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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届省、市、县三级人大届期将满,面临换届。按照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目前在如何提名酝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党委仍按往届选举的方法,向大会主席团推荐了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在提名时,虽然也按《地方组织法》的新规定,提出了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但实质上差额部分已作了"内定";二是主席团按照规定提出了与选举人数相等的候选人,但由于提名酝酿工作做得不深入,不细致,代表推荐不集中,给选举工作增加了难度。结合这些问题,为了搞好即将开始的换届选举,严肃认真地执行《地方组织法》,现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如何提名酝酿候选人问题,谈一些浅见:——党委要依法推荐候选人。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这个规定从字面上看,对党委向主席团推荐候  相似文献   

2.
差额选举是我国选举制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经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这一规定,就使"等额提名"同"差额选举"形成两条并重的原则,成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关键。差额选举的关键是保障代表的合法提名权《地方组织法》把主席团提名候选人和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人数都限制在"等额"范围内,实质上规定了  相似文献   

3.
新修改颁布实施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在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中,正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均进行差额选举。同时还明确规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上述规定,是对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差额选举制度的重要补充和进一步完善,同时也对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的具体操作工  相似文献   

4.
一是关于提名酝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有关问题。《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但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没有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只有半天时间、甚至更少,由于没有时间的保证,代表提名就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于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虽然法律规定与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代表提名的候选人未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5.
县级以上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据了解,在选举过程中,大多数地方都能严格按照《选举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进行选举。但是,也有个别地方的一些做法不符合《选举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出现了违法现象,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违反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限规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选举法》第三十一条都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这条规定,概念清晰,意思明确,指的是从主席团向大会提出候选人到  相似文献   

6.
近日,在一次会议上,一位领导表扬了一个乡在换届选举中,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全部满票当选,选举十分圆满成功;批评另一个乡,代表联名的候选人当选,是一次失败的选举。这位领导对选举工作的褒贬态度,笔者不能苟同,特提出商榷。主席团提名的侯选人当选,选举就成功: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当选,选举就失败,这种看法有失偏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了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无论在提名人数限制、时间限制,还是在确定正式候选人程序、对候选人情况介绍,以及选票次序排列等等,都是平等的,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当选或者落选都属正常现象,不影响选举的合法性、成功性。因而,上述领导对选举的看法与法律公正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相似文献   

7.
恢复地方人大以来,每逢人代会有选举事项时,各级人代会筹备工作机构都要根据法律规定,制定选举办法。在该办法中,对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是否能被列为候选人名单问题,一般都是这样规定的:在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联名代表要求撤回提名或者破提名者不接受提名,大会主席团应予以尊重。从实际情况看,这样规定有两个需要解  相似文献   

8.
《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都对预选作了原则规定。《地方组织法》规定:在选举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民族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时,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和代表依照法律规定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合计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时,进行预选。如何操作预选,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从各地以往的做法和经验来看,难以做到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预选,但以代表  相似文献   

9.
今冬明春,我国县以上四级人大将进行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换届选举。在此次换届选举中,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充分发扬民主,依法搞好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提名工作,不仅关系到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且对加强各级国家机关的建设,促  相似文献   

10.
在当前我国干部制度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中的"等额提名"和"差额选举"的有关规定,对今后长时期的干部选拔、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制度改革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和作用。"等额提名"和"差额选举"是法定原则1995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在选举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除了人大常委会、政府正职和法、检两长提名的候选人可以进行等额选举外,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其他各项职务人选时都必须坚持差额选举。  相似文献   

11.
海南省今年上半年开展的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在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后第一次单独进行的。从笔者所在的澄迈县选举结果看,副职领导全部差额选举产生,且代表10人联名推荐当选的比例较大,代表共联名推荐副乡镇长候选人27名,当选16名,占副职推荐数的59%,占副职当选数的30.2%。新修改的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第二十二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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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人大研究》2005,(1):14-16
一、对《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 ,“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 ,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 ,也可以等额选举”。这一法律规定明确表明 ,对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的选举首先应该坚持差额选举 ,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行“等额选举”。这一例外情况 ,即实行“等额选举”的前提条件 ,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经过充分酝酿、协商、讨论后 ,“提名的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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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代会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时候,如何既坚决贯彻党委意图,又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代表的联名提名权,这一直是各级人大探索的热点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2月对地方组织法作了第三次修改以后,关于这个问题取得了令人满意的进展,选举的民主程度大大提高。但同时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党委推荐候选人当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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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决定,其中,对《地方组织法》有一处重要修改,即规定代表大会选举时「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人们把这一新规定俗称为「等额提名,差额选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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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去年制定的《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规定,"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要严格执行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代表的名额。"这些规定表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出的候选人,与选民或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其法律地位平等。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看其选举制度是否民主。赋予选民或代表具有联合提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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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县(市、区)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顺利。从已开过人大会议的县(市、区)情况看,绝大多数县(市、区)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成功。但同时有些县(市、区)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未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致使一些代表不知道可以联名推荐候选人;二是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少于两天,有的只安排一天;三是个别地方限制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例如把代表团划得过小,致使有的团因不足10人而无法联名提名候选人;有的指定某代表团联名提某某为候选人,而限制其他代表团联名提名候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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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人大代表民主选举权利的几个问题□杜光富李有亮人大代表的选举权,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近年来,在地方各级人大换届选举过程中,绝大多数能按照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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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统计工作是整个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截止1997年12月24日,深得全区人民信赖的214名人大代表依法选出。总结此次换届选举统计工作的经验,有几点体会:一是学好法律,掌握工作主动权。这次选举工作难度大,是修改后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首次在区县级人大换届选举中实施。为了严格做好统计工作,我们仔细对照修改前后的选举法,发现与上届相比,一些表格依照法律条文有所变化。如上届用于公布初步提名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张榜样式所依据的是原先的选举法第二十八条,现在应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三十一条;选举结果张榜公布样式原先依据选举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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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是换届选举过程中的一个"热点"。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对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作出了新的规定,客观上为做好这一工作奠定了基础。濮阳市坚持把人大代表提名候选人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来抓,做到既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又按照程序,使代表做到正确有效地行使提名权。一是鼓励支持人大代表大胆提名。除法律规定的条件外,对被提名的候选人没有做出任何限制条件,不设框框,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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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为确保党委推荐的干部当选 ,将副职领导人的差额数降至最低限 ,并全部由主席团提出。笔者认为 ,这一做法不妥。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地方组织法》规定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 ,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 ,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依据本条规定 :主席团只能就应选名额提出候选人而不得超出应选名额数提出差额。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乡镇国家机关副职领导人员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副职候选人中必须有代表联合提出的人选。我们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尊重代表的提名权。那种由主席团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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