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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律师的培养和大牌律师事务所的打造,已成为我国律师业发展中的强音。由本社代销的《走向大牌律师——美国经验的启示》(法律出版社出版)正是从大牌律师事务所管理和事务所市场营销两方面,从实务的角度,详细介绍了大牌律师事务所打造的策略、技巧、方法和具体的操作步骤。就此书中“美国经验”的亮点,本期《中国律师》也推出专题,从我国律师如何维护客户、如何牵手大牌、如何打造大牌所的基点出发,呼唤符合我国国情的大牌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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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做一个大牌律师是执业律师的梦想。什么是大牌律师?《走向大牌律师——美国经验的启示》一书是这样说的:一说起"大牌律师",人们就会马上联想到美英大型律师事务所中那些位高权重的高级合伙人。他们西装笔挺,举止优雅,目光犀利,外表非凡。这些人多是事务所的重要合伙人,是事务所的"造雨者"。他们不仅业务精通,技能精湛,在业界声誉卓著,而且在政界、学术界、商界以及社会各界都担任重要的职务。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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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下称《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的类型有三种:(1)国有律师事务所;(2)合作律师事务所;(3)合伙律师事务所,但在实际上还存在个人律师事务所的类型。《律师法》的颁布是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促进了我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和律师服务质量的提高,标志着我国律师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的视道。但笔者认为,(律师法)所规定的律师执业组织形式是不完备的,借鉴国外律师立法经验及结合我国实践,应当以立法的形式允许设立律师公司。本文似就此略陈管见,并提出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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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3年以来,全国律协与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Lovells,以下简称“路伟所”)合作,在律协—路伟法律技能培训系列项目中,举办了一系列以贴近律师业务和提高律师实务操作水平为宗旨的法律技能讲座,获得了广大律师的一致好评。为使我国律师进一步了解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方式,更好地培养青年律师,从而达到更有力地参与国际竞争的目的,从2004年7月1日正式开始进行为期6个月的青年律师培训计划。招生对象为国内从事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中具有一定经验的年轻律师和从事国际业务的大型企业法律部的年轻工作人员。第一期共培训了6名青年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作为首期学员,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钟新律师撰写了一篇名为《走近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协—路伟青年律师培训项目侧记》的小结,内容很好,有助于我们对国际大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及运营方式作进一步深入的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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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收益分配的法律问题,即合法地所有某项财物,合法地取得财物的所有权问题。笔者认为,法律更多地研究的是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国家、社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律师参与律师事务所收益分配,律师个人、律师事务所、国家等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律师取得收益分配之所有权如何才受法律保护,笔者拟从权利、义务、所有权、新《刑法》的角度,对此问题作些肤浅的探讨,以请教于同仁。一、现行三种不同性质的律师事务所财产所有权归属分析。按照现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目前存在的律师事务所有三种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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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律师事务所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部制订的《中国律师事业五年(2002—2006年)发展纲要》在谈到今后五年律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时指出:“建立多种形式、多种层次并存的律师组织体系。要在借鉴国外律师事业发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律师工作规律的律师执业机构,形成多种形式律师执业机构并存的格局,并使律师事务所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执业主体。”《纲要》的这段论述,预示着我国律师所组织形式上存在多年的“老三制”格局将被打破。2002年10月16日,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有5家个人律师事务所在京开业。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杨艺文说,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还是首次,主要是为丰富律师执业组织形式、加强为普通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做一个有益的尝试。个人律师所登上中国律师业的舞台,宣告了“老三制”时代的终结。———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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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数量的剧增,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适应竞争需要,律师竞争手段不断翻新,导致各律师事务所常年客户频繁变动,不断发生长期客户解除法律服务关系而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建立服务关系的问题。这种长期客户的变动,直接导致律师事务所收入的减少,增加了客户市场开拓压力,给律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如何做好客户维护管理工作,已成为一家律师事务所不得不关注的重要问题。一、律师事务所与客户间关系1、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有偿的法律服务。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国家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组织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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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究竟是什么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民办律师事务所已成为我国法律服务业的主流,民办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的纠纷也日益增加,民办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到底属于哪一种法律关系?在法学理论界和律师界至今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审判实践中,劳动关系、挂靠关系、劳务关系的判例都有,真是五花八门,十分混乱。我国《律师法》修改在即,民办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法律关系的定位亟待解决。我们认为,民办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定位为劳动关系。一、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关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界定我国《劳动法》及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颁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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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进行试点到2001年底国务院颁布《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管理条例》,北京地区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逐年增加。截止2003年3月底,北京市已经有62家外国、香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了代表处,100余名外国律师获得在京执业的许可。其中英国和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有29家,占总数的47%;香港律师事务所12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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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论坛的主题是“从青年律师到大牌律师”,刚才两位演讲嘉宾是大牌律师,我还没有修炼成为大牌律师。但是,我认为衡量能否成为大牌律师的重要标准之一是拥有客户群的多少与质量。当微软、波音都成为您的重要客户时,您肯定是大牌律师;当您天天为生计而奔劳之际,您肯定还没有成为大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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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因此律师与事务所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律师事务所可以看作是律师的一个团体。一个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的建全、业务的发展、律所文化的建设、团队精神的构建与执业律师的成长、发展是息息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管理的基石,在司法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