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法家的法治学说以及现代借鉴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家的法治学说随着秦亡而走向沉寂,但是为汉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以“阴法”的形式继承下来并揉入封建正统法律思想中支撑中华帝制长达两千余年。其中,一些合理的成分对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仍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
3.
刘广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2):138-140
法家的法治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发展的高峰,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与现代法治思想的一般理论和原则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因此,在前哲时贤认识的基础之上,有必要对法家法治思想中有关君权至上与法律至上的问题、君主本位与国家本位的问题、重刑治国与轻刑治国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分析。 相似文献
4.
法家的政治理论,包括法、术、势三大方面。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作了批判总结,提出了君、势、法、术相结合的系统理论。势,指君主的权势、权力;法,指由君主统一公布施行的法律、法令;术,指君主的统治术。三者虽有各自相对独立的价值,但"皆帝王之具也",都是君主权力的表现,也是维护君主权力的工具。在法家的价值体系中,"君主"是"神圣"的化身,"权势"是"胜众"的资本,"法制"是治世的法宝,"术数"是御臣的工具。君主处于最高的价值层次,居于主体地位,而作为"帝王之具"的势、法、术则属于较低的价值层次。或者说,君主是"目的性"价值,势、法、术是"工具性"价值。法家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为:君←势(权)←法←术。 相似文献
5.
6.
7.
法家重刑思想的逻辑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家有其独特的重刑思想的逻辑。以“民性”、“民情”为法家重刑理论的归宿,基于人性发展起“以刑去刑”的理论,着眼于轻罪重刑。法家总是把“富国”放在首要地位,否定了“富民”、“足民”的意义,只是单纯使用重刑。法家讲求“胜民”、“制民”、“弱民”,高度发达了告奸理论。法家重刑的出发点和最后归宿,都被说成是善良的,是基于“爱民”、“亲民”而达到“利民”的。法家的重刑思想到秦灭亡前夕,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致使其二世而亡。 相似文献
8.
法家思想在历史上多被人诟病,但他们的平等性思想无疑在历史上具有先进性,法家代表人物对平等性思想有着深刻的认识,虽然他们提出的平等性和我们今日的平等有一定的差别,但不可否认,在当时确实促进了历史的进步。 相似文献
9.
10.
一个最低限度的法治概念--对中国法家思想的现代阐释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中国的法治理论是继受西方的产物。西方的法治学说主要有两种路向 :一是“原教旨主义”(fundamental ism) ;二是“普世主义”(ecumenicalism)。前者遵循西方的古典传统 ,通过展示西方某些最基本的价值标准以及对“法”的某些道德要求 ,向人们证明建立一种理性的法律秩序既是合理的也是可能的 ;后者则试图绕开西方那些基本价值和道德要求 ,单就“法律秩序”自身范围内寻求对法治的认知和实践。不同文化按自己的观点去证立法治 ,并从各自的实践和相互对话中达到对法治规范的共识也是可能的。中国法家的“法治观”在一定程度上与普世主义的路径是相融通的 ,本文尝试借着比较法家的法思想与实证主义的法思想来检讨当代中国接纳普世主义法治观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1.
论劳动教养立法的几个基础性问题——建立我国轻罪处罚制度的理论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轻罪处罚制度的不足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制度中的一个板块性缺损。中国刑事立法犯罪概念的特点决定了中国刑法上的犯罪实际上是严重或较为严重的犯罪 ,而不包括轻罪 ,因此 ,应当以劳动教养立法为契机建立中国的轻罪处罚体系。轻罪处罚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面临一系列必须回答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除了需要立法和司法等方面的客观条件外 ,还需要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理论创新。这就需要从理论上形成和提出问题 ,并给予科学的说明 ,为轻罪处罚制度提供必需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12.
主体间型立法的概念及其意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主体间型立法是在自主型立法与压力型立法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内涵包括立法代表之间的立法辩论、立法与"立法性"司法之间、与公民直接立法权之间,以及与行政立法之间的交互作用。主体间型立法对于维护法律的安定性、扩展立法的信息来源、填补成文法的漏洞,以及构建权利信任权力的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劳动者是否有权要求实际从事约定的工作,对这一问题我国现行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答案,学术界也基本没有相关讨论,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随意安排劳动者"待岗"或者"调职"的现象却不少见。德国法经过多年司法实践的发展,逐步承认了一般条件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照合同约定安排劳动者工作,完善了对劳动者"实际劳动权"的保护。借鉴德国法的经验,在我国确立"实际劳动权",不仅体现了劳动法理念的进步,而且有利于促进劳动合同实际履行,规范劳动合同变更。 相似文献
14.
保辜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项旨在保护人身伤害事件中的受害人的利益、追究加害人责任,进而整合社会关系的刑事法律制度。此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存在发展了两千余年。唐代是保辜制度的发展成熟时期,保辜制度得以定型化、系统化。宋、元、明、清历代继续发展,并在立法及司法领域产生了一系列重要变化。保辜制度有其深刻的思想源渊,并存在自身的规律性。 相似文献
15.
16.
行政处罚中罚款规制的可行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罚款数额设定方式的恰当选择和科学组合。每种设定方式各具优劣,而单独或组合使用这些方式既可能出现优势互补,也可能导致缺陷放大。从对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罚款数额设定方式的实证研究来看,我国今后相关立法需要在准确评估各种设定方式优劣的基础上,注重不同调整领域罚款数额设定方式的恰当选择,相对节制单一方式的使用,彻底杜绝概括式设定方法,追求“社会正义、罚以当过、足以制裁”的规制目的和“便捷可行、灵活运用、适度裁量”的执行需求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18.
教育刑理念的彰显与背离:近代中国假释制度考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罚执行是刑事司法的最后环节,行刑法律的运作直接关涉刑罚功能与目的能否实现。假释作为行刑制度之一,其运作效果是刑罚观念的集中体现。近代以来假释制度完成了由恩典到权利的制度转化,因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假释制度在清末刑事立法中虽然得以确立,却未能实践。其后的立法与司法虽对于假释制度有着较多的践行,但民众的法律情结却仍停留于报复惩戒,教育刑理念仍然未能深入人心,法律观念、法律文化的转型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9.
在当代,保障人权已日益成为与惩罚犯罪相并行的刑事司法理念.在此背景下,我国刑事司法界采用了"亲情会见"制度,以彰显刑罚之人性化."亲情会见"在实践中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但其弊端亦不容忽视.故应及早进行规范,使之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