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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在这次政法战线反右傾的激流中,很多同志都提出这样的問题:“为什么刑事上訴审中,属于当事人上訴的案件,就不能加重处刑?”“为什么加重处刑就是違法?”足見对此问題的探討,在司法实踐中是有实际意义的。我是主張在事实确凿、程序合法,但仅是适用法律不恰当,处刑偏轻时,上訴审是应該允  相似文献   

2.
修订后的第二审刑事裁判文书包括二审改判用的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用的刑事裁定书、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二审自诉案件用的刑事调解书,二审发回重审用的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撤销、变更一审裁定用的刑事裁定书,二审准许撤回上诉、抗诉用的刑事裁定书。本文着重介绍二审改判用的刑事判决书和二审维持原判或发回重新审判用的刑事裁定书的主要修改内容和制作方法。一、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一)概述第二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受理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或者公诉机关提出抗诉的刑事案件后,经审理…  相似文献   

3.
陈福民、须建楚在“《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理解与执行”一文(刊《法学》1991年第10期)中提出:民事案件二审应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笔者对此不敢苟同,认为:民事案件二审应只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不应全面审查。第一,二审对一审判决进行全面审查,有可能加重上诉人的民事责任。由于上诉,反而加重了民事责任,当事人就不敢上诉了。这样不仅不利于保  相似文献   

4.
二审上诉模式包括复审制、事后审制和续审制等三种模式。二审上诉模式一直处于动态发展的状态。两大法系上诉制度的趋同与融合现象已经日益明显,总的趋势是大陆法系国家不断向普通法系国家所采行的事后审制上诉模式靠近。我国的二审上诉正在从复审制模式转向续审制模式。我国目前的二审上诉应以续审制为原则,以事后审制为例外。未来我国二审上诉应采行事后审制模式。  相似文献   

5.
二审法院的自行改判权取决于二审法院的审理方式。二审法院在自行改判时应该遵守审级原则、诉审分离原则、开庭审理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我国二审法院的自行改判权与二审法院的审理方式不符,二审法院自行改判遵守的原则有的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不符,有的存在适用上的问题。我国应该对二审法院的自行改判权与二审法院自行改判应该遵守的原则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中的第二审审理方式,是指刑事案件经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因被告人提出上诉或检察院提出抗诉而进入二审,第二审法院审理该案件所采用的形式。对这个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未作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三种方式,即书面审、直接审、庭外调查讯问三种形式。所谓书面审,指不传唤当事人,合议庭只根据全部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然后评议,依法作出裁判;所谓直接审,是指第二审法院直接开庭,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诉讼参与人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申诉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胡某。被申诉人一:某电视艺术中心(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郑某。被申诉人二:某音像出版社(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法定代表人:袁某。1993年12月7日,经导演林某介绍,林某作为在场人,胡某(甲方)与王某(乙方)在北京市公证  相似文献   

8.
刑事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刑事第二审程序作为刑事普通救济程序的上诉审程序,在诉讼中占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将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审程序的建构进行分析与优化。  相似文献   

9.
<正> 在刑事诉讼第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表明了二审法院对原审理过程和原判决的否定。对于原审法院来说,它是二审的审理结果中较为严厉的一种。在实践中,一审法  相似文献   

10.
刑事第二审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上诉或抗诉的案件,依法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刑事第二审程序作为刑事普通救济程序的上诉审程序,在诉讼中占有无可替代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存在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就将对现行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二审程序的建构进行分析与优化.  相似文献   

11.
改革与完善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制度探析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张家慧 《现代法学》2000,(1):115-120
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制度中对上诉的不加限制和二审上诉程序构造的不明确 ,业已造成了诸多弊端和混乱 ,因此需要改革和完善。作法是对上诉加以适当的限制以及对二审上诉程序结构以采续审制为原则 ,采事后审制为例外和补充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践中,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诉讼终结会使案件得不到实体解决,因此裁定诉讼终结不宜由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如果在二审程序中如果出现了当事人死亡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消原判,发回重审和裁定撤消原判,驳回起诉的方法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3.
二审人民法院对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对于这个问题有不同认识,有人认为:原告与被告在一审过程中没有和解的意愿,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即使双方当事人愿意和解,人民法院也不能进行调解了,其理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对二审案件只作了维持原判、改判和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规定,而没有作出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的规定,因此,二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不能进行调解。还有人认为,二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否进行调解,要受到一审判决的制约:一审判决有错误,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撤销,因此可以进行调解;一审判决正确,二审人民法院不能将其撤销,因此不能进行调解。如果二审人民法院不问一审判决正确与否,就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进行调解,是有悖于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14.
二审案件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的上诉或抗诉案件。对二审案件的审理形式,我国法律未作统一规定。在实践中主要采用公开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形式。公开审理的二审公诉案件,上诉人请辩护人的时限,我国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众所周知,二审案件有它自身的特殊性,二审的形式除开庭公开审理外,还可以书面审理。而对于采用书面审理的二审刑事案件,我国法律却未就上诉人请辩护人的时限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审判实践中又时常遇到书面审理的二审案件上诉人及近亲属请辩护人的情况。由于对这种时限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使实践中对这个问题的掌握上出现较大差异。  相似文献   

15.
为了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4月21日颁发了《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各法院在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一审、二审、执行等方面,能准确贯彻《暂行规定》,严格实行立审分开。但由于我国三大诉讼法对申诉复查程序均未作明确具体规定,部分同志将申诉复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相混同,不能准确划分和界定立案庭与审判监督庭的职责,对审判监督案件未能在实质上实行立审分开,使立审分开原则在审判监督案件上走了过场。传统模式的运作方法及其弊端。实践中…  相似文献   

16.
随着死刑第二审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开庭审理,以往存在于死刑案件二审审理方式中的三级结构被彻底改变。这顺应了在我国逐步实现对包括死刑案件在内的全部刑事二审案件进行开庭审理的发展趋势。为适应这一趋势,检察机关在刑事二审案件诉讼程序中的职能亟需明确。根据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诉讼规律,检察机关在刑事第二审中的诉讼职能应当界定为第一审公诉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的继续和延伸,但重在全方位的诉讼监督。  相似文献   

17.
由于没有规范的二审举证制度,实践中在二审阶段的举证情况无章、无序,建立一个规范化的二审举证制度对实现二审的功能是有益和必要的。法庭不必成为举证的主体,案件的程序事实和实体事实均是举证证明的内容,二审举证制度应标准明确、详略得当、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8.
刑事案件二审包括抗诉审和上诉审。抗诉审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诉讼活动。上诉审是指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从根本上说,刑事案件一审和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  相似文献   

19.
秦明文 《四川审判》2002,(4):29-29,32
本文从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出发.浅谈对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的原则和标准的理解。一、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存在的问题及现状发回重审,是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决,把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判。二审法院审理民事上诉案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对监督、指导一审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责成一审法院改正错误,  相似文献   

20.
《人民司法》1980年第12期和1981年第4期上分别刊登了《刑事上诉案件的公开审判》和《谈谈刑事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形式》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都谈到了检察员出席一、二审法庭的身份、职权问题。前一篇文章中说:“检察员在第一审法庭上是国家公诉人,其任务是支持公诉,惩罚犯罪;而在第二审法庭上则是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其任务是审查第一审判决是否正确和监督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后二篇文章说:“检察员在一、二审法庭的职能有所不同,第一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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