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叶名怡 《中国法学》2012,(1):129-142
关于构成犯罪的涉合同诈骗问题,合同并不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诈骗行为构成犯罪而当然无效,而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这种解释既有利于对被诈骗人的民事保护,又在所涉合同附有担保时具有显著意义。被诈骗人报案并非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方式,对诈骗人的有罪判决亦非法院批准撤销合同的有效形式。被诈骗人若放弃撤销权,可请求违约损害赔偿。合同被撤销时,诈骗人应负给付返还责任;若其犯罪行为致被诈骗人受有损害,其还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侵权。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关于单位犯罪主体否定的相关司法解释,但是尚未全面涵盖司法实践中形形色色的“假单位、真个人”的现象,导致司法机关把握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界限不准。引进“揭开公司面纱”理论,重单位犯罪成立的实质要件、轻单位犯罪成立的形式要件,在特殊情况下否定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而直接认定为自然人犯罪,正是本文意旨所在。  相似文献   

3.
合同诈骗     
合同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形式。当前,合同诈骗犯罪无论是在全部诈骗犯罪当中,还是在全部经济犯罪当中,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合同诈骗犯罪也是诈骗罪,当然也具有普通诈骗罪的特征;但这种诈骗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又有着经济犯罪的特征,而与自然经济条件下就已经存在的普通诈骗罪不完全相同。我们只有从普通诈骗罪的构成和经济犯罪的构成两个方面来分析合同诈骗犯罪,才能正确地把握住这种犯罪的特征。首先,从犯罪客体来看,合同诈骗犯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作为诈骗罪,它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因而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作为经济犯罪,它是在商品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是一种非法的经济活动,又侵犯了社会主义的经济秩序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以供货合同中的诈骗犯罪为例,如果供货方在骗取对方货款后,不按合同规定供给对方货物,这不仅使对方遭受财产上的损失,而且会使对方的生产因原料不足受到影响甚至停顿,或者使对方不能及时将商品投入市场。而由于商品交换在这一环节上出了问题,又会使社会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不能正常进行,从而使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合同诈骗犯罪较普通诈骗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其原因就在这里。如果诈骗行为从形式上是以合同为手段实施的,但实质上只  相似文献   

4.
“相关中间人所在地”原则是解决跨国证券财产问题法律适用的最新冲突法理论,是“物之所在地”原则的延伸。证券间接持有机制使得证券托管机构、证券中介等中间人与证券之间具有直接和实际的联系;证券投资者通过新物权概念———证券权益———的创设建立起与中间人的信托责任关系,从而使“相关中间人所在地”更具成为连接点的有利条件,并为解决证券财产权法律冲突提供了可行的途径。  相似文献   

5.
诈骗罪的构成特点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关系。公私财产所有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集体或个人对其财物的所有权。应当指出,刑法所指的财产所有权,在任何意义上,都是指人对  相似文献   

6.
于涛 《法制与社会》2013,(34):72-72,74
合同诈骗罪是当今司法实践中的一种高发性犯罪,其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一直是刑法犯罪理论研究的重点.本文阐述了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介绍了学术界关于相关犯罪构成的几种观点,在综合犯罪对象、时间、条件等综合因素加以判断,作出科学客观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8.
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是一个难点。主要原因在于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之间的界限模糊,难以掌握。一些合同诈骗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又恰恰与合同纠纷特征相似或相同,这就为行为人借口合同纠纷而逃避法律制裁提供了可乘之机,也使司法机关在此类案件的处理上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准确认定二者之间的区别,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合同诈骗犯罪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合同诈骗犯罪是与商品经济发展相联系的新的诈骗犯罪形式。它是指法人或自然人在经济活动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其他单位、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虚假、无效的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危害经济秩序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说,合同诈骗犯罪超越了我国刑法第151条规定的诈骗罪范围,已不是传统观念上的诈骗罪了。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合同诈骗犯罪进行深入的研究,对于正确执行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公诉机关: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联大,男,1971年10月14日出生,温州市正大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1999年12月15日被逮捕。被告人吴联大合同诈骗案,由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00年7月24日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1998年10月28日,被告人吴联大从上海樱花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樱花公司)得知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分公司)正在寻求8BK80开关柜技术合作的信息后,即与樱花公司约定:由樱花公司就8BK80技术合作和西门子分公司签约,再由吴联大等人就该技术合作和中国长城电器集团公司(以下…  相似文献   

11.
张康 《法制与社会》2013,(16):126-127
本文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对国家工作人员虚构中间人骗取中介费如何定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2.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罪与非罪,涉及如何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这一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老大难问题。要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判定行为入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本文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方法、要素等问题作了探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案情论证了一二审裁判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13.
2002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的《关于由中间人混合托管的证券若干权利的法律适用公约》对传统的直接持有证券依物之所在地规则适用法律理论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在适用相关中间人所在地法原则(以下简称PRIMA原则)的基础上引入了意思自治原则,把两者有机的结合起来,研究其法律适用规则不仅有利于完善我国间接持有证券的相关立法,而且有利于保护我国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江舟  郭艳华  宁丽 《检察风云》2010,(23):38-40
一位法学家曾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犯罪的形式已由刑事案件转向经济案件,或者以经济为目的刑事案件。" 这是一起由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移交海南省公安厅侦查的海口市新创基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林川合同诈骗1.05亿元的案件。  相似文献   

15.
只有程序正义才能达到实体正义,只有司法廉洁才能真正走向法治。本文通过对一起合同案件进行评析,最后对法律监督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关键考察两个方面:一是被告人之所以最后能占有财物,主要是利用了其职务之便,还是主要利用了通常意义上的诈骗手段?即犯罪手段问题:二是被告人实际占有的是合同相对人的财物,还是本单位的财物?即犯罪对象或犯罪客体问题。将通过职务行为(或有权代理行为)签订合同所得之财物占为已有者,属职务侵占,而非合同诈骗。  相似文献   

17.
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全文本(1998年7月修订)第三章代理人的权限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01条本章的适用范围(一)本章规范代理人或其他中间人的权限,此处其他中间人使委托人受其与第三人的合同的拘束。(二)本章不适用于由法律授予的代理权或由公共的或司法的权...  相似文献   

18.
中间人与打手 从一落到李红印的手上,老八知道自己没个好,所以一直都在想办法自救。  相似文献   

19.
在一起普通的合同纠纷中,为何检察院对当事人作出"不构成犯罪"并发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之后,警方仍视其为犯罪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并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再度将其"捉拿归案"?  相似文献   

20.
肖湘 《天津检察》2008,(4):54-54,68
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施工企业为获得工程不得不垫资施工,这几乎成了建筑行业的惯例、“行规”。然而,这样的“行规”,却带来了很多问题。一方面,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过重,资金经常无法及时回笼,因而陷入资金困境不能自拔:另一方面,施工企业会将垫资风险向劳务或单项分包单位及大宗材料的供货商转嫁,造成债务缠身、官司不断,甚至可能触犯刑律。笔者拟通过实践中遇到的一个典型案例,对建筑行业中这种复杂的“经济纠纷”进行分析,以期对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