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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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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内是否存在强奸、男性能否是强奸行为的受害者、女性是否能成为强奸行为的直接正犯、性交范围等问题,一直属于强奸罪的热点议题。目前刑法中一直无法给予上述问题的最终答案,折射出目前强奸罪法益是以贞操为中心展开的。这不仅无法覆盖保护女性的性权利,还限制强奸罪犯罪主体,甚至导致刑罚不公。为全面保护女性性权利,推动男女平权,强奸罪保护的法益也应随社会发展,由以贞操为中心转向以性伤害为中心。通过确定性伤害的概念,明确强奸罪与猥亵犯罪之间的区别,取消强奸罪性别设定规定,推动婚内强奸的设定。  相似文献   

2.
本文试从比较法的角度 ,对中国内地刑法和香港刑法中强奸罪的主体方面、客观方面 ,犯罪对象问题加以比较研究 ,并借鉴香港刑法中对强奸犯罪的规定之优点 ,以期完善中国内地刑法对强奸罪规定之不足。  相似文献   

3.
传统理论和司法实务认为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女性只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和共犯,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单独成为强奸主体的状况一直存在。本文从几个方面论述女性可以独立成为强奸罪的主体,这样有助于对犯罪分子公平的惩戒,对全体公民的保护,促进男女平等的进程。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刑法中的性犯罪保护对象主要是女性,对于男性的保护较为欠缺,而强奸罪的犯罪行为又仅限于“性交”,并不包括其他性行为,导致实践中罪刑失衡情况十分突出。近年来,一些新型的性侵犯行为日益增多,特别是婚内强奸、同性强奸以及强奸男性的案例时有发生,按照现行刑法规定,这些行为要么不构成犯罪,要么法定刑较同类或相似的犯罪要轻。鉴此,有必要重新调整和完善我国性犯罪的立法范围。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在我国的刑事立法实务中,"强奸罪"一直是争议的焦点.鉴于传统的刑法理论已与现行法律解释不一致,刑事立法部门必须尽快对"强奸罪"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强奸罪不应指具体的强奸罪罪名,而是指强奸犯罪行为,而在现行刑法分则中,有强奸行为的,却不一定构成强奸罪.  相似文献   

6.
对我国刑法的女性主义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女性主义的角度看,我国刑法一方面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设置了一系列的罪名惩罚对女性的犯罪,平等的保护所有的女性,尊重女性生育的选择权等;另一方面在立法者的潜意识里,存在着歧视女性的倾向:女性是弱者,只有女性(包括儿童)才能被拐卖、被收买,只有女性才能被强奸。文章对以上两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修改刑法的有关建议。  相似文献   

7.
婚内强奸是一个法学难题,司法实践一般不将婚内强奸作为强奸罪对待,社会观念也不赞成将婚内强奸作为强奸罪处理。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负有同居义务,同居义务包含了与配偶过性生活的内容。在前现代社会,一般认为丈夫享有豁免权,因而婚内强奸不会构成犯罪。在现代社会,妇女是法律上的主体,其性自由权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应将婚内强奸的某些极端情况作为强奸罪对待,以与国外立法接轨,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现行刑法强奸罪的主体为男性 ,客体为女性 ,只有男性针对女性的性伤害才可能构成强奸罪。但目前女性对男性的性侵害已不是个别现象 ,因此 ,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男性的正当性权利  相似文献   

9.
对强奸沉默的反应纵容了强奸犯罪。强奸罪侵害对象多为年轻女性 ,女性衣着失度、过分轻信、缺乏防范等自身缺陷易诱发侵害发生。女性应注重自身修养 ,避免进入被害险境 ,培养安全防范意识 ,遇险时应善于与犯罪斗智、斗勇、斗强 ,遇害后应及时报案。  相似文献   

10.
强奸犯罪在严重侵犯人身权利这类犯罪中占居首位,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受害女性的正当防卫在制止这种犯罪中有着重要而不可代替的作用。女性的正当防卫有其特殊性。这主要表现在:防卫只存在于暴力、胁迫两种侵害形式中并大多在受胁迫之时实行;对“正在进行”这一防卫条件可依法从宽认定,在必要限度上体现女性防卫无过当精神等。正确认识这种特殊性,可以鼓励和支持广大女性同强奸罪犯作斗争,提高女性防卫的主动性和坚定性从而形成一种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了强奸罪。强奸罪作为严重侵犯妇女正当性权利和身心健康的暴力性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历来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打击的重点。但在司法实践中,强奸案件的情况相当复杂,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往往容易混淆。因而正确理解我国刑法中强奸罪的规定,对于准确认定强奸罪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2.
完善我国性犯罪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性犯罪立法存在着滞后性 ,借鉴英国性犯罪立法 ,我国的性犯罪立法应着力于完善罪名 ,补充刑法条款的具体规定———扩展强奸罪内涵或将强奸罪一分为二 ;设立奸淫幼女罪 ;增加婚内强奸罪的条款 ;对同性恋中的犯罪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性贿赂要有专门立法 ;对网络色情进行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13.
1997年刑法将嫖宿幼女罪单列出来,拟制"卖淫幼女",并赋予其"性承诺(同意)"能力,导致司法实践对嫖宿幼女罪和强奸(奸淫幼女)罪的认定困难。刑法作为保护社会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取消嫖宿幼女罪,将嫖宿幼女行为纳入强奸罪奸淫幼女的范畴,并以强奸罪的情节加重犯处理,将会全面有效地保护幼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14.
婚内强奸在中国应不应该犯罪化,是一个必须在法理学层面进行演绎推理的价值衡量问题;婚内强奸在中国应该如何实现犯罪化,又是一个应当在法经济学层面展开周密论证的成本效益问题。婚内强奸犯罪化既涉及夫妻双方的两性利益冲突,同时也是国家公权力对公民私权利的主动干预。所以,从本质上说,是否应当对婚内强奸行为进行刑法规制,以及如何规制,其实就是在探索如何确保"婚姻契约"与"社会契约"当中各方主体的权益达到最佳平衡。从社会现状来看,单一的犯罪化路径难以充分发挥刑法规制行为、保护法益、保障自由的作用,因此,既要通过立法犯罪化,同时也要进行司法犯罪化。  相似文献   

15.
性犯罪,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犯罪现象。近年来,我国的性犯罪大幅度上升,已成为妨害社会治安、败坏社会风气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提到性犯罪,人们首先联想到的只是强奸妇女罪和奸淫幼女罪。这与刑法只规定了这两种犯罪是分不开的。就法学界来说,对性犯罪的研究绝大多数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去探讨性犯罪(其实主要还是强奸罪,偶尔涉及淫乱型的流氓犯罪)的原因及对策,  相似文献   

16.
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大多集中在民事、行政等非刑事法律,《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首次提出用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这是对有关侵犯个人信息权犯罪的补充修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相关规定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或欠妥之处,如犯罪主体范围界定不明、犯罪客观方面亟需完善、缺少过失犯罪。本文旨在通过分析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17.
孙旭  ;张永红 《求索》2007,(7):105-107
两性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应当受到刑法的特殊保护,但现行刑法对两性人缺少应有的保护法则;为实现两性人权益的有效保障,需要修改现行刑法中的相应犯罪条款,如拐卖妇女、儿童罪、强奸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  相似文献   

18.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刑法保护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犯罪主体更广泛,犯罪目的更易得逞,危害后果更严重。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犯罪刑法理论在危害行为、犯罪目的、客体对象、危害后果等方面都面临新的挑战。目前在刑法保护的应对方面存在着法规法律之间的内在矛盾和越权等问题,建议通过修改立法模式、修正刑法规范、完善司法解释等方式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9.
嫖宿幼女罪的客观方面分别与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的一部分相重合,可以将该罪归入后两个犯罪中,减少冗余罪名及引发的司法适用中的矛盾和民众的不满。这样处理对幼女的身心健康的法益保护范围不会减少,而定罪界限更加明确。归入两罪后,对强奸罪中嫖宿幼女量刑情节进一步细化,通过刑法修订增设猥亵儿童罪加重的构成要件,能够进一步有效从严打击相关犯罪。  相似文献   

20.
1979年颁布的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在我国首次规定单位犯罪的是 1987年 6月 2 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海关法》。以后的一些单行刑事法规陆续规定了一些犯罪也可以由单位实施。在总结关于单位犯罪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1997年的新刑法用两个条文对单位犯罪做了明确规定 ,在我国刑法发展史上 ,首开在刑法典中规定单位犯罪的先例。可见单位已经成为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刑事犯罪的主体 ,这是现行刑法对旧刑法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国刑法在犯罪主体理论方面的一个重大发展。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 ,在我国新刑法中规定单位犯罪的内容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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