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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8)
<正>鲁卫指导发[2014]2号各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切实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本着方便群众、提高效率、明确职责、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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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4,(14)
<正>鲁财社〔2014〕5号各市财政局、卫生局:为加强和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保证基金合理筹集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15号)、《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94号)、《山东省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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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3)
<正>渝卫疾控发[2016]74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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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20)
<正>SDPR-2015-0130013鲁财社[2015]19号各省级卫生计生预算单位: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卫生计生重点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省级卫生计生重点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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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4)
正渝卫发[2018]11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经2018年第2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渝卫发[2017]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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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7)
正渝卫发[2017]31号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重庆药品交易所,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备案采购行为,市卫生计生委制定了《重庆市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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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14)
<正>鲁财社[2015]16号各市财政局、卫生计生委:为促进我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范乡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省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我们制定了《乡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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