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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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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申诉(复议)是行政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研究和建立行政申诉制度,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克服官僚主义,防止行政专横,改进和完善行政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行政争议的概念和特征行政争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所引起的纠纷。一般来说,行政争议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管理主体,即指国家行政机关和  相似文献   

2.
行政补偿是指国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职权行为或为公共利益需要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给予补偿的法律救济制度,其范围包括因行政主体合法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和因相对人为公益遭受损失的补偿。行政补偿的方式应多样化,补偿标准应坚持"公平补偿"与"完全补偿"相结合。我国应加快行政补偿立法的步伐,采取基本法和单行法并举的模式,尽快制定出一部统一的《行政补偿法》。  相似文献   

3.
论确立我国行政追偿标准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一般认为,行政追偿是指国家在对行政赔偿请求人进行赔偿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行政追偿可以预防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促使其依法行政,防止其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对于保障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4.
本文首先介绍了法、日等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主体理论,然后分析了行政主体理论在我国的产生原因及其在理论和实践中的重要意义;再次,说明确定行政主体的四个标准,以及我国行政主体的种类和范围,并对各类行政主体逐一分析;最后,比较了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区别,说明它们对确定行政主体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试析行政主体的概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学术界流行的行政主体概念将行政主体局限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承认行政公务人员和受委托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本文在分析现行行政主体概念的缺陷的基础上,给行政主体下了一个新的定义: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一般性资格、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和个人,不仅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且应该包括行政公务人员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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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5月 1 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标志着我国因国家违法行使其权力而导致的赔偿责任制度的正式确立。然而我国至今未有一部对行政补偿制度作出专门规定的法律。因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合法行使其权力 ,而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失补偿问题尚未解决。本文结合实情况 ,试对我国行政补偿制度加以分析与探讨。一、行政补偿的概念界定行政补偿 ,又称行政损失补偿 ,是指因行政主体 (主要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的合法行政行为造成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损失 ,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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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犯罪在当前社会政治、经济、涉外事务活动中是发案率较高的一类犯罪。受贿行为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党政机关中、高级领导者、国家行政机关行业主管人到人、财、物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受贿犯罪现象。一、受贿犯罪主体特征根据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的规定,受贿犯罪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自然人犯罪;一类是单位犯罪。在自然人受贿犯罪中,国家工作人员是犯罪主体。在这里,国家工作人员特指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准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所谓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  相似文献   

8.
一、前言 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和范围一直是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长期争议的焦点。我国刑事立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规定经历了一段发展变化的过程:79刑法第8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作出了更加具体的立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军队、国营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各种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明确了企业、事业机构的性质,但上述二者规定的实质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其后,随着经济犯罪的不断上升,高法、高检的司法解释将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列入了贪污罪主体的范畴。87年高检《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玩忽职守罪若干意见(试行)》将“受委托、聘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归入了“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甚至将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归入了国家工作人员,引起了理论界与司法实践中的争议。95年随着全国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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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因其合法、正当的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损失,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社会公益、协助公务而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失的,行政机关依法对其损失予以补偿的一种行政救济行为。制定行政补偿法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制定我国行政补偿法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制实践。制定我国行政补偿制度的基本框架构想。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解决行政争议过程中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通过探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问题,旨在进一步处理好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的衔接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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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组织的稳定性,经济的敛财性,行为的暴力性,非法的控制性等特征。一个犯罪组织,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特征,才能界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相似文献   

12.
一、人民警察的行政管理职能 管理是指社会某一群体为实现某种目标而进行的有目的的、连续性的控制、组织、协调的过程。公安机关担负着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双重管理任务,其具体管理是由每个个体人民警察围绕着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总目标,在有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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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被宪法明确规定为权利,而对私主体的举报,法律则没有予以明示。从现有的法律来看,公民对私主体的举报不能笼统地定性为权利或义务,而应以具体事项来界定。在明确其性质以后,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应适当地使用该种举报手段,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和监督举报行为,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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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即国家行政事务向社会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予行政职权的组织,依法通过向社会公开明示其职责范围、政务内容、政务标准、行政方式、行政程序、行为时限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以保证公正、合法地实施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政务公开是无数政治家、思想家的不懈追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一政务公开的意义(-)政务公开有利于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行政效率。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即国家公务员,下同)针对预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目标,拟制工作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比较和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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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的人员。这些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以及其他由法律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的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等都不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目前的立法和立法解释规定,对基层组织人员的渎职行为可以作出完全不同的法律评价。建议修改刑法第93条,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纳入渎职罪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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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委托作为一种行政行为方式 ,将会被愈来愈多的地方政府采用。行政委托的依法行政标准 :一是行政委托权限必须属于行政机关法定的权限范围 ;二是行政委托必须符合法定的行政管理目的 ;三是行政委托必须符合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委托立法建议 :一是明确行政委托的法律依据 ;二是明确行政委托的程序和内容 ;三是明确监督行政机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审查职责 ,强化委托行政机关对行政委托协议的监督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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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族经济法执行的主体、执行的对象、执行的相对人的范围、执行的性质等方面来看 ,民族经济法执行是指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 (主要是民族地区 )国家行政机关在对少数民族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行使管理权过程中 ,组织、贯彻和实施民族经济法的活动。民族经济法执行的形式也就是执法主体组织、贯彻和实施民族经济法的形式 ,主要包括许可行为、征收行为、给付行为、强制行为以及民族经济法执行中的处罚行为。执法者的“经济人”理性决定了他们在执法中不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而且还存在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主义 ,这一切都需要我们通过必要的法律措施加以补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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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以其它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在立法中有如下四处解释涉及此问题:(一)刑法第83条指出:“本法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二)刑法第115条第三款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可以是“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第1条第2款规定:“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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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尤其是贪污罪主体的范围一直是我国刑法理论界及司法上争论的热点,我国现行<刑法>第382条第2款规定的"委托"应只包括对国有资产的"承包"与"租赁"两种形式,不包括"聘用"形式;刑法意义上的"委托"既不同于民事委托,也不同于行政委托;该款中的"管理"、"经营"符合从事"公务"的两个判断标准,因此其具有从事公务的法律性质;对国有资产的承包、租赁可按承包与租赁者人数划分为四种类型,"受委托"人员的范围在不同类型中,其确定的原则也不尽相同;"受委托"人员不属于我国<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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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资助作为现代给付行政模式下的一种重要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为了特定的公共目的,向特定的私主体提供财产性利益的行政活动,其具有公共性、政策引导性、复杂多样性和补充性的特征,其性质表现为授益性和负担性并存的双面性,其法理基础包括现代社会福利国家原则、宪法经济化和宪法对行政资助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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