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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技术带来的工业革命使人类文明迎来了新一轮的飞跃。区块链产业尚方兴未艾,“元宇宙”概念已悄然而至。随着国内外各互联网领头企业的争相入局,“元宇宙”不仅为互联网时代的科技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更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开辟了新的方向。鉴于此,“元宇宙”成为了我国法学界关注的焦点。但目前研究成果中,存在研究视角片面与研究方法陈旧的问题,与“元宇宙”本身的未来话语体系无法对接。这就需要首先从历史深层全景与当前历史殊相的视角出发,把握“元宇宙”与法的整体关系,尤其与法治的整体关系。那么,当前应从“元宇宙”的法治基础、法治挑战与法治模式三个层面出发,从整体上把握“元宇宙”时代的未来法治场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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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会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3,(4):81-93
元宇宙是一个由数字世界、物理世界和人际世界组成的三元世界。元宇宙中同样存在着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统称“网信安全”问题。元宇宙作为去中心化的虚拟空间,还对现实世界中的法律是否适用于元宇宙以及如何适用提出了挑战。在元宇宙中,一方面,代码就是“法律”;另一方面,代码不能解决或不宜由代码解决的问题,还是要通过现实世界的法律来解决。设计隐私与设计安全作为法律与代码的结合体,在维护元宇宙三元世界的“网信安全”方面,应得到进一步的强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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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仅仅是现有信息技术的汇总与综合,代表了互联网发展的一个阶段,甚至只是虚拟世界的另一种表达,尚未构成技术质变。元宇宙发展的直接目的是金融资本增值,根本目的是再造独立网络架构从而争夺用户数据,揭示出互联网非法兴起、架构分层与资本运作的基本逻辑。但元宇宙可能导致对技术的不信任加深、互联网的不互联加速、社会的不公平加剧等深层影响。所以规制元宇宙应当首先还原其技术本质,继续分类分级治理,从而重建信任;其次为其设定基础设施义务,确保架构兼容与数据互通,从而增强互联;最后从主观认知与客观利益结构两方面入手,规制其技术后果,平等保障用户利益,坚守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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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元宇宙的飞速发展也不禁让人隐隐担忧,VR设备使人们在虚拟空间犹如身临其境时,虚拟形象也可能遭遇来自其他人的不当触摸和侵犯,造成一场VR性骚扰甚至强奸2021年起“,元宇宙”概念逐渐受到追捧,Roblox在招股书中提出了元宇宙的概念,Facebook直接更名为Met(a元宇宙),字节跳动90亿元天价收购国内VR行业头部厂商Pico,百度推出元宇宙社交平台“希壤”,网易伏羲发布沉浸式活动系统“瑶台”,微软花费687亿美元收购美国游戏巨头动视暴雪……然而,元宇宙的飞速发展也不禁让人隐隐担忧,VR设备使人们在虚拟空间犹如身临其境时,虚拟形象也可能遭遇来自其他人的不当触摸和侵犯,造成一场VR性骚扰甚至强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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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数字游民”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兴概念,维基百科将其定义为:依靠互联网技术来赚钱糊口且过着游牧式生活的人群。英国媒体BBC写道:“这是一个依靠远程办公来实现自己特定旅行梦想的专业人群。”这些远程移动办公人士无需固定的办公场所,不受传统办公系统的约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工作地点、安排具体工作时间,像游牧民一样四处游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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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两年来,智能终端的普及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一浪更比一浪高,IDC日前发布了2014年中国互联网产业10大预测报告,报告中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突破6.18亿,而移动互联网用户达4.69亿。国内外互联网公司都纷纷在移动互联网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传统媒体也在逐步向移动互联网媒体转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形成了一股力量强大的推力,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正在呈现出新的特点,平台和模式都发生了改变。一些传统行业,如餐饮、娱乐、航空、汽车、金融、家电等争相开发出APP和企业推广平台,作为业务推广的一种手段,而像医疗、教育、旅游、交通、传媒等领域则重构了移动端的业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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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是新一代全真互联网形态,用户、数据、算法是元宇宙时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三个重要支点,三者之中都存在着诸多风险,包括:因元宇宙用户身份匿名化导致阻碍人们之间深入合作的风险,因元宇宙数据集聚化导致对用户个人信息与隐私、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国家数据安全的侵害风险,因元宇宙算法权力化导致的信息数据再中心化、经济活动垄断化、社会观念操控化的风险。这些风险难以通过市场力量自行化解,需要行政规制的力量予以防范。具体的行政规制路径包括搭建统一的元宇宙身份认证平台、组织类用户实行准入与单一身份认证制、个体类用户实行多元身份认证制等身份真实性规制,实施强制性用户数据脱敏、限制元宇宙平台企业利用商业数据从事同业竞争、规范跨境数据流动等数据安全性规制,以及算法透明规制、算法伦理规制及算法问责规制等算法向善性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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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并非单纯的实体世界的数字影像,而是有一套独有的经济体系。用户借助新技术和新平台,可以更大限度地创造出物质文明,只不过这些物质文明都以数字为载体。那么,在元宇宙中会有哪些类塑的数字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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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是一种整合了人工智能、交互应用、区块链、物联网、混合现实等多种技术的全新科技应用场景,它既拓展了人类活动能触及的疆域,也颠覆了人们对传统物理世界的认知。《著作权法》对“元宇宙”是否适用,具体到“元宇宙”环境中产生的虚拟数字作品是否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可版权性”,以及对于这些作品的新型控制、使用方式能否纳入当前版权保护制度的规制范围。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出探讨,并借机探讨《著作权法》如何响应科技变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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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对数字音乐销售的不景气,众多商家将破局点放在了移动音乐之上日前,网络零售巨头京东日前携手恒大音乐、索尼音乐、太合麦田等十几家国内顶尖唱片公司及互联网公司奇虎360于北京举办"东乐计划"发布会,计划打造集数字音乐、实体CD销售发行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并且利用这一分发渠道重新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变革。不独是京东,阿里、网易、乐视等看似和数字音乐并无多少关系的互联网巨头,此刻都在积极谋求版权变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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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互联网+"的能量不断释放,将交通行业进入一个全新时代——"互联网+交通"时代。"互联网+交通"未来发展前景不可估量,并将催生出巨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培育出一批"互联网+交通"巨头企业。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的能量不断释放,并以不可阻挡之势改变着各行各业的生态秩序,其中对交通行业的影响最为深远。"互联网+"将交通行业带入一个全新时代——"互联网+交通"时代。我国大力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为推进"互联网+交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7月发布了《推进"互联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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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全面实施,我国的互联网司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从推动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到电子卷宗同步生成、跨域立案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一网通办,再到设立互联网法院、探索区块链存证和智能合约履行,人民法院顺应时代发展,锐意探索创新,推动互联网司法在技术应用、程序规则、实体裁判等领域全方位转型升级。中国互联网司法从“跟跑”走向“领跑”,实现了“弯道超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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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互联网,让安防监控从模拟走向网络化应用和数字时代。现在,移动互联网又将安防监控带入一个全新的移动视频时代。2013年5月7日-8日,2013全球移动互联网大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本届大会的主题是"重新定义移动互联",意在带领移动互联网突破旧有概念,将移动互联网的真正价值与全社会各行各业以及人们日常生活相结合,创造全新的发展方向和更广阔的发展想象空间,以追赶移动互联网和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