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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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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裁判请求权——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刘敏 《中国法学》2002,(6):131-143
从国外情况来看 ,裁判请求权已经宪法化和国际化 ,并成为世界人权的一项国际标准 ,裁判请求权已经成为近现代民事司法的最高理念。我国宪法尚未确认裁判请求权这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和运作也未以裁判请求权保护作为最高理念。在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 ,我国应当通过宪法明确确认公民的裁判请求权 ,并以此为理念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
赵旭东 《法学杂志》2013,34(6):97-105
上诉审裁判方式是司法政策与司法技术的综合体,与其较为相似的概念是"上诉审裁判",但这两个概念是有所区别的,应当为上诉审裁判方式作出明确的学理定义。在对上诉案件作出结论性意见之后,还有一个裁判方式的选择问题,这取决于审级架构模式等因素的影响、相关理念的指导和对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关于上诉审裁判方式的规定还有可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3.
武腾 《法学》2018,(1):124-140
对我国《民法总则》第151条有关显失公平规定的正确适用,有赖于对既往相关裁判经验的吸收、调整与完善。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事实与主观要件事实之间不存在固定的权重比例,应借鉴"动态体系论",注重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综合考量。在受损害方的客观利益损失极为严重时,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事实仍不可或缺,但对其可能得出表见证明之结论。鉴于有关违约金调整的规定、有关海难救助报酬或居间报酬调整的规则与有关显失公平的规定之功能界分更加明显,法院应在必要时就当事人是否还需请求酌减违约金或酌减报酬进行释明。在显失公平的主观构成要件中,"缺乏判断能力"的原因包括缺乏一般生活及交易经验;应在消费者合同中补充"利用对方非理性状态"的情形;应扬弃"利用优势"的裁判经验,补充"利用依赖关系"的情形。在原有的显失公平情形下的法律行为可变更之规定被删除后,应扩张部分撤销的适用范围,以构建有层次的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4.
刑事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在司法实践中是一种常见现象,它对于准确的量刑建议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公诉人对此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追求实现正义的过程中应以遵循严格规则、寻求辩证合理性、考虑法律的稳妥性为基本进路,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应当始终以价值判断为指引,只有这样才能提出准确的量刑建议。  相似文献   

5.
家庭是构成社会关系的最基础单位,而婚姻则是组建家庭的唯一方式。目前国家提倡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家庭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基础,如果家庭不稳,和谐社会也无从谈起。本文指出分析研究离婚现象的特征,并对其规律进行总结,对于化解婚姻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稳定,将深入学些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成果贯彻到审判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6.
司法裁判结果确定性与司法裁判活动维护正义的现实功能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因此对于司法裁判结果的确定性进行分析将有助于透视司法裁判各个主导因素的内在结构,从而更好的履行其维护正义的职能。但这一解构过程中似乎存在着一些难以用具象标准来阐释的司法环节,如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因此本文尝试以德沃金的正确答案命题为坐标,构筑一个更易于直观理解的分析体系。  相似文献   

7.
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价值逐步获得学界的重视和认同。现有的理论对法律原则及其存在形态进行了广泛研究;同时,对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条件、方法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法律原则的研究缺乏制度创新,在司法操作层面面临难题,中国性问题的研究也不够充分。因而,从中国的司法语境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进行解读是重要的;对法律原则的适用要寻求制度论证,对价值衡量进行体系化努力也是必须的。  相似文献   

8.
陈思融 《中国法学》2015,(2):234-247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76条规定了一种新的判决方式——补救判决。早在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发布的司法解释中就初步确立了该种判决方式,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司法实践对于该判决方式的适用也存在较大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救判决的法律效果。因此,以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为依据,对补救判决的适用情况进行归纳分析,不仅有助于修法后补救判决的正确适用,而且对于提升法院补救判决的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19,(1):92-98
法官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承担更多责任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法官的思维关系到司法案件能否公正裁决,在中国法治建设的背景下,重视法治思维、尊重法律规律是法官思维培养的必然趋势。法官的思维选择包含合法性与正当性,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既要重视法律效果,又要兼顾社会效果。在现实背景下,法官应当克服法律实用主义、法律虚无主义,增强对于法律的规范、逻辑的遵守。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的同时废除了类推制度,填补刑法漏洞意义上的类推适用被严格禁止。然而,作为一种司法判断的方法,类推思维依然在刑事裁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法官解明刑法规范含义、进行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践行"相同案件相同处理"法治理念的有效方法。当然,在罪刑法定原则之下,刑事裁判中的类推思维应当受制于刑法规范目的和可能文义范围,确保类推结论没有超越刑法规定而违背罪刑法定。  相似文献   

11.
12.
《婚姻法》第四十一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采“共同生活”标准,更符合婚姻本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则采“身份关系”标准,更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二者在成立标准和效果方面的不一致尤其是简单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在司法实务中易造成两难。故应根据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把两者做整体适用,并综合运用日常生活经验和举证分配制度等裁判方法,平衡保护夫妻非举债一方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离婚诉讼中应注意审理尺度,不应过分延迟诉讼,对未经夫妻双方共同认可、且因证据复杂难以认定的债务不予处理。  相似文献   

13.
雷鑫  吴明明 《法律适用》2014,(5):112-116
在股东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诉讼中,对正当性目的的解释可以考虑遵循两个标准:第一,区分自身权益和他人权益(包括其他股东,任何其他个体、团体、组织等利益,社会责任,公共利益等);第二,区分股东权益和他项权益。以上述二点为基础,对正当性目的的审查,可以考虑以下列类型来限制:第一,公司章程或其他股东之间有约定从其约定;第二,排除竞争关系;第三,考察股东过往表现;第四,择优方案。  相似文献   

14.
衡平裁判的推导过程在国内尚缺乏系统而有针对性的研究,笔者以司法裁判者的主体性为研究视角,以衡平法的现代性为研究纬度,以构建法律的内外和谐为研究指向,对本命题进行了一个浅象性的剖析。衡平裁判是一个历史的命题,故首先阐明了我国传统司法裁断的衡平化的特征,以此说明现代衡平裁判本土资源的丰厚、深远;衡平裁判又是一个现代化、开放性的命题,在法治现代化的国度里,衡平思维不断地从法律推理学和解释学中汲取营养,通过对图尔敏和阿列克西两位法哲学家学说的引介和借鉴,阐述了现代意义的衡平裁判体系。  相似文献   

15.
谢晖 《法学》2012,(9):20-25
学界论述司法裁判技巧,动辄将关注点投向复杂案件和疑难案件。诚然,因这类案件的典型性,故法官对相关案件的裁判,更容易投注创造心智;学者研究这些裁判,也容易从中获得新知。但阳春白雪虽好,莫奈何下里巴人。对绝大多数法官而言,恰恰面对的是日常的简单案件。能否娴熟地运用司法技巧把日常案件处理妥当,或许是绝大多数法官安身立命的不二法门。同时,由于法律自身作为一个道义  相似文献   

16.
2013年《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解释所构建的以非法证据排除和瑕疵证据补正为核心的程序性裁判,为侦查机关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的适用设定了较大空间,悖离直接言辞原则,存在明显的正当性瑕疵。但侦查说明的适用,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两种理念存在激烈的矛盾。就此,有必要根据程序性裁判的不同证明方式,试求形成侦查说明从底限规范性到精密规范性的多层级规范性阶梯,进而确立其审查与排除规则。借此,以精密的形式性规则,弥补侦查说明的公正性瑕疵,弥合其理论正当性与实践合理性之间的鸿沟。  相似文献   

17.
张辉 《法学论坛》2016,(5):80-89
恢复原状责任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最核心的责任承担方式,其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环境修复.鉴于环境的不可逆性,污染清理和环境修复方案的实施一般需要很长的时间,这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裁判的执行提出了一系列的挑战.在环境修复方案实施中,确定环境修复技术方案的实施主体应当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环境修复方案的实施主体在实施环境修复方案过程中可以依据实施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同时,有必要对环境修复方案的实施进行验收检查.环境利益损害救济费用相当高昂,保证污染者承担实施环境修复方案的费用十分重要.环境修复项目的执行权可以分解为执行指导权、执行操作权和执行监督权.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执行听证会制度、财产披露制度、执行回访制度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裁判执行的重要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8.
案多人少、缠诉闹访、执行难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三大难题,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都在探寻破解之策,虽取得了一些的成效,但离问题的解决还相差甚远。本文试图在民事诉讼各阶段引入司法裁判的可预见性概念,并通过相关制度的构建,使当事人在诉前、诉中、执行中能对裁判结果形成合理的预见,进而从源头上减少三大难题对法院工作的困扰。  相似文献   

19.
海峡两岸相互承认刑事裁判,是继续拓展两岸刑事法律合作的应然选择。从积极维护被判刑人权益出发,两岸间相互承认刑事裁判,有利于贯彻一事不再理原则,有利于促进实质平等的实现,可以为被判刑人提供有利的刑罚执行。相互承认刑事裁判,并不会得出政权相互承认的结论。促进两岸彼此对刑事法律制度的了解和信任,是实现两岸刑事裁判相互承认的基础。我国刑法第10条有关外国刑事裁判消极承认的规定,不能用来解决两岸之间刑事裁判的承认问题。两岸之间应当协调立场,尽快通过妥当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20.
证据裁判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诉讼中认定犯罪事实时必须遵循的原则。诉讼证明方式的演进历史,不应以欧洲大陆为中心,而应扩展至世界范围,将其分为神明裁判、口供裁判和证据裁判三个阶段。证据裁判原则要求以口供以外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根据。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可采性。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体为法院和检察机关,侦查机关不宜作为排除主体。定罪证明标准应以结论唯一为最高标准,以排除合理怀疑为降低标准,两者在实践中互补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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