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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起诉,作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从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一百四十三和一百四十六条中出现“被不起诉人”一词后,不起诉决定书就沿用了这一称谓,将作未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称为被不起诉人。笔者认为,采用这一称谓,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因素。语言思维不符合逻辑规范。从不起诉决定书的结构和大意来看,其思维逻辑应该是“不起诉决定”为前提,“被不起诉人”才是结论。也就是说,首先要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才得出犯罪嫌疑人成为被不起诉人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制作的法律文书。修改后的刑诉法规定不起诉的范围为:(一)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二)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三)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同是不起诉这一法律后果,由于据以决定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各不相同,因此,在制作不起诉决定书时所要表达的侧重点也应各有不同。一、符合刑诉法第十五条六种情形的不起诉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第1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眼,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95条规定,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  相似文献   

4.
不起诉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和送达、不起诉的报备案,对不起诉的申诉、复议和复核等,构成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制度.本文对当前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不起诉制度的利与弊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实施仲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广.对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条件及程序均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仍遇到了一些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为更加全面、正确地执行刑事诉讼法,笔者就不起诉的几个实践问题与同仁共同探讨。一、关于对被不起诉对象的称呼问题从目前本院制作的不起诉决定书来看,既有把被不起诉对象称作犯罪嫌疑人的,也有称作被不起诉人和被告人的,称谓很不统一。我们认为,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等称谓是根据不同的诉讼阶段确定的。被告人一般指被提起公诉的对象或自诉案件…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的一种行为方式。刑事诉讼法对不起诉的种类和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制作和送达以及对不起诉的制约和救济作了规定,基本上形成了我国比较完善的不起诉制度,这为不起诉在司法实践中的正确适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但不起诉制度中有些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本文拟就其中若干突出的问题加以探讨,以求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7.
现行不起诉决定书存在缺乏个性、逻辑性和针对性等问题,其形成既有法律制度上的成因,又有司法实践中的根源。加强不起诉决定书说理有法理依据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加强不起诉说理内容的对策体现为重视说理、提高说理能力和建立有关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8.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 ,应否将不起诉决定书向被不起诉人的辩护律师送达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律师刑事辩护的司法解释均无相应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不向辩护律师送达似乎顺理成章 ,但却存在如下问题 :没有充分肯定和反映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以辩护人的身份独立参与诉讼 ,享受诉讼权利 ,承担诉讼义务。作为诉讼参与人 ,取得诉讼文书副本应是其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不起诉决定书不向辩护律师送达 ,客观上没有尊重其诉讼权利、肯定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不利于律师履行职务 ,及时有效地维…  相似文献   

9.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重要而经常运用的一项诉讼权利,不起诉决定书对保障人民检察院正确运用不起诉权利起着重要作用。修改后的刑诉法取消免诉,扩大了不起诉的范围,不仅丰富了不起诉的内容,而且直接影响不起诉书的制作。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一、对被决定不起诉人的称谓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四十六条分别出现了和“被害人”相对应的“被不起诉人”的概念。然而,刑诉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当事人”中并未包括“被不起诉人”。这样,对被决定不起诉者的称谓便产生…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但是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害人可以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有人认为,被害人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办案人员很难突破对案件的认定已形成的思维定势,让他们自我纠错,本身在心理上就存在抵抗感,易敷衍对待。因此,被害人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常被驳回,最终仍需上一级检察机关处理。笔者对上述观点不予苟同,并认为刑事诉讼法应规定被害人可以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向决定不起诉的检察院申诉应得以重视。  相似文献   

11.
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不起诉裁量权,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其他法律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外在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2.
酌定不起诉是有罪认定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酌定不起诉是我国不起诉制度的一种,由于酌定不起诉是以“犯 罪情节轻微”为前提条件的,且人民检察院在决定书中往往引用刑法 条文,导致一些部门望文生义,将酌定不起诉视为有罪认定。这种认识 违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有关起诉条件的规定, 应当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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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的相对终结诉讼的一种法律文书。不起诉决定书内容包括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处理意见等, 而目前的不起诉决定书处理意见部分大多仅仅简单引用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对证据的采信、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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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实现法律监督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刑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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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对不起诉决定书的功能 相对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之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被不起诉人作出的相对终结诉讼的,承载着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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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的相对不起诉,指的是公诉机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所作出的不起诉的决定。相对不起诉决定书是不予起诉决定的文书,作为一种相对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其在功能上类似于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承担着全面反映案件事实、分析案件证据以及陈述不予起诉理由的任务。但司法实践中,该类文书因格式简单、说理不足、证据分析不透等问题,不能完全反映相对不起诉的特点,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引发了不必要的信访和申诉,因而亟待根据相对不起诉的性质、特点,完善相对不起诉决定书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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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是检察机关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不起诉裁量权,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证据以及其他法律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外在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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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但是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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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 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但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害人可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笔者认为,被害人应有权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申诉,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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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编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这一规定表明,公诉案件可以转化为自诉案件,并赋予被害人起诉权。经过一段时间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公诉转自诉后以下两种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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