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古代复仇观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把古代复仇问题系于家族一章之内,并引用《孟子·尽心下》所云:“吾今而后知杀人之重也。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杀人之兄,人亦杀其兄;然则非自杀之也,一间耳。”认为孟子说这话应是亲见许多复仇的事,怵目惊心,感慨之余,故... 相似文献
2.
从"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命题内涵与意蕴,以及命题的逻辑分析,再到瞿同祖先生之社会理论与方法研习的脉络,从而对其《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思考与认识有了新的体会.从引礼入律到礼法结合,最后作为观念、价值影响行动,进而行动型塑法律,法律反之也成为行动的约束条件.儒家思想之正统地位在中国确立,其正统地位也必然会影响到法律.因此"... 相似文献
3.
<正> 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于1991年6月27日至29日,在无锡太湖之滨举行了首届学术讨论会。来自全国各地的七十余名专家、学者,围绕以下三个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一、儒学对法律文化的影响早在四十年代初,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先生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便就儒学与中国古代法律的关系,提出了中国刑律儒家化的命题。此后,瞿同祖先生在《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相似文献
4.
刘信一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0,(3)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为瞿同祖先生第二部著作,瞿老平生著述寥寥①,而部部经典。《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称得上是奠定瞿老在中国乃至海外汉学界地位的一部著作。②该书自1947年初版之后③,历经一甲子之时光,现在仍为研究中国法制史不可忽 相似文献
5.
《户部则例》在调整清代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管理方面具有其他法律不可替代的功能,对于维系当时社会的正常运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清朝在九十八年的时间里纂修《户部则例》有十五部之多,理清不同时期《户部则例》沿革演变的基本情况,可以澄清人们关于《户部则例》的出现时间、编纂次数等基本信息说法上的混乱,而《户部则例》的编纂史也再次展现了中国古代法律的独特演化机制。 相似文献
6.
又是一年“5·15”。10年前,一部中国律师为之欢欣鼓舞的法律问世了。这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不经意间,10年过去了。过去的10年,是中国大改革的10年,也是中国律师大发展的10年。中国律师业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律师法》。然而,在《律师法》实施的10年当中,也暴露了其与现实发展不相匹配的一些问题。值此《律师法》10年之际,本刊邀请部分老、中、青律师代表撰文,不限体裁、不限文风、不限内容,畅所欲言,以为纪念。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商法的立法模式(上)——兼论《商法通则》的立法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法是与每个国家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商法模式;法律体系和经济模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商法的多元化。每个国家在选择自己的商法立法模式时,必须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结构来构建自己的商法体系。中国制定《商法通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中国应采取私法二元结构的立法模式,即采取具有中国特点的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在《民法典》之外再单独制定一部相对集中的带有商事总则性质的法律。中国在《民法典》之外不另立独立之商法典,制定《商法通则》,建立一个《商法通则》加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8.
《法学评论》2008,(2)
商法是与每个国家自己的法律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结构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商法模式;法律体系和经济模式的多元化决定了商法的多元化。每个国家在选择自己的商法立法模式时,必须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自己特有的法律文化传统和政治经济结构来构建自己的商法体系。中国制定《商法通则》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基本具备,中国应采取私法二元结构的立法模式,即采取具有中国特点的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在《民法典》之外再单独制定一部相对集中的带有商事总则性质的法律。中国在《民法典》之外不须另立独立之商法典,可制定《商法通则》,建立一个《商法通则》加商事单行法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9.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14,(2)
正编辑者将怀着对作者和作品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法治及其理论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理论平台包括:学术专论;学术评论(包括学术批评、立法评论、案例评析等);学术译作;学术随笔;法律教育评论;司法官来稿(视稿源情况可以分别是"检察官来稿"、"执法官来稿"、"代理人来稿"等)。在必要且可能时,编辑者也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展示作者之智识于 相似文献
10.
日本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制度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我国的法学教育方兴未艾,法律职业人员的考试、选拔、管理与监督制度也随着《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骨干法律的颁布初步形成体系,但就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整体而言,仍存在不少不完善之处。本文将主要介绍一下笔者在日本学习期间所接触和了解到的日本法律教育与职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情况,希望对中国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律职业人才的教育培养制度有所借鉴。一、日本实行的法律职业考试制度在日本社会,国家法律职业《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收入。法律职业人员被认为是社会特殊精英阶层的成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