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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8)
正闽政文[2020]11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取消建瓯市东游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南政综[2020]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建瓯市东游镇原自来水厂已于2019年2月关停并停止从东游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水,同时,东游镇镇区新建自来水厂已从东游镇胡墩村牛仙岩饮用水源取水并可满足镇区满足城区供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取消建瓯市东游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请你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强化水资源保护和合理调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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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9)
正闽政文[2018]146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送建瓯市小桥镇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17]50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建瓯市小桥镇水厂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后范围批复如下:一、建瓯市小桥镇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坐标:E118°30′2.44″,N26°53′53.66″。二、一级保护区范围:培溪垅拦河坝上游满溪、硬头溪1000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50米范围陆域(遇村道以村道为界,不含村道)。三、二级保护区范围:小桥镇培溪垅拦河坝上游整个集雨范围(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四、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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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
正闽政文[2017]442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长乐区炎山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榕政综[2017]18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长乐区炎山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闽江南港炎山叽头长乐区二水厂取水口(坐标:N25°57′35.15″,E119°25′58.39″)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以中泓线为界南侧水域及其南岸外延50米范围陆域(遇防洪堤以防洪堤防浪墙为界)。二、二级保护区范围:闽江南港炎山叽头长乐区二水厂取水口(坐标:N25°57′35.15″E11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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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6)
正闽政文[2018]323号宁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划定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保护区(原七都溪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宁政文[2018]23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七都溪水源保护区,同时将"宁德市七都溪水源保护区"更名为"宁德市官昌水库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调整后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以官昌水库取水口(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东经119°29′41.63″,北纬26°46′6.29″)为中心半径300米,及取水口至下游水库大坝范围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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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2)
正闽政文[2018]34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武夷山市石雄水厂水源保护区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18]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武夷山市石雄水厂西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调整后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石雄水厂西溪新建取水口下游100米上溯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范围的水域,以及该水域两侧沿岸外延50米范围的陆域(遇S303省道以路为界,不含S303省道)。取水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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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6)
正闽政文[2018]321号三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三明市东牙溪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明政文[2018]5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三明市东牙溪水源保护区,同时将"三明市东牙溪水源保护区"更名为"三明市东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调整后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东牙溪水库取水口(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东经117°37′40.45″,北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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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1)
正闽政文[2018]33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邵武市洪墩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18]1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邵武市洪墩镇七台山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洪墩镇尚读村的七台山同坑溪白果树取水口(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坐标:东经117°36′18.06″,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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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5)
正闽政文[2019]2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连城县城区第二水源北团取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18]8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连城县城区第二水源北团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如下:一、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连城县北团镇蕉坑电站大坝沿北团河上溯至大坝上游1500米范围水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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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5)
正闽政文[2018]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漳平市吾祠乡、灵地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其原有水源保护区取消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17]27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吾祠乡留地洋村楼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点(坐标:N25°35′11″,E117°39′21″,H=800米)以上整个汇水流域,总面积0.17平方公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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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6)
正闽政文[2020]8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和福糖水厂北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漳政[2020]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漳州市福糖水厂水源保护区"调整并并更名为"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和福糖水厂北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调整后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九龙江北溪漳州市第三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100米上溯至漳州市福糖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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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4)
正闽政文[2017]45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送松溪县杉溪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17]46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调整松溪县杉溪水厂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茶州水库大坝至上游2000m水域及其汇水陆域范围。二、二级保护区范围:茶州水库大坝至九蓬村寺前桥的杉溪干流和支流水域(其中甲墙溪支流至甲墙桥)及其汇水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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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1)
正闽政文[2018]330号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漳浦县澎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漳政[2018]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漳浦县澎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水源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澎水水库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高程为503米)以下的全部水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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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7)
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南平市第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7]3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南平市照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五星桥水库、落托水库和谢墩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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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7)
三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永安市南区水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明政文[2007]17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永安市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洛溪水库大坝至上游洛溪水电站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二、二级保护区范围:洛溪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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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3)
正闽政文[2019]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报送的邵武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大乾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邵武市大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邵武市水北镇大乾水库大坝沿大乾河上溯至上游3800米(水库回水最末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