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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高磊 《财经法学》2024,(1):72-86
作为合规计划有效性的指标或者要素之一,合规文化的概念并不明确,合规文化的定位尚须厘清。合规文化注入合规计划,使合规计划由外在型、回应型转向内在型、预防型。但是,内在型、预防型合规计划并不意味着应采用道德的合规文化概念。合规文化是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自上而下通过合规管理而形成的良好的合规计划的运行日常性、持续性、长期性地遍及企业的状态。据此,在合规计划中,合规文化是评价合规计划有效性的综合要素,而非取代合规计划的有效性,更不是取代合规计划的发现和预防犯罪的目的。为更好践行综合要素的体系定位,有效合规计划中合规文化的设计模式应采具体式而非概括式。单位犯罪的罪责基础应当同时考虑单位的整体意志和有效的合规计划两个方面。在决策者按照企业的决策程序决定实施犯罪行为的场合,有效合规计划对单位犯罪决定、实施起到阻抗作用,并且产生可能减轻法益侵犯性的阻抗效果的,可基于违法性降低原理对单位犯罪从宽处理。  相似文献   

2.
李勇 《人民检察》2022,(15):59-64
企业合规的本质内涵是改造企业的治理结构、重塑企业的合规文化,这一本质内涵可以具体化为各种要素,进而形成规律性的共性指标。《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是国内首部关于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的团体标准。在理解和运用过程中,需要把握评价标准与建设标准、技术指标与文化指标、正文与附件、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等五组关系,并准确评价机构设置和职责配置、合规风险识别、合规风险应对、持续改进、合规文化建设等具体指标。  相似文献   

3.
2017年至今,美国《公司合规计划评估》经历过两次修订,及时提示联邦检察官在开展合规调查和审查时应关注的要素,乃美国关于企业合规文件的集大成者。摩根大通公司签订的暂缓起诉协议反映出《公司合规计划评估》新近发展,即比起与实际脱节的"书面合规",更加关注公司和关联实体是否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新和修订合规计划。《公司合规计划评估》对我国构建标准化企业合规制度工具、突出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制度中检察官主导地位、强化合规计划全面性和有效性审查等方面起参考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4.
史笑晓  陈诚 《人民检察》2023,(14):61-64
对涉案企业合规承诺与整改有效性的评估与确认,是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的关键环节与核心内容。一份有效的合规计划必须表征出涉案企业经过合规整改而减轻已然之罪的违法性和有责性,消除未然之罪的再犯可能。在建构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有效性标准时,应从“技术一文化”二元视角、“实体一程序”双重维度、合规整改负面清单制度等方面着力,以打造兼具原则性价值引领与规范性操作指南的立体式合规有效性评价体系,使合规计划有效发挥减轻涉案企业之罪责及犯罪免疫的功能。  相似文献   

5.
合规监管人制度的良好实施,是企业合规改革顺利推进的基本保证。按照刑事合规整改的成功经验,有效合规整改可以包括合规计划的设计有效性、运行有效性和结果有效性等三个要素。为实现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目标,合规监管人可以具有三种角色:一是合规计划设计的监督者;二是合规计划运行的指导者;三是合规整改验收的评估者。在对涉案企业的刑事合规考察过程中,要确保合规监管人发挥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既要科学地设定其合规整改督导方式,也应为其履行合规监管职能确立一系列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6.
李兰英 《政法论丛》2023,(2):100-112
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准入与验收”是保障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性与实效性的两个关键端口。检察机关具有审查是否具备“准入和验收”标准的权力,涉案企业均具有申请启动企业刑事合规考察的权利。检察机关在合规考察准入环节,可从客观标准、主观标准与企业标准三个方面进行综合因素的审查,合规考察的验收标准可以从形式和实质两个层面进行。合规有效性判断标准是建设预防企业再犯罪的行为准则,最终形成合规守法、积极向上的合规文化。企业合规计划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特征,也有针对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必要时,在验收环节可采纳“行政合规+刑事合规”相结合的考察标准,实现预防企业犯罪的溯源治理。  相似文献   

7.
我国检察机关在合规改革中确立了专项合规整改的基本思路。相对于全面合规计划而言,专项合规计划是针对犯罪所暴露出的特定合规风险,以预防相同或类似犯罪再次发生为目标,涉案企业所建立的专门性合规管理体系。确立专项合规计划的合规建设思路,有助于涉案企业实现有效合规整改的目标,实现合规资源的合理配置,贯彻相称性原则,发挥专项合规管理的比较优势。从制度构成上看,任何一种专项合规计划,都同时包含着基础性合规管理要素和专门性合规管理要素两个部分。专项合规计划的有效实施,有赖于上述两种合规要素的有机衔接和相互融合。在督促企业成功实施某一专项合规计划的基础上,检察机关通过激活行刑衔接机制,引入合规激励要素,推动企业增设其他必要的专项合规计划,逐步实现对合规风险的全面防控。  相似文献   

8.
合规计划的效度之维——逻辑与实证的双重展开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基于对传统企业犯罪预防模式的反思,以及企业责任形式的转变,尤其是文化责任、结构性疏忽的采用,企业合规计划(CorporateComplianceProgram)得以产生并蓬勃发生;对于合规计划的效度问题,实证研究缘于方法论的缺陷,难以达成一致结论;从实证转向逻辑思辨,合规计划对于企业及其职员过失犯罪具有显著作用,而对于故意犯罪,则应区分犯罪主体;对于一般企业职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的故意犯罪具有一定作用,但对于企业高层职员则难见成效;基于对合规计划及其成效的分析,文章提出选择性借鉴的观点,增加激励机制,严厉刑罚,同时避免合规计划的过度适用引起的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9.
刑事合规的核心是能够有效实施的合规计划。合规计划有效性评估的制度构成应涉及评估主体、评估对象与评估讨论等几方面。评估主体应具备专业背景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因此目前第三方组织作为评估主体的思路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在构成方式、人员性质等方面仍值得商榷。合规计划有效性的评估对象应包括合规计划本身及其实施情况。在评估涉案企业的具体合规计划时,应根据合规计划是制定、实施于犯罪之前还是之后,对评估标准略作区分,并遵循坚持动态评估、强调内部评估、尊重常识判断与关注个案报告的原则。评估结论目前是检察机关在起诉阶段作出是否起诉等决定的重要参考。如果未来全面建立起企业合规制度,评估结论还应是审判机关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建议司法机关将其明确为鉴定意见。  相似文献   

10.
企业合规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应该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主导行政监管机关、行业组织、企业代表等,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与重点人员设计专项合规计划,以检察履职助力企业合规制度的构建,及时有效惩治预防企业犯罪,增强我国企业的管理水平与竞争力。各类企业应当在借鉴美国合规计划构造的基础上,吸收专项合规计划的精髓,根据自身需求建立一套设计良好的、具有足够资源和授权支撑的、在实践中能够有效发现和预防犯罪的合规计划。  相似文献   

11.
解志勇  那扬 《法学评论》2022,(5):161-173
有效企业合规计划的实施,可以推动对企业违法犯罪的规制视角从事后规制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其规制模式亦从外部规制转向内部自我管束。同时,在预防和规制策略上,更加依赖通过外部激励威慑与内部自警自监并重的思路,而非单纯依靠严厉制裁手段。我国在构建有效合规计划制度时,在吸收借鉴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制定统一的有效合规计划指南,行政监管部门则负责制定具体的行业合规构建标准,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合规组织体系和内部合规制度,强化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的衔接,从而构建起中国特色有效企业合规计划制度。  相似文献   

12.
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健全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举措的落地落实、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持续推进以及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角色转化,企业合规不起诉在我国开始兴起.有效刑事合规基本标准问题成为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关注点.确立有效刑事合规基本标准需要考虑企业规模、企业领域、发展阶段等多种因素.有效刑事合规的基本标准应当包括...  相似文献   

13.
基于对传统企业犯罪预防模式的反思,国外出现了通过合规管理进行企业犯罪预防的立法实践。具体讲,主要是赋予企业合规以量刑意义,促进企业自我管理的推行。通过对我国企业犯罪惩治的效果考察发现,虽然刑事法网日渐严密,刑罚结构总体较为严厉,但并未收到良好的企业犯罪预防效果。而合规计划在企业犯罪预防中的有效性以及《萨班斯法案》404条款对企业内控的要求,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模本。具体到如何借鉴,首先可以通过量刑激励推动企业合规;其次,借鉴合规计划中蕴含的企业犯罪惩治的刑罚理念,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严厉个别犯罪的刑罚,尤其是对财务欺诈、虚假评估等犯罪的惩处,以推动企业自觉实施自我管理。  相似文献   

14.
王林  娄毅  汤纯 《中国检察官》2023,(15):36-39
在互联网领域,由于经营业务的特殊性,涉案企业合规表面整改的问题尤为突出。完善涉案互联网企业合规有效性监管,检察机关应注重确立有效性监管标准。目前,推进互联网企业监管面临技术业务责任争议、合规实体建设不足、缺乏监管成本核算标准以及企业合规启动阶段相对靠后等困境。检察机关应着力建构包含企业技术业务、合规实体建设、监管成本、前置性合规体系建设等内容的有效性监管标准,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成效。  相似文献   

15.
高层承诺原则是企业建立和实施有效合规计划的重要制度保障。理解高层承诺原则的关键是区分“合规治理职能”与“合规管理职能”,企业董事会、执行团队应在领导、监督和实施合规治理职能方面发挥关键的作用,从而为企业的合规管理活动创造条件。根据该原则,企业高层需要建立合规领导机构,制定专项合规计划,并确保合规计划的持续改进和完善;通过制定商业行为准则、发表声明、参与培训和交流以及率先垂范等方式,向全体员工、投资人、分支机构、商业伙伴等传达合规治理的企业文化、价值观念和合规管理的知识技能;保证合规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投入,有力地协调合规与业务的关系。最高层对合规治理的承诺和重视,将成为企业合规治理的“动力之源”,是企业合规管理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强大支撑力量。  相似文献   

16.
治理和预防企业犯罪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合规计划是预防和治理企业犯罪的最佳方式,已成世界性趋势.我国企业合规计划面临的最大瓶颈是缺乏刑事法激励措施,现有相对不起诉制度难以起到激励作用,急需在立法上增设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建构主义系统理论为企业附条件不起诉奠定了理论基础;认罪认罚从宽与合规从宽具有相...  相似文献   

17.
意大利是较早建立企业合规体系,法治经验相对成熟的国家。第231号法令跨越意大利《宪法》第27条的障碍,规定了判断企业责任的主客观标准,将企业责任建立在组织性罪过基础之上。企业免责的唯一途径是构建有效合规计划。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在犯罪发生之前已采用并有效地实施了组织、管理和控制模式,则可以免除责任。该法令实施20年来,通过持续性革新,将反腐败合规计划由公共机构扩展至私营企业,规定合规计划中辩诉交易的适用条件,引入配额制的经济制裁手段,实现了自我完善。我国的企业合规改革刚刚起步,应当重视企业刑事合规的法治化,明确单位犯罪的归责基础,单位犯罪治理应当由事后惩治模式向事先预防的企业合规模式转变,立法上应当增设配额罚金制和褫夺资格处罚,以建立相对完善的、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合规制度。  相似文献   

18.
当前关于单位犯罪成立标准的规范性文件忽视了单位意志的独立价值和判断标准,过于强调单位行为的集体性而忽略了单位治理结构的复杂性。随着合规实践的发展,单位意志的司法意义进一步凸显。承认单位意志的独立性、间接性和依赖性特点,是建立企业合规刑事激励机制的前提。但是,单位意志独立评价不依赖严格责任制度,我国无需为此在刑法中专门设立严格责任。在犯罪中评价单位意志,可以建立从单位实体到单位意志的双层次判断模式,以单位人格独立为基本前提,且把财产独立作为单位人格独立的核心要素。当单位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且无法区分时,可否定单位意志。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考虑企业合规有效性与无效状态下的双重路径。在开展合规计划的企业中,合规是分析单位政策、文化等进而确定单位是否具有犯罪意志的根据;在未开展合规计划的单位,应当建立以财产独立为基础,以单位决策机制为依托,以推定单位意志优先的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19.
涉案企业合规反向行刑衔接有助于克服涉案企业单纯刑事合规的局限性、激发检察机关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热情以及保障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正当履职,因而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当前,涉案企业合规反向行刑衔接中面临行政机关参与合规整改的相关规范不完善、涉案企业进合规整改程序的标准不一、合规评估标准主观性强以及后续监管缺位的挑战,需要在统一合规评估标准、优化合规成果评价与后续持续考察等方面予以改革完善。  相似文献   

20.
从全球视野来看,科学、合理的监管制度是有效企业合规计划的前提与保障.在检察院合规不起诉的探索中,将独立监管人引入合规监管制度是一个亮点.独立监管人不仅在发源地美国以及后续效仿的很多国家中大行其道,我国实践探索对此也甚为青睐.但独立监管人并非超级英雄,即便是在制度与经验都比较成熟的美国仍然难逃实践困境与学术批评.以美国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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