因特网)中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行为地进行了研讨,指出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网络用户所在地、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网络用户终端所在地、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所在地均是其犯罪行为地,并认为只有传播淫秽物品行为的网络用户才是罪犯,而且对在线传播淫秽物品犯罪提出了相应的社会对策和司法对策.  相似文献   

13.
构筑预防老年人犯罪的社会防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多辰 《法学杂志》2003,24(1):73-74
当今社会渐入老龄 ,老年人犯罪逐渐增加 ,因此必须研究老年人犯罪的原因 ,从而找出对策 ,以防止老年人犯罪发生。  相似文献   

14.
15.
16.
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四要件处于同一层面,成立犯罪的对象只能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所实施的具有罪过的行为.为此,犯罪内涵具有单一性.仅从需罚性的角度来理解犯罪的内涵,对行为和责任不加以区分,这种理论导致我们在适用诸多的刑法条文时存在着困惑.  相似文献   

17.
18.
Recent years have seen mounting challenge to the model of the criminal trial on the grounds it is not cost-effective, not preventive, not necessary, not appropriate, or not effective. These challenges have led to changes in the scope of the criminal law, in criminal procedure, and in the nature and use of criminal trials. These changes include greater use of diversion, of fixed penalties, of summary trials, of hybrid civil–criminal processes, of strict liability, of incentives to plead guilty, and of preventive orders. The paper will assess the implications of these changes for the func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assessing the reasons behind them, and examining whether or not they are to be welcomed. Identifying the larger import of these changes draws attention to the chang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state and citizen as well as changes in the nature of the state itself. These can in turn be attributed to a jostling among the different manifestations of the authoritarian state, the preventive state, and the regulatory state. These changes have profound normative implications for a liberal theory of the criminal law that require its re-articulation and its defence. A modest start may be to insist that where the conduct is criminal and the consequences are punitive the protections of criminal procedure and trial must be upheld.
Lucia ZednerEmail:
  相似文献   

19.
犯罪本质论——一种重新解说的社会危害性理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近年来 ,我国有学者主张用法益侵害说取代社会危害性说。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在德国和日本的刑法理论中 ,法益侵害并不是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 ,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概念。法益侵害说只是在名称上取代了权利侵害说 ,但并没有解决权利侵害说所面临的问题。这种取代并不成功。在我国刑法学界 ,用法益侵害说取代社会危害性说的作法是在重复法益侵害说取代权利侵害说的老路。我国传统的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社会危害性说的基本方向是正确的 ,但没有解决如何把主观和客观统一起来的问题。其实 ,主观与客观相统一应该统一于行为的客观方面 ,只有表现为客观危害行为的主观心态才能给社会造成危害。这种客观危害既包括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危害 ,也包括给社会带来的犯罪预防成本和处置犯罪的诉讼成本。因此 ,在本质上 ,犯罪是以一定方式或样态给被害人造成直接损害的、给社会带来犯罪预防成本的并需要动用刑罚资源加以处置的行为。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有行业协会数量众多,如有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建筑师协会等等.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国共有各类民间组织38.1万个①,民间组织已涉及产业部门、社会服务与社会福利、公共事务、信息与技术服务、卫生、体育、教育、文化艺术等各个领域.按照不同的标准,我国的行业协会分别可以分为若干种类.我们认为,以行业协会的民间性程度为标准,可将行业协会分为纯粹民间性行业协会和非纯粹民间性行业协会.纯粹民间性行业协会在我国所占的比例并不大,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也尚显微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