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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在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中,常常要遵循一定的法理原则。比如"特殊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等等。这其中,还有一条重要的法理原则对指导地方立法意义尤为重大。那就是:对公权力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对私权利而言,法不禁止即自由。  相似文献   

2.
在立法观念层面,地方特色原则作为地方立法三大原则之一及其重要性,已成为立法界的共识;但在立法操作层面,因缺乏对其含义、性质和功能的准确把握,难于有效实现。为此,本文在厘清该原则的概念、内涵及其功能和梳理当前操作难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初步的对策。一、地方特色原则的释义当前,立法界对地方立法的地方特色原则,理解不一,  相似文献   

3.
多年以来“宜粗不宜细”一直是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均采用的立法原则。地方立法承担的主要是具体执行中央立法的任务,这要求法律条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规定应当具体、明确、详尽。因此,根据地方立法的定位及其功能,地方立法应把“宜细不宜粗”作为立法原则和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4.
一、提高立法质量,完善地方法规体系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实现良法之治,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抓好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立、改、废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立法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要全面把握地方立法"不抵触原则"。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结合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保证宪法、法律  相似文献   

5.
祝思静 《创造》2020,(2):76-84
立法听证制度是公众参与立法过程并反映自身诉求的重要渠道,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这项制度有效运作的关键在于自由辩论和利益均衡环境的构建。当前我国《立法法》已规定了听证制度,有些地方也对立法听证制度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但由于立法听证制度起步较晚,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因素,实践中出现了地方立法听证制度的法律依据不明、立法听证的公众参与度与公开透明度不高、立法听证的辩论原则未能体现、听证结果的效力不强等困境。为破除这一困境,必须构建统一的地方立法听证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立法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主体、创新立法听证的方式、强化立法听证中的辩论机制、确立立法听证结果的效力以及建立立法听证的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6.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提出了地方立法生态化要求,地方立法生态化是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的必由之路。实现地方立法生态化,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坚持生态主义立法原则,以环境正义为价值取向完善地方法规的体系和内容。  相似文献   

7.
陈光 《湖湘论坛》2017,(3):127-133
"大""小"立法理论为我们理解区域地方立法协调提供了很好的分析框架。区域地方立法协调包括"关于立法的协调"和"根据立法的协调",最终目的都在于为区域发展与治理提供法制保障。"大立法"思维下的区域地方立法协调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例如协调的内容和方式尚无定论、协调的实然动力不足等。造成困境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对区域地方立法协调有着不切实际的功能期待,忽视发展逻辑与立法逻辑的差别,以及不注重与"小立法"之间的衔接等。对此,地方政府及立法者应当承认立法功能的有限性,寻求构建一种开放式的地方立法协调模式。  相似文献   

8.
制定一个时期的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是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的通行做法。然而把什么样的项目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却不是简单的事情,因为这个过程需要多方论证,而依据什么论证却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遵循。本文试从"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地方立法原则入手,对地方立法项目选择作一分析探讨,以期提出可行的办法,用于实践工作。  相似文献   

9.
影响人大在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因素很多,也很复杂。如何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本文作者建议:逐步建立"人大主导型"的立法制度体系;落实责任,确保立法有关工作制度的有效执行;改进立法经费保障制度,统筹安排地方立法工作经费;把握角色定位,处理好四大关系  相似文献   

10.
法规评估的若干问题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纪荣荣 《人大研究》2009,(10):39-41
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成为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法规评估也提上了各级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一些地方也有选择地对一些法规进行评估,取得了一定成效。当我们对法规评估制度进行法理研究时,可以看到还有不少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地方立法利益衡量过程中要对公共利益进行确认和界定,公共利益应当具备地域性、整体性、受益多数性和直接相关性.要对“少数人”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环境利益、商业利益、政府利益是否属于公共利益进行小心甄别,上述利益,有的属于公共利益,有的则不属于公共利益.在地方立法利益衡量过程中,要优先选择公共利益,这是地方立法应有的利益衡量观.除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外,还要注意比例原则和补偿原则的运用.同时,公共利益优先还有例外情况,个体的基本生存利益要优于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2.
较全面分析我国地方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法律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中央教育立法与地方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的关系,并对加强地方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工作提出己见。  相似文献   

13.
"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但综观我们的现实,有很大部分的法律条款却成了"摆设条款",不发挥法应有的作用。特别是地方性法规所设置的制度或者规则,更是有很大一个数量,或是未能有效实行,或是未能较好实行,或是全然未能实行。这固然有执法环境等外在原因,但立法本身的问题是无法回避的,特别是立法中对可操作原则的贯彻不到位、不彻底更是关键所在。因此,为了实现"良法之治",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就非常有必要对地方立法中的可操作原则进行一番探讨。  相似文献   

14.
《公民导刊》2013,(11):10-10
<正>2013年,新一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明确了"坚持慎立多修,注重管用有效,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立法思想,并从6月开始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全市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这标志着全市地方性法规接受全面"体检",是加强地方立法、改进立法工作方式、发挥专家学者优势、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实践探索,也是制定重庆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地方性法规清理是一项立法活动,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副主任郑洪等领导,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多次到西南政法大学检  相似文献   

15.
向立 《求索》2012,(12):232-234
本文从判决离婚的含义、法定条件和依据等方面论述了我国判决离婚制度。从离婚标准、离婚原则以及婚姻法的调整对象等视角分析了我国判决离婚制度的局限性:感情破裂的离婚标准忽视了婚姻的伦理性,没有完全反映婚姻的本质属性;感情破裂的离婚原则超越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状况;以夫妻感情作为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不合法理;感情破裂的离婚标准不符合我国婚姻关系的现状。从立法原则、立法技术、立法取向等角度提出了我国判决离婚制度的合理化建议,主张在立法原则上,离婚的法定理由应当是婚姻关系已破裂;在立法技术上,采取概括主义统领并结合列举主义的模式;在立法取向上,离婚理由应相对宽大和自由。  相似文献   

16.
社会信用立法问题是社会信用体制搭建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信用立法为市场经济运行下的信用体系提供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因此,社会信用立法问题的研究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与紧迫性.从法理上分析,信用立法在模式选择上有政府主导与市场主导两种路径、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方向、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两种权限划分方式.建立信用立法体系,应由全国人大率先制定信用基本法,严格授权立法,建立严格的征信监管法律责任制度,坚持信用立法的可诉性原则.  相似文献   

17.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将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据此,本文以76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为样本就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考察。目前,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主要存在立法的地方特色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复立法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因此,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遵循科学性原则,重点考虑执行性法规与创新性立法的比例关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的协调关系;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应当遵循不重复上位法的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18.
地方立法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长期的立法实践中,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围绕本地  相似文献   

19.
地方性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其质量的高低 ,直接关系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体系的完善 ,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否得到充分体现和保障 ,直接关系依法治国方略能否顺利实施。为此 ,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是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努力的方向。如何做到这一点 ,本文从立法程序的各个阶段入手 ,认为应当从十个方面把好地方法规质量关。一、做好立法前的调研论证工作。地方立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原则 ,这项原则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体现 ,是地…  相似文献   

20.
黄武 《浙江人大》2011,(Z1):32-34
2011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第一年,也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回顾"十一五",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5年来,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探索中总结提高,着力更新地方立法理念、转变地方立法内容、创新地方立法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地方立法新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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