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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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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晶 《法制博览》2013,(5):94-95
以学理之解释,形事上诉审构造方式有三种:复审制、续审制以及事后审查制。事后审查制在其实施的过程中,可分为以法律问题为事后审查的法律审,以及就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两者为事后审查的事实审查审。上诉审构造与二审的审查原则、一审构造等诉讼制度有很大的关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结构为复审方式。如何解决我国二审轻视一审审判或滥用上诉的情况,以及违背迅速裁判之精神的指责,上诉审的结构采用事后审查制,或许成为未来思考的新方向。  相似文献   

2.
谢芳 《法制博览》2023,(25):103-105
检察听证制度作为我国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检察权行使和检察权公开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我国司法公平的实现,有助于充分提高检察公信力。而从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办案实际来看,为充分回应公民参与司法运作的时代诉求,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公开已经成为常态化趋势。然而听证在检察机关办案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必须加强对检察听证制度的重视程度,使听证制度在检察机关办案中产生广泛影响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3.
杨奔 《法制博览》2024,(6):121-123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布,提出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检察官惩戒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S省在上述文件规定相继出台后,完善了实施细则,并首次提请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了检察官涉嫌违反检察职责案件。通过研究S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可以直观了解检察官惩戒制度的运行情况,针对性提出健全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案快审机制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时间过长,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处罚的现象。如何切实解决从而保障未成年人能够得到公正处罚的问题,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探索。本文研究的正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类,针对简单轻微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案件,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节约诉讼成本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简案快审机制,尽量缩短涉案未成年人的诉讼羁押时间,使他们得到罪罚相当的判决,从而得到最大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5.
严樱 《法制博览》2013,(8):147-148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几经跌宕起伏。近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设定与实践操作联系还不紧密,很多规定缺乏操作性。人民陪审员制度应对陪审员的选任、陪审案件的范围、陪审员如何履职及如何监管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期待能在解决司法公正问题的同时,又解决司法的效率问题。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所明确规定的,而检察权的内容包含着检察侦查权、批捕权、起诉权、监督侦查、审判活动权、监督刑事执行活动权和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权与行政诉讼活动权。可见,检察机关行使的对特殊犯罪主体经济、渎职等犯罪的侦查权是检察权的一种权利形态的表现。然而,对于检察权中的检察侦查权是人们非常关注和需要由检察机关自身来加以监督的一项司法内容。为此,我们就检察侦查在运行过程中如何设置审监机制谈些想法。  相似文献   

7.
我国各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犯罪案件中自发探索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其中,合规监管型检察建议在刑事合规不起诉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合规监管型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拟对涉罪企业做不起诉处理时,基于对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调查和评估,就如何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所提出的检察建议。它既为涉罪企业开展合规建设提供了参考和指引,也是检察机关在后期考察涉罪企业合规改进状况进而决定是否不起诉的重要依据。合规监管型检察建议与检察机关在刑事合规案件中提出的量刑建议、检察意见存在本质区别,也承载着有别于传统检察建议的制度功能。从我国刑事合规的实践探索来看,合规监管型检察建议存在具体指向型和概括引导型、检察建议前置型和检察建议后置型等不同模式,其各自适用条件、运行机制、法律效果等并不相同。为了保障合规监管型检察建议过程的正当性和内容的科学性,应建立企业犯罪案件的社会调查、合规听证等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8.
理解未成年人检察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少年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远远还没有完善到只需墨守成规的时候,当前,必须加快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探索与改革。可喜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2005年9月)中规定“在检察机关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负责制,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设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构”,对未成年人检察改革作出了重要的规划。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则将我国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相似文献   

9.
在家庭案件中,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加以规定是各国民事诉讼法的共同做法。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民事司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民事诉讼法也没有特殊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规定。家事诉讼中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至少应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检察机天应参与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家庭案件;家庭案件的管辖应考虑未成年人的住所地;为避免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强化家事事件与家事效果事件合并审判,诉的变更、合并与反诉应较为宽松;认诺、舍弃、自认、和解受到限制以及法院得斟酌当事人所未提出的事实;家庭案件审理中应对未成年人采取具体的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未检部门,在承办好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的同时,如何结合案件所涉及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促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这方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成绩,并对检察建议在未检环节中的运用有了一定的理性认识。 一、检察建议是未检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所谓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某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着与社会治安有关的问题,而依据法律规定向这些部门和单位提出的防疏堵漏、…  相似文献   

11.
聂签  黄桃 《法制博览》2021,(3):40-41
近些年来,随着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案件呈增长趋势,公益诉讼渐渐受到了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在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不负众望地把环境公益诉讼纳入公益诉讼制度中,在诉讼主体的规定上也有了改善:包括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机关.《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只是原则性规定,对于适格主体的规定过于模糊、没有那么明确.公益诉...  相似文献   

12.
长期以来检察建议作为检察监督权行使的重要方式,将其作为权力形态论证不足。有关检察建议的立法分散,检察建议权行使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公权力属性存在争议。权力内部的结构性缺陷,影响司法实践并呈现为监督刚性不足、监督程序形式化、监督文书不规范等问题,规范检察建议权行使具有现实紧迫性。需要形成“制度—本质—实证—规范”研究范式,明确检察建议的公权力属性,秉持从地方立法到国家立法,再到统一的《法律监督法》的立法模式。同时需要通过优化办案程序、建构分层递进式监督路径、引入第三方咨询、评估机制、扩大公开宣告和听证、借助大数据赋能等多条规范化路径来实现检察建议的提质增效。  相似文献   

13.
2021年1月22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开始施行.通过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分析,并与修订之前的听证程序进行对比,增加了可申请听证的范围,进一步完善了听证的组织程序,而且对听证笔录的效力作出了规定.但仍在...  相似文献   

14.
规范未成年人人身受害赔偿案件的法律规范种类繁多,有一般的法律如《民法通则》等,也有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这些法律过于抽象,不具有操作性,特别是对赔偿范围和标准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改变了这一状况,使法院在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未成年人受害赔偿案件)中有了统一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5.
针对少年犯罪案件,日本少年法规定了由家庭法院主导的少年保护司法程序以及由检察官和普通法院共同主导的普通刑事司法程序。在案件移送制度方面,日本家庭法院相较于检察官具有受理案件的优先权。家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处刑事处分的,须将案件移送检察官按照普通刑事诉讼程序处理。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检察官方可根据家庭法院的决定参与少年案件的审判。日本少年检察制度可以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诸多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6.
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开启了检察案例指导制度的大门。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可以有效弥补成文法之不足,建构我国的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必须从指导性案例的来源及收集、遴选、确认和发布、废止等方面的程序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7.
张进 《法制博览》2013,(4):192-194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刑事和解制度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存在着一定的交叉重合,应当扩大未成年人保护范围,设立听证程序,建立制约机制和帮教考察制度,才能避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被架空。  相似文献   

18.
严依垚 《法制博览》2023,(12):78-80
对于刑事案件审理制度,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在判决生效前享有一次救济机会,二审程序在我国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我国刑事二审实行全面审查原则,对案件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限制,对于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都应当审查。紧接着又规定了二审开庭审理的案件范围以及可以不开庭审理的审理方式,学界将该条规定解释为我国刑事二审的“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原则。但是实践中却异化为“刑事二审以不开庭审理为原则,以开庭审理为例外”的形态。随着以审判为中心制度改革的推进,开庭审理对于庭审实质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否开庭审理涉及到公正与效率、人权保障等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二审裁判结果的接受度。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推进,许多上诉案件二审是否开庭涉及到对上诉人反悔内容的界定,因此更加需要严格把握二审审理方式,规范实践中刑事二审的审理方式。  相似文献   

19.
郭昌明 《法制博览》2013,(11):168-169
从1996年刑诉法规定到2010年两高三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再到新刑诉法细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经历着缓慢的发展过程。本文试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操作程序提出建议,希望对检察环节排除非法证据起到帮助。  相似文献   

20.
天津市日前出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错案追究办法》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错案是指劳动仲裁员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因故意,过失造成事实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凡在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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