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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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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4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省计生协《关于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吉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省实际,针…  相似文献   

2.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扶贫办、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扶贫办农业银…  相似文献   

3.
《山西政报》2006,(17):20-22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扶贫办、省农业银行、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5.
<正>海府办[2014]14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计生特殊家庭的帮扶力度,根据《中国计生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的通知》(国计生协函[2014]29号)和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个部门联合下发的《海南省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和社会关怀实施方案》(琼人口[2014]3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我市计生特殊家庭帮扶  相似文献   

6.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公安厅、教育厅、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相似文献   

7.
<正>陕政办发[2017]2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4月7日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委农工办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  相似文献   

8.
<正>陕政办发[2015]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综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法制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残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文件黔卫计发[2018]11号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财政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财政局,各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为深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力度,切实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经济困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等5家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相似文献   

10.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1]1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编委办、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11.
正青政办[2017]8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省扶贫局、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5月17日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省民政厅省扶贫局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残联  相似文献   

12.
《内蒙古政报》2010,(9):37-39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编办、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残联《关于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晋政办发[2014]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4年7月15日山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残联  相似文献   

15.
<正>青政办[2010]218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青海省高龄补贴制度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青海省高龄补贴制度的意见省老龄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二○一○年九月)  相似文献   

16.
正青政办[2018]5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4月20日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7.
豫政办〔2005〕8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工商局、农业银行、扶贫办、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一月二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重视贫困残疾人,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贫困残疾人数量较多,占我省贫困人口的比例较高,加之自身残疾的影…  相似文献   

18.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残联、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人行济南分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9.
云政办发〔2006〕129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省民政厅、科技厅、民委、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交通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地税局、工商局、测绘局《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测绘局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相似文献   

20.
宁政办发[2011]4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编办、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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