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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长期以来,劳动争议一直被划定在私法领或,作为一般的民事雇佣纠纷受民法调整,相当一部分人将劳动争议混同于一般民事纠纷。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诉讼程序法,仍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认识劳动法这一独立的司法领域,树立倾斜保护的司法理念,建立适应劳动争议特点的诉讼程序,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重视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条件下的劳动关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关于劳动权利、义务发生的纠纷。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为适应新的运行机制的需要,往往对企业原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清理、规范、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由此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多。因此,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好这些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转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根据办案实践,拟就企业改制中劳动争议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略作初步分析和探讨,以引起企业、法院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一、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及对劳动法律关系的影…  相似文献   

3.
论事实劳动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事实劳动关系问题在目前劳动用工中普遍存在,故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也逐年增加,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处理作出的规定也不系统,不明确,使事实劳动关系无法取得和劳动法律关系一样的法律地位,由此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事实劳动关系的关注。如何保护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正是本文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4.
最近几年随着我国政府重视民生的建设以及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劳动争议案件也随之攀升,在这其中确定劳动关系方面的诉求成为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基础环节,如何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需要正确的适用法律。本文便是从劳动者劳动关系入手,分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现实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至真正在处理确定劳动关系案件中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始于1992年,先在经济庭而后调到民事庭。随着市场经济结构的调整加快,企事业单位用工制度在不断深化,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随之增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统计,虽然各地法院这类案件差异较大,但案件类型相对集中。主要包括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工伤事故鉴定、企业改制或股权变动引发的劳动关系变动等案件。由于劳动争议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较多,并且对同一问题,不同时期的政策、法规不尽相同,所以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均有一定难度。笔者认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则是对劳动关系的判断,它是几乎所有劳动争议案件首先面对的问题,也是案件最终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本文结合具体案例,拟从几个方面对其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6.
《法庭内外》2008,(11):56-56
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先后颁布实施,我周劳动法律关系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为应对这种新变化,更好地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北京市丰台区法院集中对今年1月至8月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了调研,发现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叶四大特点:  相似文献   

7.
杨钱 《法制与社会》2011,(29):295-295
事实劳动关系是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下特有而普遍的现象,我国相关法规缺乏系统性和明确性,造成了劳动争议持续发生。本文将探讨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8.
劳动争议的二元结构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祝君 《法学》2012,(1):94-103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的争议处理机制的弊端集中表现为机构重叠、程式冗长、多头管、重叠审,无法达到"公正、及时"的立法目的。我国应接受国际通行的劳动争议属性的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二元结构区分理论,并以"双轨制"的复线方式为争议处理路径。对权利争议,以社会、民间机构调解或仲裁为先。调解成立的,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不成立的,可提起诉讼,一审终局。仲裁"一裁终局",不搞司法续尾。对利益争议,由劳动争议三方协商机制管辖和处理,该机制应具有处理终结权。申言之,应以二元结构理论为基础,以复线处理方式为路径,重构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相似文献   

9.
劳动争议是一种较为特殊的民事纠纷类型,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也因此具有了与其他民事纠纷解决程序不同的特点。参与程序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基于不同的动机,在程序过程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劳动者更重视经济利益,而用人单位则是经济利益与内部管理并重。在各种处理程序类型中,协商和调解程序目前比较薄弱,劳动争议仲裁则具有程序诉讼化、机构行政化的特点。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加。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一调一裁两审,仲裁前置的处理模式。由于仲裁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两者分别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和审判权,并在处理案件时的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现行法律法规对两种程序衔接中的若干问题又规定得不甚明确,导致法院与  相似文献   

11.
劳动争议案件几个疑难问题辨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劳动法律关系与雇佣法律关系在主体、客体、内容、国家干预程度等方面存在区别 ,不应当相互混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不宜作为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而应实行一裁终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过短 ,应当实行诉讼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2.
王兵  王忠  张江洲 《人民司法》2013,(11):10-13
司法实践中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在理解及法律适用上存在众多争议。为厘清相关问题,正确适用法律,本文在对四百余件涉二倍工资案件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对相关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阐述认识,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一、涉及二倍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基本情况  相似文献   

13.
王宏  潘悦 《中国律师》2011,(4):60-62
多年以来,劳动法律业务一直被局限在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与诉讼中,索要拖欠工资、追讨工伤待遇等成为劳动专业律师的主要业务。这一类案件涉及法律规范复杂、程序繁琐,对律师专业法律素质要求比较高;但是由于一般标的额较小,收费额往往很低。随着《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逐步出台,企业在经历了一次义一次的劳动争议案件后,规范劳动用工制度、  相似文献   

14.
劳动争议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劳动者或其代表在与雇用者的交易对价中不只是交易的成功与失败问题,而是与其雇用者的定向争执。争议处理的程序是一个有机系统。劳动争议分个人争议与集体争议、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法律争议和事实争议)。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意识到权利争议与利益争议的不同,并有相应的程序规定,但总体来讲,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仍是混沌的,突出地表现在仲裁与诉讼程序的关系上。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劳动争议及其相关程序,并对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司法解释进行评析,以期劳动争议当事人权利救济程序的顺畅。  相似文献   

15.
我国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举证责任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争议案件是民事案件中一个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案件,确定正确的举证责任分担原则对于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从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并结合我国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法律、法规来阐述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  相似文献   

16.
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两项专门的法律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中明确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我国法律在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衔接上,对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这就导致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常常出现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因此,本文对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程序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对司法实践积累一些经验,为我国相关立法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李康 《法律适用》2012,(1):77-80
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深刻变革,劳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数量膨胀化、内容复杂化、区间多样化、诉讼群体化和难度增大化的特点,笔者就此作一些探讨,以供同仁商榷。一、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一)社会保险争议应否全部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社会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但是否应把所有社会保险争议全部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是一个在实践中争议广泛  相似文献   

18.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攀升,该类纠纷的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劳动者个体权益的维护,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劳动争议案件在审理程序及法律适用上有别于传统的普通民事案件,且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十分庞杂,难以把握。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保持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客观上需要改进审判方式、方法,提升审判效能,探索出一条适应新形势下劳动争议案件特点的专业化审判思路。海淀区作为北京市高新企业聚  相似文献   

19.
劳动行政复议与劳动争议仲裁,两者都是解决劳动领城中的争议的重要法律程序制度,共有某些相似的特征,但是实质上它们又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两者之间存在着以下八点根本性区别: 一、处理对象不同。劳动行政复议处理的对象是劳动行政争议,必须是劳动行政机关与劳动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因劳动行政管理行为而引起的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以下简称劳动仲裁)处理的对象是劳动争议,必须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等劳动权利义务事项而引起的争议。前者是劳动行政争议,须以劳动行政机关的具体劳动行政行为为前提;而后者是劳动争议,并不以劳动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二、主体地位不同。劳动行政复议解决的是非平等主体即劳动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争议;而  相似文献   

20.
劳动争议案件是民事案件中一个事关社会稳定的重要案件,确定正确的举证责任分担原则对于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从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并结合我国规范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法律、法规来阐述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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