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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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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魏彦煜 《法制与经济》2008,(6):47-47,50
在我国,有关立法与实践同样体现了程序分流的内在精神。但目前进行程序分流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具体制度亦不尽完备。因而建立科学而完善的诉讼分流机制已成为我国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奉行起诉法定主义原则,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空间狭小,公诉阶段程序分流功能较弱,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缺陷。而随着起诉便宜主义的崛起,程序分流在域外各主要法治国家得到了普遍确立,并有不同程度地发展。实践表明,公诉阶段程序分流实践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统一,转变传统追诉犯罪旧模式,树立程序分流新理念,拓宽不起诉裁量空间,健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改革不起诉救济机制,对完善我国程序分流机制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中的“程序分流”   总被引:36,自引:0,他引:36  
随着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凸现、刑罚目的的转换 ,程序分流在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得到了普遍确立 ,并有不同程度地发展。在我国 ,有关立法与实践同样体现了程序分流的内在精神。但相比之下 ,我国目前进行程序分流的机制还不够健全 ,具体制度亦不尽完备。对此 ,应当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 ,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4.
侦查阶段程序分流在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已经得到普遍的确立和发展,它对提高刑事诉讼的整体效率、体现刑事追诉的合目的性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目前尚未设立相应的制度与程序,这不仅没有顺应现代刑事司法理论的发展,同时也无法满足诉讼实践的客观需要。鉴于此,本文在参考国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侦查阶段程序分流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程序分流在西方发达国家已发展戍一项比较成熟的制度.在犯罪率不断攀升、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建立科学而完善的程序分流机制对我国司法实践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其价值内涵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神亦有不少契合之处.尽管我国法律已经体现了程序分流的有关内容,但大量的轻罪案件仍要通过走完所有刑事诉讼程序而结案.在起诉阶段适当扩大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扩大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当前实现诉讼经济和程序分流的有效办法.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事公诉程序分流现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程序分流机制的世界性发展趋势之一是分流案件的程序阶段不断扩展,甚至延伸到了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从最初的行刑阶段出现替代性措施,到审理阶段设置了繁简不同的审理程序,再到现今审前大规模的分流,刑事案件分流已经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纵览法治发达国家的刑事程序分流机制,不难发现,审前程序尤其是决定是否起诉的环节分流了越来越多的案件,检察官成为日益重要的分流主体.根据这一世界性趋势,我们需要检视和反思我国刑事公诉程序分流不明显的现状,以期塑造我国审查起诉程序应有的分流功能,缓解当前刑事审判案件数量的巨大压力,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7.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是我国在创建和谐社会的理念下,提出的具有策略性的惩治政策。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构建侦查程序分流提供了政策依据,本文通过分析我国侦查程序分流的现状,论述了构建有我国特色的侦查程序分流机制。  相似文献   

8.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为繁简有别地处理刑事案件建立了相关制度,实践中的相关做法也承担了程序分流的功能.然而,目前的刑事程序分流机制是不健全、不成熟的,运行中的分流效果十分有限,也尚未建立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分流机制.应当以改造刑事速裁程序为契机,突破与超越当前的种种困境,构建多元化、体系化的刑事程序分流机制.  相似文献   

9.
刑事案件涉及到当事人的自由及生命,因此对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就需要严格控制和不断完善.刑事程序分流制度,一方面着力于对国家刑罚权力的控制,另一方面又保障了刑罚功能的实现,其最终所能确保的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保障人权.因此针对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机制的现状,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庭前审查阶段三个方面论述了完善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机制的构想,以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刑事审前程序分流机制发展概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刑事审前程序分流机制经历了产生、发展、成熟的过程。现今,这些国家分别通过警告、暂缓起诉、不起诉等方式对特定的刑事案件在侦查、公诉阶段进行分流。审前程序分流在这些国家的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认罪认罚"在实体法、程序法、证据法及恢复性司法等不同的论域中具有不同的理论意涵,具体而言,可区分为四种不同类型的认罪认罚从宽,分别为:刑事实体法层面的认罪答辩、程序简约化层面的认罪答辩、作为证据补强的认罪答辩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刑事和解.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事实上将"认罪"作为程序繁简分流的唯一关键要素,而未区分程序面向的认罪认罚从宽和实体面向的认罪认罚从宽.这导致立法、理论与实践出现了不同维度的混同.实践表明,程序面向的认罪认罚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实体面向的认罪认罚作为程序机制意义不大,协商性司法是重要的繁简分流程序机制,但并非唯一,可考虑设立更多类型的特殊程序,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12.
审查起诉阶段程序分流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妍  鲍云晓 《法制与社会》2010,(30):108-109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犯罪率也持续攀高,诉讼案件日益增多,国家要通过有限的司法资源来发现和追究全部犯罪已经变得力不从心。为解决这一问题,扩大刑事案件的处理渠道即审前程序分流机制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笔者在借鉴国外的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程序分流机制之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我国建立暂缓起诉机制以及完善酌定不起诉制度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3.
《政法学刊》2016,(6):87-93
我国的立案程序移植于前苏联。其预设功能为屏蔽功能、分流功能和统计功能。但是,固有的程序缺陷使这三项功能并未在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考察刑事诉讼启动程序的两种模式。随机型启动模式和程序型启动模式中的"初查模式"不仅符合诉讼规律,而且完善的配套机制也有助于刑事诉讼启动程序功能的发挥。公安部印发的《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为我国刑事立案程序真正发挥应有功能提供了可操作的实践路径。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是提高监督质效的有效途径,它与民事诉讼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构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必须明确繁简分流的特征是办案程序上的繁简分流,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分流原则,又要区分好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分流程序,科学配置办案人员、科学使用智能化办案工具等配套措施,才能建立科学有效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从而推动民事检察案件的监督质效。  相似文献   

15.
目前,犯罪的高速增长和过于僵化的追诉程序设置给我国的司法系统带来了沉重的压力,而刑事程序分流的制度化程度不高又导致了犯罪黑数规模反常、酌定不起诉制度推行举步维艰等实践困境,为刑事案件的处理寻求多元的程序途径已成为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广为关注的课题。对此,应该在选择启动模式和明确适用标准的基础上,从确立"轻微犯罪处分"方式、扩充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拓展审判程序的分流渠道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这几方面,对我国的刑事程序分流进行制度化构建。  相似文献   

16.
传统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以不起诉裁量权为依托,在刑事案件的程序分流中发挥着枢纽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景下,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程序分流中发挥主导作用。基于当前我国犯罪结构的变化,优化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刑事诉讼分流机制,应紧扣轻罪治理这一时代主题,依托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裁量主义的刑事司法功能,加强对案件量刑的预判,更合理地选择程序分流方式,以期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17.
构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是检察机关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具有缓解人案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实现精准监督的现实意义。检察机关应当在兼顾公平效率、遵循程序正义、强化司法责任等理念指引下,立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实践,遵循司法办案规律,合理设定繁简分流的案件类型标准,简化办案程序规则,建立配套保障制度,构建起完善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以提升办案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相似文献   

18.
在公诉环节进行程序分流有利于实现刑罚目的、符合新刑诉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回应了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与司法资源稀缺的现实矛盾。对不起诉制度运行现状的实证分析表明该制度因适用率偏低而未能充分发挥程序分流功能。通过比较研究主要法治国家的立法和实践,我国应在明晰不起诉制度适用范围、简化和透明适用程序以及健全配套措施等方向上逐步完善,力求在兼顾立法精神和司法现状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发挥其程序分流功能。  相似文献   

19.
邓陕峡 《法学杂志》2016,(9):125-133
英国近年来以增加审判效率名义实施了一系列提高法院系统效率的改革措施,诸如改革案件分配移送制度,废除了治安法院的移送审判听证,增设了答辩与案件管理听证,强化审前听证在案件管理和庭审准备方面的功能.通过上述措施,英国刑事庭前程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程序分流机制和庭审准备机制,在兼顾司法公正与提高审判效率方面作用显著.我国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不仅要着眼刑事庭审程序,也要关注刑事庭前程序,尤其是庭前程序的分流功能与庭审准备功能.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应当具备人权保障、诉讼权利保障以及体现司法公正与效益的价值。现行审前程序的理念源自长期的司法实践,但该理念引发了审前程序功能不足,甚至错位等问题,故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应朝着改善检警关系,监督侦查、梳理程序以使案件合理分流,以及合理配置诉讼力量这三个目标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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