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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现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驰名商标给予相对或绝对的特殊保护。相比普通商标,注册的驰名商标获得跨商品或服务类别的较高的保护水平,驰名商标持有人享有优于普通商标持有人的一些特殊权利。本文试以"增量利益关系"理论为基础,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进行经济法学分析。  相似文献   

2.
高宗祥 《法制博览》2023,(18):68-70
与驰名商标混淆侵权不同,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研究突破了传统的驰名商标保护中针对商标显著性保护不足的局面,进一步完善了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体系。增强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一方面可以保护驰名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维护相应的市场秩序。本文从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理论概述入手,研究了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并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路径,旨在为我国的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机制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肖锐 《法制博览》2013,(1):91+88
驰名商标作为品牌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适当的运用影响着企业生存与发展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优化升级。驰名商标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市场主体对其趋之若鹜也加剧了驰名商标的异化。驰名商标异化现象,在驰名商标认定的目标、路径和结果上或多或少背离或偏离了驰名商标立法目的或权利本质,与人们对驰名商标的合理期待相冲突,致使驰名商标的立法目的难于实现。此外,驰名商标异化加剧了市场主体的非理性化,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市场主体"恶意创驰"也损害了司法权威,加重了司法负担。因此,应尽快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和对策,以还驰名商标制度以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4.
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流程中以案件办理为核心的“案件中心”工作模式依然是主要的制度框架,在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由于身体、心理成长发展尚未完全成熟,需要专业力量给予一体式、系统化、长期性支持与介入,一旦司法程序停止或结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被迫终止,只有从“案件中心”走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在社会工作参与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实践中,机构和司法社工可以采用“案主中心”的方式,在“案件中心”之外,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保护、个体帮助、家庭教育和社会支持,尽可能地使其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这虽然与理想中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还有一定的距离,但这是实践中可以期待和实现的服务更新和升级。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诉讼调解司法政策经历了禁止与抑制、推行与鼓励两个阶段,两阶段的司法政策分别与依法行政、和谐社会理念紧密相关,而司法政策的变迁体现了司法为中心工作服务,司法为政治、进而为行政服务,也即服务型司法。  相似文献   

6.
王赫 《法制博览》2013,(3):115+109
本文浅议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在我国的相关立法中,未注册商标鲜受保护。商标,商品的标识,肩负着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的责任,代表着一个商品的经济价值和人文影响。注册不注册,它的价值都存在,不减免分毫。本文的目的就旨在于通过对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分析,探究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促进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加强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自驰名商标制度引入我国商标制度以来,驰名商标制度在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正当利益和相关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其负面影响也日渐凸显:驰名商标的异化和滥用现象丛生。扭曲了驰名商标制度建立的初衷,使得原本为了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而建立的驰名商标制度反倒成了健康有效地的市场机制的绊脚石。鉴于此,本文在对驰名商标的异化和滥用的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能够对遏制该乱象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司法社会工作可视为社会工作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其对社会工作而言是工作领域的拓展,对司法而言则是国家司法权社会化的表征。司法社会工作的兴起,一方面在于为违法犯罪的预防与控制提供了新的渠道,从而:炻展了刑事司法系统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在于在司法中注入新的社会力量和社会化的司法方式,体现司法为民的人本主义精神。当前司法社会工作实践探索主要以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保护为中心,但也正在逐步向成年人司:去拓展。  相似文献   

9.
驰名商标作为一种具有超强经济利益的商业标识比其他一般商标更容易受到侵害。因此,驰名商标需要得到比一般商标更特殊的保护。本文将对我国的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0.
任俊宇 《法制博览》2023,(21):121-123
不同国家针对商标的恶意抢注现象提出了不同的解决途径,其中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与防御商标保护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解决途径。驰名商标反淡化更注重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保护模式上侧重于事后保护;而防御商标更符合“混淆理论”,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模式上侧重于事前保护。本文通过对英国和日本两个国家的防御商标制度进行比较法研究,得出了英国侧重于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而日本侧重于防御商标保护的结论,从而导致英国最后废除了防御商标制度,而日本却仍然坚持防御商标制度的结果。同时,通过分析英国和日本的防御商标制度,总结出我国应当考虑设立防御商标制度、防御商标并非驰名商标的延续和应当考虑防御商标与普通商标的转化三个启示。  相似文献   

11.
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以来都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对其进行有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司法系统和社会工作系统共同的责任。通过对我国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制度层面的建设和实务层面的拓展进行梳理,发现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参与到青少年犯罪问题治理的实践呈现出"以制度为中心"的特征,造成了服务提供的碎片化,并进一步阻碍了青少年犯罪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问题治理过程中的专业作用,要求构建"以罪错青少年为中心"的一体化的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同时,需要注重少年司法配套工作体系的完善、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能力的提升以及少年司法"两条龙"合作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12.
保障未成年个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历来是我们党和政府深为关切的一件大事,并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通过立法上升为全国性的专门法律,在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人这个特殊群体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其中,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无疑要发挥积极的作用。十八年前,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在上海市长宁区建立,使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审理方式与成年人区别开来,标志着我国少年司法保护制度渐趋形成。为了适应这一新局面,1986年,上海市长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而又发展组建为“未成年人案件刑事检察科”(简称“未检科”),肩负起了法律监督部门应尽的职责。十多年来,他们在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爱心挽回一个又一个失足少年,并探索出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工作方法,拓展了少年司法保护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温和与宽宥是意大利少年司法制度中的核心理念。与欧洲其他国家一样,意大利的少年司法制度是基于教育性和保护方法来创设的,社会性观护措施得到广泛应用,惩罚通常被认为是最后才能施行的办法。从教育和保护两个方面剖析意大利温和、宽宥的少年司法,同时对我国的少年司法理念进行反思与探讨,可以发现,我国的少年司法理念和制度均存在诸多缺陷。对此,我国应该加强对罪错少年的特殊教育,逐步完善司法社工队伍,在司法领域注入更多的社会性因素,提高对少年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4.
在继承传统文化中“恤幼”思想和借鉴西方现代福利社会理念的基础上,我国台湾地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取得了长足进展,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律制度。总的来看,我国台湾地区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制度包括三大部分:一是未成年人的早期福利保护,二是对犯罪或虞犯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与矫正,三是对被害未成年人的保护。这三部分有机结合,构成了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5.
本文结合2013年新版《商标法》的修订来分析我国现有的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制度,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定的思考以期能更好地完善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6.
刘凌 《法制博览》2023,(23):151-153
本文围绕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法律问题展开探讨。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发现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其次,对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进行了检视和分析,发现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效果不佳、司法保护不足等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立法、提高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执法效力、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司法保护、保障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污染治理等建议。本文旨在为加强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法律工作提供参考,为保障农民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如何有效建构集成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等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一直是理论界及实务界探讨的热门话题。大量既往研究与实务探索表明,社会支持体系之完善程度特别是可得性及可用性,与未成年人司法之健全息息相关。在引入青春期概念基础上,本文综述社会支持的概念及特征,并回顾了其发展历程及所面临的挑战。继而以服务集成为视角,提出了未来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建构之可能方向:社会保护为框架、政府统筹为主导、家庭参与为基础、司法介入为保障。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共享平台是少年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运转轴心,然而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仍然较为薄弱。少年司法的社会化属性要求对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和社会之间的条块分割进行改革,增强社会支持部门间资源共享、协同合作的能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共享平台的构建应充分考虑少年司法的社会化属性,因地制宜地明确当地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信息共享平台的构造,开发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信息发现、事件处置、政策制定等功能,向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教育、矫治及其他社会工作服务的项目与渠道。  相似文献   

19.
司法改革已尘埃落定,未成年人检察作为一个专业化类别在北京检察司法改革方案中得到明确,伴随未检机构职能的进一步深化,也为北京市未检工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但是,在全国未检工作蓬勃发展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为更好地推动未检工作,未检应正确处理检察机关惩罚犯罪职能定位与少年司法特殊优先保护、未检改革与少年司法改革、未检创新实践探索与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等十个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舒适 《法制博览》2023,(18):74-76
当前对知识产权采取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相结合的“双轨制”保护模式是世界主流国家的通常做法,我国已经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层面,也在积极推进符合中国国情的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相互衔接的模式,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短板。本文首先阐述了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相互衔接机制的现状,接着总结出当前我国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包括在证据收集与转化方面没有统一的标准,在案件移送条件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检察监督方面没有双向的机制等,这些都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有机衔接,不利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系统性保护。最后详细论述了如何建立完善的衔接机制,以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之间的融合一致。从而不断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维护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秩序,助力我国知识产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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