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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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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拒绝交易作为合同自由原则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产物,一方面应充分保护市场主体的交易自由,使合同自由中缔约自由、选择当事人自由、内容自由、方式自由等内涵能够深化;另一方面,反垄断法又要求在实质上促进竞争机制作用的发挥,做到实质上的公平,因而产生了拒绝交易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  相似文献   

2.
2021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以反垄断法为依据,强调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应当适用反垄断法及有关配套法规、规章、指南等,释放互联网平台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的明确信号。《指南》共六章24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附则等内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就《指南》答记者问时指出,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规制原则和分析框架适用于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但由于平台经济商业模式和竞争生态复杂、涉及范围广、专业性强。  相似文献   

3.
随着时代进步和科技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涌现,网络迅速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甚至成为日常交往最主要的方式和纽带。网络领域的反垄断案件也逐渐增多,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以奇虎360诉腾讯QQ垄断案为例,对我国反垄断法律在网络环境的适用过程中如何认定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分析,有助于对相关概念的把握,从而构建相应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4.
阿计 《人大建设》2007,(3):40-41
中国反垄断法剑指何方?透过去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清晰可见的是借鉴了国际上三大反垄断制度,即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经营者集中”。  相似文献   

5.
李小明 《求索》2007,(10):95-98
在垄断行为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所有垄断行为中理论上危害最大的行为类型,因此,在法律上对它的处罚也应当最为严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停止及纠正滥用行为,罚款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基本形式,进行刑事处罚及分拆企业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人承担的严重的法律责任形式。  相似文献   

6.
龙骏腾 《人民论坛》2022,(16):85-87
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权的受损呈现出规模性、隐蔽性和市场失灵性的新特点。“整合主义”、反垄断法的价值追求和公共利益理论为反垄断法保护个人隐私提供了坚实的依据。在我国,反垄断法对个人隐私权保护有其可行性。应明确反垄断法可以应用于个人隐私权保护,并阐明反垄断法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评估细节,确定反垄断法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7.
随着技术革新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传统自然垄断产业的电力行业已呈现出潜在的竞争性.目前,世界各国政府正通过一系列的立法活动对电力行业的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电力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是一种妨碍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非结构性垄断行为,对此类行为的规制是各国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属于完全的行为规制.  相似文献   

8.
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的基石范畴和核心关注。市场支配地位被不当创造、维持、加强的过程会造成系列社会危害。在政府行为—经济竞争的反垄断法框架下,根据不同的成因,市场支配地位可划分为四种类别,并需要采取与之适配的应对策略和规范路径:对基于合法授权的市场支配地位,应着力平衡反垄断与管制的关系;对基于行政垄断的市场支配地位,应密切关注对受益经营者实施的垄断行为一并制裁的可能性;对基于效能竞争的市场支配地位,应重点防范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倾覆市场的危险,对其保留结构性的反垄断规制措施;对基于不当竞争的市场支配地位,应尝试拓宽有关单边行为的反垄断法制度,禁止具有相对市场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不当创造市场支配地位的特定单边行为。  相似文献   

9.
数字经济从“互联网阶段”发展到“平台时代”,头部平台企业的影响力日益凸显,滥用共同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常发生,需要构建完善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对其进行规制。数字经济条件下,该制度的适用主要存在缺乏法律和理论供给、认定标准失灵、救济措施不充分等问题。在做好数字经济反垄断的宏观背景下,应从制度的调适、标准的优化、救济模式的扩充三个维度作出回应,以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0.
第三次产业革命之后,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和发展,对传统产业的组织和经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与之相匹配的法律规制尚未形成完善。从早期的微软垄断案、百度排名事件和腾讯与360之争,都凸现出网络领域内垄断监管的缺失。网络领域的垄断规制应当平衡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网络环境消费者保护两个方面的政策考量,不断调整和完善网络领域的垄断监管政策。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为了制止经济活动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第三条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人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相似文献   

12.
平台经济的极速发展在为我国社会经济注入全新活力之时,也带来了诸多法律挑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发布为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新问题提供了指引.除对互联网平台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的细化规范外,其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各类具体行为判断标准的具象化,以及正当理由抗辩的提出更具亮点,引领互联...  相似文献   

13.
戈琳 《前沿》2003,(6):100-102
公正和效率是刑事诉讼价值观两大要素。辩诉交易 ,作为美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 ,顺应了效率观的要求 ,但对其公正性 ,却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本文通过介绍辩诉交易制度的概念以及历史发展情况 ,对其利弊进行了分析 ,力图从中找出可资借鉴之处 ,以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4.
海峡两岸竞争法之比较研究--侧重反垄断法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安 《台湾研究集刊》2002,30(1):35-39,49
两岸竞争法在维系各自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尽管两岸竞争法的功能在表面上具有普适性 ,但两地竞争法之根本任务并不尽相同 ,从而透视出不同的经济制度以及文化背景下 ,台湾与大陆法律制度本质目的之差异性。经济较为发达的台湾地区 ,其竞争法尤其是反垄断立法较大陆完善 ,在诸多方面颇值得大陆借鉴。当然 ,两岸在反垄断立法上的差异 ,较大程度上是大陆没有《反垄断法》而造成的  相似文献   

15.
算法与平台经济的融合引发算法共谋类新问题。算法具有高效性、隐蔽性、技术性等特点,算法共谋加大了反垄断法适用的难度。加之算法的介入对传统反垄断理论有所突破,削弱市场集中度要求、降低沟通协调成本、加强共谋稳定性,促进价格共谋更易形成的同时也扩大价格共谋发生的领域。信使类共谋和轴幅类共谋为代表的明示共谋仍可适用垄断协议制度予以规制,预测类共谋和自主类共谋为代表的默示共谋鉴于意思联络认定的障碍,可考虑纳入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6.
相关市场是反垄断立法认定垄断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性概念.法学意义上的相关市场主要是从相关产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来加以概括的.我国现有反垄断立法采取了定义式和列举式的双重方法对相关市场给予比较严格的界定,但在如何规制行政权力导致市场主体产生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如何在国际化视野下设计相关市场的内涵等方面,还存在着立法的不足与瑕疵,需要在这两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17.
万先运 《求索》2007,(7):79-81
市场滥用行为包括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两种类型。欧盟《反市场滥用指令》在《反内幕交易指令》的基础上,将市场操纵纳入监管范围;在共同体内为反市场滥用的责任配置、实施与合作建构了基本法律框架;增加了预防市场滥用行为的规定,构建一种事前预防和事后惩罚相结合并以行政方式规制市场滥用行为的新机制,从而达到了有效打击和预防市场滥用行为并重的目的。  相似文献   

18.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014年8月20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发布消息,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人民币,下同),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开展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相似文献   

19.
《创造》2012,(5):26-27
最高人民法院5月8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对于指导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反垄断法、依法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知识产权滥用及其法律规制的探索与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的滥用问题已经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已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控制措施。以法律形式给予在知识产权上处于弱势地位的国内企业以更多保护,已经显得非常紧迫。因此,我国应借鉴有关国家的立法经验和司法实践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控制措施,以维护我国权利人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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