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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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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五十九):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一个国家的治理,不是政府所能包办的,这是近代以来国家治理的常识。即使现代科技的发展及其提供的方便,足以让政府的管理更为便捷、更有效力、更棋无对手,但现代国家的政府仍然自觉地按照宪法的约定而谨守其权力边界,不越雷池一步,防止权力失约所导致的全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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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五十):民间法研究的理论提升】民间法研究作为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论题,在我国法学界开展已经有年。但它至今在我国主流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却相当有限,林林总总、汗牛充栋的法学教材几乎不给其任何地位。所以如此的缘由在于:一方面,是法学研究的对象和重点使然。从对象讲,法学研究的对象被界定为法律现象,这里所谓法律,悉指以国家为前提而制定的法律,即便那些肇始于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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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五十六):人以群分与国家治理】常言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人以群分的根据何在?却或者不求甚解,或者语焉不详。群分的根据或许很多,如性格、外貌、肤色、志趣、职业、语言、风俗等等。在我国古代,常有华夏、四夷之辩,在文化教养意义上把中国和四夷做了分别。近代以来,世界贸易的渐兴和迅速发展,致族群之文化冲突不断搬演。族群或民族的划分也就成了国家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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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种社会秩序的形成,在大传统视野中每每被视为由国法一统地缔造和结构的,但事实上,凡规范存在之处,就必然存在着与规范相应的秩序。可以说,人类的所有规范,都是为有效地安排人们的交往行为所准备的,或者是为了给人们有序地交往所准备的。规范自类型学上讲,大体上可以一分为三:其一是行动的规范,即通过人们之间相互模仿、世代沿袭所形成的规范。在此种规范面前,行为与规范之间大体是合二为一的,规范、行为、秩序也大体是三位一体的,规范的理想模式和实践模式是不分彼此的。可以说,这是一种原生的规范类型,也是一种原生的秩序类型。在语言文字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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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三个100”是黔东南地区苗民针对“违法行为”的一种习惯处置措施。长久以来,它在维系该地区苗民的社会秩序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让人们可以充分领略那种在国家法律所不及的地方,乡民社会依然借其传统习惯,维系秩序的景象。2005年,徐晓光曾专门撰文,对“罚三个100”问题作出了精彩阐述,那篇文章发表在当年的《山东大学学报》第3期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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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183;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二十九)】社会纠纷的解决,在正式制度中,一般依赖于司法活动。即使其他处理,在制度设计上都要把司法的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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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183;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二十七)】 村规民约,理应是村治实践中必须贯彻的一项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中国古代,尽管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乡村自治,但“天高皇帝远”的政治辐射能力,宗法统治的社会结构基础等,都客观上决定了在那些国家政权统治力量薄弱的地区,宗法自治或者乡村自治的存在。相应地,也留下了丰富的村规民约、家法族规方面的资料。  相似文献   

8.
羌族有着灿烂独特的民族文化,尤其在民族习惯法方面卓有建树。羌族民事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是两个不同的文化系统,如何处理国家制定法与羌族民事习惯法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历史上,两个文化系统不断地交流碰撞,产生了各种冲突,需要寻求解决之道。笔者认为应当在此问题上正本清源,回溯历史,分析两者的冲突,提出和合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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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冲突与互补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 ,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 ,存在着冲突 ,但有着共同的目标追求。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 ,应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价值 ,并注重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继承与改造 ,协调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 ,实现二者互补和融合的良好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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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有着灿烂独特的民族文化,尤其在民族习惯法方面卓有建树.羌族民事习惯法和国家制定法是两个不同的文化系统,如何处理国家制定法与羌族民事习惯法的关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历史上,两个文化系统不断地交流碰撞,产生了各种冲突,需要寻求解决之道.笔者认为应当在此问题上正本清源,回溯历史,分析两者的冲突,提出和合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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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们自来就处在一种矛盾的心理结构中:既需要我行我素、快意恩仇般的自由,也需要井然有致、有条不紊式的秩序。古往今来无数政治智慧和法律运作的基础性根据,就是如何协调我们的这种矛盾心理结构。因为矛盾心理结构的外化,必然是矛盾的行为结构,是矛盾的个体自由和群体秩序的社会结构。曾几何时,既有自由,又有纪律的美境,吸引了多少仁人志士?但在一个多元社会中寻求统一的规则机制,如果缺乏一种以柔软的心态吞吐八荒、包容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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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间法.民族习惯法”这个专栏开办的第三个年头。这些年来,这一领域的研究渐渐成为当代中国法学研究的主题之一。但正如我以往在多个场合所谈到过的,目前这一研究的瓶颈在于一方面,如何将民间法的研究与国家法的运作相关联作为所谓“非正式制度”,民间法既是国家法得以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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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习惯法、民间法,似乎业已成为法学界所常用的概念了。与此同时,相关概念间关系的处理、辨析在我国也正在展开。特别是习惯和习惯法这一对概念的关系,学人们运用频率尽管很高,但往往在运用中自觉不自觉地将两者混同。本期所刊出的张镭的《论习惯的法权本质》一文,则直指习惯的本质。作者首先借助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的一些观念,从不同视角对习惯做出了多方位、多视角的分析,从而在学术梳理意义上,把习惯和习惯法做出了必要的区分。特别是作者在借助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思路时,运用国外制度经济学家们的一些观点,更加具体地将习惯、习俗、惯例这些词汇做了梳理、归纳和区分。作者的这种工作,既让读者看到了对习惯这样一个司空见惯的事实之不同学术态度和理解向度,也让读者在不同视角看到了学术思想史上人们对习惯、习惯法的不同学术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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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专栏开办的第二个年头。经过和《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编辑部的商量,决定今年继续开办这一栏目。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已经有所选择地刊出了十二篇文章,今年将继续保持每期两篇的数量,刊载民间法和民族习惯法方面的论文。去年我的刊文主旨,是强调把资料整理、材料调查和学理论证相结合,也侧重于在这方面组稿。应编辑部的要求,今年侧重于在实证基础上相关学理方面探讨的文章。敬请作者们在投稿时,能够关注本专栏今年的选题意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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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手记] 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法律史研究,主要把古典中国的社会治理放置于刑法的框架下,因此,"除了刑法史的法制史,便觉空洞无物."(蔡叔衡:《中国刑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6页)但这种研究所折射的是否就是中国古典法律的实情?则值得我们重新勘磨.我注意到,近些年来,史学家们并没有受法律史家所设定的框架的制约,他们另辟蹊径,把研究视角放在社会层面,以古典中国的社会史为研究对象,发掘出了古典中国治理结构中的刑法之外的其他治理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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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十)】多年来,民族习惯法的研究是本人一直关注的问题。尽管我并没有就此写过任何文章,但对他人已有的研究研读颇勤。可以说,在这个领域,法学家、人类学家们在内容上形成了两个向度的研究成果:其一是对某个民族曾经存在的民间规范进行整理和研究。但就现实意义而言,这些规范业已成为过往的范畴,属于“死法”的内容,因为它们对民族地区人们的日常纠纷处理和秩序维系基本上不起什么作用。而这一类的研究,更多地依靠的是相关的书面材料。尽管从寻找不同民族之习惯规则和文化整理视角看,这种研究的意义不容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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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十五)一国的中央和地方关系,直接涉及该国地方立法对民间规则的基本态度。一般说来,联邦制国家的中央和地方关系模式,因为制度本身以地方政府的自治权、特别是立法权的保有为建立的前提,所以,在地方立法活动中,对地方规则、民间习俗的表达,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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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八)】多年前,我指导的法律硕士厉尽国同学以《法学研究中的“民间法”范式》为题,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位论文,并受到答辩组全体成员的一致称赞,无可争议地获得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据我所知,这是我国法学界就民间法作为法学研究的范式问题所进行的首次系统和专门的论述。尽管在此前,梁治平、朱苏力、田成有等在他们的论著中,也捎带着对这一问题做过一些论述,但并非专门就此问题而展开。如果说厉尽国的相关论述是在整个法学视野中来观察、研究“民间法”范式的话,那么,本期所刊出的魏治勋的文章《民间法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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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手记] 文本面目的法律是否必然表现为实践面目的法律?这在十余年前的国人心目中,或许是一个相当荒诞的问题:实践面目的法律如果不表达文本面目的法律,还能呈现为何种面目?难道除了文本的法律,还有文本外的法律不成?这问题即使搁在今天,习惯了以文本面目呈现的国家法律来说事的人们,仍然可能要费些周章.原因何在?因为在法理上,我们经过长期耳濡目染,业已形成了一种新传统、新习惯,那就是国家法律之外,概无其他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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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作为非正式规范的民间法类型越来越受到理论界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讲,对这种非正式规范的研究反衬出对正统国家法的考量。民间法和国家法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规范知识系统,虽然是处在国家法的强势遮蔽下,但民间法从来都不是无可作为的。它根植于一个情理而非法理的社会之中,在这个“情理社会”里,维系人们的往往是充满人情味的鲜活的传统、伦常和礼俗,民间法正是以这些传统的规范力量与国家法形成博弈。如何在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形成沟通与契合,是中国法治话语中必须正视的问题。在我国关于民间法的研究与其说是一种学科性思维,不如说是一种法学研究进路的展开,对提升我国的法学研究的层次水平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人曾追问什么是中国法学?中国法学对世界有什么贡献?靠理论和制度移植“发达”起来的当代中国法学自然无法回答这些提问。原因是我们至今尚未形成自己的法学理论产品,自然很难对世界有所贡献。藉着民间法研究这一进路,也许会对开拓我国整体法学研究有所启示,我们可以从中预期中国法学的未来景象,那就是用根植于中国本土社会的法学流派理论贡献给世界。本刊开辟“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研究”专栏,并邀请著名法学家谢晖教授做专栏主持人。意图在于提供一块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理论探讨的平台,荟萃这方面精深的研究成果,为我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研究尽应尽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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