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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非诉行政执行是人民法院根据行政机关的申请,依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政强制执行。事实上,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程序并无实质上的约束力而流于形式,从而放纵了行政权力的扩张,甚至使有限的司法权成为执行行政权的工具,其结果不仅是漠视和剥夺了行政相对人正当权益、损害了非诉行政执行制度的目的,而且还削弱了司法权威。为此应当在行政强制执行理论范畴中对非诉行政执行制度进行深度研究并结合司法权与行政权的配置等要素,将非诉行政执行与行政强制执行从制度上重新整合,突破理论上的瓶颈和掣肘,完善法律救济渠道,在正当程序法律分析的基础上对行政强制执行予以法律控制,全面实现行政法制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关于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双轨制模式的利弊,学界多有讨论。很多学者主张应当将行政强制执行权收归行政机关,但在制度设计上多有不同。在现行国务院机构改革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可将行政强制执行权视为行政机关的本源性权力(应然权力)和司法机关的延展性权力(实然权力),并在此分析框架下,寻求该种权利在应然性和实然性之间的平衡,由此探讨将各级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强制执行机构,并使得司法权回归至监督权的本质。建立以行政机关为主、司法机关为补充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可以改变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模式中司法机关沦为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关的尴尬现状。  相似文献   

3.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就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是两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1.这项原则的基本涵义。(1)司法权行使具有专属性。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司法权意味着运用法律纠正违法、制裁违法犯罪、解决纠纷。它可以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的政治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公民的人身权利。司法权的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必须由专门机关统一行使。(2)司…  相似文献   

4.
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林伯海 《人大研究》2002,(10):10-13
在我国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它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它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然而 ,由于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缺乏明确的机构来负责对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 ,从而使得行政、司法机关中官僚主义盛行 ,不作为、延迟作为、不当作为、甚至违法作为的事件不断发生 ,并由此滋生出了大量的“灰色腐败”问题 ,既侵害了公民权益 ,又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 ,消除现存制度的严重官僚主义所滋生出的“灰色腐败”…  相似文献   

5.
非行政机关在日常生活中实施行政执法的情况比较常见 ,目前由于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的疏漏 ,产生的问题不少。① 非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严重影响政府形象 ,而目前司法机关又基本上将非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② 我们认为这种做法有待商榷 ,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区别处理。1.非行政机关纯粹盗用或冒充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执法的 ,被侵害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具有三个要素 :主体要素 ,必须是行政主体或是受行政主体委托的公民个人或组织作出 ;权力要素 ,必须是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行使行政职权所为的…  相似文献   

6.
一个社会不能没有公平正义,因而不能没有司法机关独立审判。只有审判独立,司法机关才能真正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机构。行政权不能没有司法权的制约。在组织上则必须调整国家机关相互之间的关系,为独立审判提供必要的条件:1.明确权力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并不意味着可以干预具体办案过程或参与案件的审理;2.明确政府与司法机关的关系。当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出现时,就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操纵着作为案件裁判官的行政审判机关的命脉了。这只  相似文献   

7.
警惕“法治割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羽 《人大建设》2004,(3):23-24
近年来,法院执行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了司法工作中的痼疾,这里除了行政的地方保护之外。司法的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现象也日益严重,一些地方形成了“法治割据”的局面、“法治割据”的实质,就是司法权力地方化。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中央的权威和国家法律的尊严,据调查,相当多的法院认为,凡是跨区域的案件委托外地执行的。一般都很难执结。有的地方政府为保护本地企业,甚至规定本地法院不能受理本地欠外地债务的案件,也不能协助外地法院执行本地财产。据浙江省绍兴市中级法院对近几年辖区内一批久拖不决的执行案件的分析,发现这些案件基本上涉及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其他行政机关或与其有关的企业,其中涉及乡镇政府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占到近一半。司法权力地方化现象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及司法机关的高度警惕,一旦让“法治割据”形成气候,我国日益完善的法制建设将前功尽弃,各地的司法机关就会“诸侯割据”,烽烟四起,安定团结的局面将面临分崩离析的危险。  相似文献   

8.
行政立法是一种最重要的抽象行政行为,但在行政立法之外,还存在着与之密切联系的另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即是指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这种行为称之为其他抽象行政行为。这种规范性文件的主体极为广泛,除享有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以外,其他行政机关亦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文件,上至国务院,下至县级人民政府的下属机关、乡镇行政  相似文献   

9.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因此,人大监督是我国对司法权力监督的基础和核心,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在整个监督机制中发挥着特殊的重要作用。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  相似文献   

10.
民事执行权是司法权,是民事司法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院司法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民事执行权的司法性质。民事司法裁判外依据的执行是民事执行权司法性质的体现。民事执行中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制约不能成为否定民事执行权司法性质的依据。  相似文献   

11.
行政权力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现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解决一系列行政问题的强制力与影响力。行政权与立法权、司法权共同构成国家权力的主要内容。行政权力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约束性的特征。在国家权力结构中,行政权力主要包括以下四种:一是立法参与权。指政府参与立法过程的相关权力。在我国,政府拥有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二是委任立法权。指立法机关制定一些法律原则,委托行政机关制定具体条文的法律制度。三是行政管理权。主要指制定和执行政策权,掌管军队和外交权,编制国家预算、决算权,管…  相似文献   

12.
民族自治地方司法机关相对于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行政机关而言具有特殊性,它不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不享有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司法机关相对于非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机关也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人员构成和工作原则方面。民族自治地方司法机关特殊性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对于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少数民族地区公民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行政强制权扩张的必然性和公民权益受损的可能性构成了行政强制理论前提的內在张力,行政强制权的实施以不侵害公民基本权益为底线.公正和效率是行政强制价值取向的两种表现形态,但两者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公正是行政强制首要的价值选择.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目标是限制行政强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权利本位是行政强制的根本宗旨.司法机关执行模式和行政机关执行模式各有利弊,我国现有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存在悖谬,确立法院审查行为和行政机关执行行为严格分开的制度是行政强制法律制度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14.
受列宁检察监督理论以及前苏联做法的影响,我国立法一直将检察机关定位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享有与立法、行政、司法权并列的法律监督权。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都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国家机关、公民是否遵守法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这一点体现在刑事诉讼中就是检察机关有权对整个诉讼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按照1979年刑诉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就审判而言,检察人员在出庭公诉过程中,如果认为审判活动有违法情形,有权当庭向法庭提出纠正意见。一审判…  相似文献   

15.
“律师应该有商业头脑,但律师绝不能成为商人!律师真正的全部的工作是挑战权力,这个权力包括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司法权关的权力”  相似文献   

16.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诉讼,这种行为可称为行政终裁行为。根据此规定,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复议后,该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决定为终局性决定,行政相对人必须遵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承认行政终裁行为是出于对行政权的尊重,它排除了司法权对行政终裁行为的审查与监督,但与WTO所要求的司法最终理念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因此,如何解决行政终裁行为的可诉性问题成为中国入世后必然面对的一个问题。司法最终理念是WTO规则所确立的一项基本的现代司法理念,其内容散见于WTO的各项法律文本中。如《海关估价协议》第11条前两项规定:“各成员在确定海关估价方面的立法,应规定进口商或其他交纳关税的人有权起诉,而不受处罚。”“不受处罚的最初起诉可以是向海关系统内的某一部门或某一独立的机构提起的,但各成员的立法应规定可向司法部门起诉而不受处罚的权利。”TRIPS第32条规  相似文献   

17.
国务院在国家权力秩序中的定位,关涉行政与立法的关系命题。传统上学界一般仅针对国务院的性质与地位展开研究,将其性质界定为执行机关,将其地位界定为最高行政机关。以性质定位代替职能定位,很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且不利于准确地了解和把握国务院在现行宪法架构下的职能定位。只有将其放置在立法与行政的关系当中,才能准确把握它的职能定位。在现行宪法架构下,立法与行政之间并非"完全依附"的关系,而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虽然国务院在性质上属于"执行机关",但在职能上它并非绝对意义上的"执行机关",而是"执行机关"和享有一定自主法规范制定权限的"行政机关"。在此宪法架构下,可引入行政保留的理论和制度设计,重构我国行政与立法之间的权限配置秩序。  相似文献   

18.
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时。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然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时机一直是行政机关面临的一个重大执法困惑和难题,行政执法实务中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和做法。对此。我们从刑事先理原则、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及附属刑法规范三个层面进行剖析,得出的结论是: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先行移送给司法机关,而不能在作出行政处罚后再移送,这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义务。  相似文献   

19.
政策执行是政策运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政策执行失效的研究,以往主要集中在政策自身的缺陷、政策执行所需资源不足、调适对象不顺从、交易成本过高等方面。然而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执行部门间的职权冲突,经常是政策执行不力甚至政策失效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因此本文力图对职权冲突对政策执行的影响、职权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化解政策执行中的职权冲突作出具体分析。一、职权冲突及其对政策执行的影响本文所说的“职权”,是指行政职权。关于行政职权,人们有不同的理解。高家伟的定义是“特定行政机关依法享有的、对某一类或…  相似文献   

20.
随着权力机关在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越来越显现,以及权力机关在工作实践中所产生的实际问题,社会各界也越来越多地认识到赋予权力机关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对权力机关监督的重大意义。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宪法和法律只赋予了权力机关的职权,而没有对权力机关设定与职权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权力机关不仅依法享有重大权力,同时也享有“不负任何责任”的“零责任免责权”。这种权责不等的状况,使得权力机关在履行职权中不承担任何责任。没有给权力机关设定法律责任,一方面,权力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很难落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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