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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农渔发〔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物安全水平,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2023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3年国家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农渔养函〔2022〕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地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宜渔则渔、以渔治碱,加快推广盐碱地水产养殖成熟模式,盐碱地水产养殖取得了积极进展,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2022年,我局组织开展了盐碱地水产养殖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自主申报、  相似文献   

3.
<正>农渔发〔20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活动,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按照渔业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等有关要求,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4.
农渔发[2015]40号 河北省农业厅,吉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产局: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3]32号)有关要求,我部对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的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等5个县(市、区)进行了验收考核。根据验收结果,现授予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等5个县(市、区)“农业部渔...  相似文献   

5.
<正>农办牧〔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提升畜禽养殖设施化、标准化水平,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管理要求,2023年我部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根据《关于开展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13]32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6]17号)的有关要求,今年我部对申请创建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的有关县(市、区)进...  相似文献   

7.
<正>农办渔〔202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春季是全年水产养殖生产打基础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紧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有关重要部署,扎实抓好春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巩固全国水产品生产量足价稳的良好形势,确保全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养殖渔民持续增产增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农渔发〔2023〕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各有关企业:为加强出口水产品合法性管理,保障水产品加工业健康有序发展,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渔业活动,维护我负责任渔业国家形象,现就加强输欧和输日水产品合法性认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正>农办渔〔202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种业振兴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水产育种联合攻关,保障我国水产种源安全,推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确定了第一批国家水产育种联合攻关计划的品种及重点任务(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正>农渔发〔2023〕7号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农业农村(农牧)厅、公安厅(局):为贯彻落实好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强化黄河禁渔执法监管,维护黄河禁渔秩序,切实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严格执行休禁渔期制度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11.
<正>农渔发〔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培育平安渔业建设先进典型,提升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我部对申请创建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的有关县(市、区)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  相似文献   

13.
<正>农办人〔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央农办秘书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有关农业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工作,2023年我部将利用全国农业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拟举办21期农科讲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正>农产发〔20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委、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供销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产〔2022〕5号)要求,  相似文献   

15.
<正>农产发〔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我部组织开展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工作。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专家审核和网上公示,  相似文献   

16.
<正>农办渔〔202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夏季是养殖水生动植物生长的主要季节,又逢干旱、高温、台风、洪涝等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极易对水产养殖造成不利影响。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切实抓好夏季水产养殖生产工作,进一步夯实全年养殖水产品丰收、养殖渔民增收的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农办市〔202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关于加快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的要求,根据《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总体安排,现将2023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各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有关精神,按照我部关于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工作安排.  相似文献   

19.
<正>农办牧〔2023〕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管,保障安全用药,根据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我部组织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同时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生产企业的相关兽药产品进行了跟踪检验。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监督抽检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农办建〔2023〕7号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农业农村(农牧)厅,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强黑土地保护的部署要求,推动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持续深入实施,按照《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等相关工作安排,2023年继续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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