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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9,(11):42-48
【裁判摘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据此,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具备以下要素:使用者与被使用者一般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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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五十七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经手、管理国家财物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错误;第六十一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是受贿错误。上述两规定使用了:“非法占有”、“收受他人财物”的字眼,所有的法律、党纪方面的资料都解释为将公共财物、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这一点均无异议,但在如何理解“据为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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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受贿罪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财物。这两种受贿行为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然而其共同特征是取得他人财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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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一章中,设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罪”,从第213条到217条,共设立五个罪名,分别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他人专利权罪、侵犯著作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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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219条规定下列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盗窃、利诱、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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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一切侵犯和损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我国商标法第38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1条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了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商标侵权行为可分为以下四类: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二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这种商标标识;四是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经销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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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服务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谭建林盗用他人电话帐号、号码的行为是近年来出现的新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2年《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明确规定:“盗用他人长途电话帐号、号码造成损失,盗窃他人非法所得,数额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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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刑法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要件中并没有规定“以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也就是说,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成无需以行为人具有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营利与否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主要是因为:1、不以营利或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容留他人吸毒行为,侵犯的客体同样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身体健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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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启示:共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行为,容留人之间关系的不同、所处的场所的不同,处断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犯罪主观方面不及于间接故意,对该类犯罪的惩处应当从严,但也应设定一定的入罪和出罪标准:在入罪上可以设定容留的次数或其他情节,出罪上可以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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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解释》)第五条规定,“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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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是个体人权的基础要素。当人们试图借助、利用他人的形象、姓名、事迹来取得自己的利益时,一定要问问自己:我拿到应有的授权了吗?我是否可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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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检院于2008年2月19日通过了《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该批复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此批复,笔者认为值得商榷。一般来说,拾得他人信用卡并进行使用的行为有两类情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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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刑法典中的侵犯名誉罪包括五个独立的罪名:诽谤、侮辱、低毁、侵犯对已死亡之人的思念及侵犯行使公共权力之法人、机构或部门。因篇幅有限,本文仅对其中诽谤罪和侮辱罪作一探讨。一、诽谤罪(一)概念诽谤罪规定于《澳门刑法典》第174条中:“向第三人将侵犯他人名誉或声誉的事实归责于他人,即使以怀疑方式作出该归责,或者向第三人作出侵犯他人名誉或声誉之判断者,或者传述以上所归责之事实或所作之判断者……”这一法条指出了诽谤罪的客观方面或者“实施形式”有三:1.将损害他人名誉之事实,即使纯属猜测的事情归于某人,这里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