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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7,(1)
在信息化时代,一切社会关系都可以用数据来表示,这给治安治理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社会转型时期,我们要抓住大数据所带来的历史机遇,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夯实治安治理的根基,依靠数据科学决策、依靠数据创新治安治理、依靠数据防范和打击犯罪,从而探索和创新"智慧"型治安治理模式,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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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银莉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4):116-117
近年来,随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及司法审判理念的不断更新,全国各地法院日益重视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脉联系,均采取了丰富多样的举措推动司法贴近人民群众,司法贴近群众,作为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实践,其核心问题就是该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因此,人民群众的需求既是我们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是司法贴近群众的切入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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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司法改革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目前公民参与司法的两个重要途径,承载着“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的一项制度创新”的现实理想。然而,无论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现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方面都存在着先天不足。“精英化”和“法律缺失”的弊端让公民参与司法严重形式化、花瓶化。在这方面,宁波江北区人民法院的“大陪审制”实验,广安检察机关在人大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方面的探索,都为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途径,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无论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何时出台,增强公众的参与度和决定权已经成为司法改革的一致取向。让社会民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影响司法、监督司法,进而改良司法。无疑将是司法改革的一条有益探索之道。因为公民参与司法已经成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主要特征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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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3月9日下午,代表们听取了"两高"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司法体制改革的力度和成效有目共睹,人民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服务大局、司法改革、司法为民、反腐败、法律监督、刑事诉讼、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两高"报告数据详实,案例丰富,既有政治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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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媛媛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7,16(3):26-29
自"大数据"一词进入我国以来,已被多个领域所熟知,并焕发出勃勃生机。对于司法领域来说,大数据时代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国内司法实践尝试利用大数据技术建设"智慧司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将"智慧司法"细致到特定问题,以大数据时代下的"同案同判"为例,探讨分析实践中的具体模式,建议完善平台设计,融合科技与经验,建立审前预判与监督机制,其解决思路亦可延伸至其他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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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由人民评判,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五大司法理念。该理念是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我国传统民本思想和人民司法理念的继承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成为我国十八大以来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的理论指南。践行该司法理念要坚持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司法要便利人民、保护人民、取信于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的目的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学理论研究需要进一步挖掘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深刻内涵,为实现司法公正的伟大目标提供行动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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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从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到2018年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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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数字化带来数据安全保护问题。数据监管作为网络刑事司法数据保护中的重要一环,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现行《数据安全法》坚持以“保障数据安全”“维护个人、组织和国家的合法利益”为宗旨,并在第四章专章规定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就网络刑事司法领域的数据监管而言,现行制度规定略有不足。因此,有必要在检视现行司法信息化活动中数据应用及数据安全风险的基础之上,明确网络刑事司法数据监管的基本思路。在规避数据风险、保障数据应用得以有效进行的基础上,探索网络刑事司法中数据安全保护的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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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评价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准。加强对保障案件质量的工作机制研究,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是加强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科学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思路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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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是指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本质属性。近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始终把“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端正司法理念、转变司法作风、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较好地体现了法院工作的人民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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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洁群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23,(3):69-78
在信息技术发展和犯罪手段变化的双重驱动下,大数据证据已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应用。但大数据证据的应用给被告人的质证权带来消极影响,导致控方举证形式混乱、辩方实质阅卷困难以及审判方数据独裁等问题,使得庭审质证流于形式。为满足大数据证据运用和质证实质化的双重需求,可从强化控方的举证说明义务、保障辩方获得完整阅卷与专家帮助的权利,以及完善裁判方证据采信制度3方面着手,为大数据证据的合理应用提供更为有效的质证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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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司法改革的重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卓泽渊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4,(9)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们面临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人民对司法体制改革寄予了厚望,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都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我们筹措与启动全面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时候,什么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并明确回答的问题.对于司法体制改革重点的认识和把握,将直接影响整个司法改革的发展乃至整个法治的进程.我以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应该定位在司法体制这个不言而喻的中心点上,我们必须对司法改革的这一重点具有明确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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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2):95-100
在大数据时代,司法统计口径与方法改革成为当下亟需解决的问题。我国法院司法统计人员多为兼职,审判信息数据尚未完全实现同步录入,数据挖掘方法有限,案件信息反哺审判工作较差,尚未形成统一的司法数据平台。借鉴美国司法统计局的实践经验,我国应建立一支高素质司法统计队伍,实现司法统一规范化,夯实基础数据准确性,搭建统一的司法统计数据平台,提高数据的分析运用水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