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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海峡两岸交往日益增多,沉积了几十年以及新出现的涉台民事案件也日益突出,相当部分诉诸法律.1990年以来,福州市两级人民法院从“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及时审理了一大批涉台民事案件,切实保障了台胞的合法权益,适应了新时期形势发展的需要.据统计,近两年里,福州地区共受理一审涉台民事案件90多件.我们在审理涉台民事案件中遇到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 1.各种类型案件并存,新型案件叠出.由于海峡两岸特殊的地理位置及政治原因,两岸的民间贸易自发地形成,这种贸易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基本上脱离了国家工商、税务管理,特别是脱离了海  相似文献   

2.
为维护涉台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涉台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以及人民法院接受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代为向住所地在大陆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3.
<正> 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之间民事、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往来日益扩大,对台法律服务已逐渐成为我国沿海地区律师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涉台民事诉讼中的作用,维护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律师业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涉台民事诉讼的几个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一、涉台民事诉讼的原则针对涉台民事诉讼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事案件,除遵循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强调以下原则: 1.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原则。人民法院在涉台民事审判中应坚持只有一个中国的立场,维护国家的统一,在实体法及诉讼程序法方面都要坚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相似文献   

4.
今天,我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谈谈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大家知道,自从台湾当局放宽去台人员回大陆探亲的限制以来,去台人员和台胞回大陆探亲、旅游的越来越多,诉讼到人民  相似文献   

5.
涉台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两岸关系,事关祖国统一大业,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审判工作。近年来,福建省各级人民法院从“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处理涉台刑事申诉、民事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和马原副院长新闻发布会讲话(下称《讲话》)的精神,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实事求是,充分考虑海峡两岸长期隔离的特殊情况,积极、慎重地审理了一批涉台民事案件,依法保护了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加强两岸的经济贸易和人员往来,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6.
汪辜会谈以来,海峡两岸民事交往日益频繁,回大陆探亲、旅游、收养子女以及从事经济贫易等活动的台胞数量剧增,也有一些大陆同胞赴台探亲、奔丧、继承遗产。在办理这类公证事项时,除应坚持三优先(即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服务),积极、热情、稳妥地为台胞、台属提供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的原则外,还应注意到海峡两岸的法律制度不同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笔者仅就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谈谈看法。一、涉台遗产继承公证的管辖涉台遗产继承公证是指继承人中有台湾同胞,或谈继承人生前居住在台湾地区,或所继承的遗产一部分…  相似文献   

7.
大陆公证机关办理的涉台公证事务中,用于遗产继承的公证书占有相当的比重。公证书作为沟通两岸交往的法律文件,在维护两岸人民继承遗产的民事权利方面,具有其它公文难以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汪辜会谈达成《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后,公证文书的证明作用进一步为两岸所承认和接受,成为两岸交往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有效地维护了两岸人民的遗产继承权。由于海峡两岸长期分离,实行不同的社会制度,使得两岸在继承制度上出现诸多差异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法律适用问题。这些问题必然会对涉台继承的公证实务产生影响。本文拟就此作点…  相似文献   

8.
所谓涉台继承,是指当事人或所继承的遗产具有涉台因素的继承。具体情况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在台湾,遗产在大陆,二是当事人在大陆,遗产在台湾。由于海峡两岸的社会制度不同,法律不同,所以就涉及到法律适用、继承人的确认、遗产如何分配等一系列问题。我们认为,在办理涉台继承公证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中的审级制度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一个民事案件要经过几个不同级别的法院审理、裁判才产生既判力的制度。民事诉讼审级制度是民事审判基本制度之一。其体现着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是对程序公正性的保障。根据这种理念,我国设立了两审终审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这是两审终审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律中的具体表现。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就宣告终结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正> 海峡两岸人民来往日增,讯息渐通,产生了许多民事案件。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分析讨论海峡两岸人民继承的若干问题,探讨如何合理地维护两地人民的权益。一、海峡两岸的继承制度要处理海峽两岸人民的继承问题,首先必须要了解两地的继承制度。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是我国唯一的审判机关,它在审判涉外民事案件时,总要涉及到运用冲突法规范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章的法律条文都是冲突法规范,它们都是人民法院审判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但是,在我们参阅的关于涉外民事案件的大量法院判决中,却未发现一个法院判决是援用《民法通则》第8章的法律条文作为法律依据的。  相似文献   

12.
台湾当局于1992年9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件》(下简称《关系条例》),表明涉台法律事务的处理进入新的阶段,预示着海峡两岸的涉台律师业务将会日趋增多,因而《关系条例》的实施对涉台律师实务有何影响,就成了海峡两岸律师所关心的问题,更是海峡两岸律师所要解决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业务文选》2012,(35):1+49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规定》的出台,是充分发挥军事法院处理涉军民事案件,依法保障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地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军队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加强涉军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举措。1992年10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军事法院审理军内经济纠纷案件的复函》,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军事法院试行审理军内民事案件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民事调解是人民法院通过每一个人民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实施法律的一种形式,民事调解书就是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时,在查明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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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工作是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事关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事关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针对当前涉诉信访总量上升、无序上访和信访形式多样化的现状,人民法院要增强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改进涉诉信访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重点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89,(8)
近年来海峡两岸人民交往增加,一系列法律问题随之而生,其中比较多的是婚姻家庭问题。去台人员中,原在大陆已婚,去台后再结婚的有数十万人之多,现在发生不少纠纷,如何妥善处理,这涉及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安定,影响至为深远。本文就三个案例,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案例一:前妻起诉,要求解除丈夫与后妻的婚姻关系。1988年8月,台湾“高级法院”受理了海峡两岸首宗婚姻官司,现居香港的福建龙岩县七十一岁妇女陈鸾香,要求解除丈夫邓元贞同“台湾太太”吴秀  相似文献   

17.
几年来,我市法院本着积极、慎重、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地审判了一批涉台民事案件。有效地保护了海峡两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进了台胞对大陆法律、政策的了解和信任。我们的做法是: 对去台人员在大陆的民事权益受侵害,由在大陆的共有人作为原告起诉,法院予以受理。 我们认为,去台人员与在大陆的共有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在去台人员回大陆诉讼或提供证明文  相似文献   

18.
本书是研究海峡两岸交往中法律问题的大型论著.由曾宪义教授与全国台联郭平坦副会长任主编.全书分三篇:上篇为两岸经贸投资、婚姻继承、民刑诉、律师业务等法律问题;中篇为台湾现行法律特点、内容概述;下篇是大陆现阶段涉台法律法规汇览;附录有关法律法规和讯息资料.本书资料丰富、全面、系  相似文献   

19.
《法学》1989,(11)
我国民法通则的施行,标志着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从主要执行政策转变为主要执行法律。广大民事审判人员正在逐步地、自觉地遵守全国第十四次法院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理清每一个民事案件的法律关系,正确确定民事责任。尤其可喜得是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类型疑难案件,能致力于区分案件的不同性质,从中理出各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并作出针对性的处理。这标志着人民法院的执法水平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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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害关系,处理起来,往往不仅思想工作艰巨,而且在适用政策法律上,也有的不够明确。因而,有些案件一拖再拖,长期处理不下去,不仅影响或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搞不好,还会引起矛盾激化,酿成刑事案件,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安定。所以,要处理好民事案件,一方面,是要民事审判人员有高度的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以及优良的政治业务素质,而另一方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办案中适用政策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意见,给予具体帮助指导,这对下级法院正确处理民事案件,无疑也是至关重要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他们就各级法院处理婚姻和赡养等案件中,适用政策法律不明确、不统一的若干具体问题,及时召开有市各级法院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院长或民庭庭长、审判员,以及市有关政法部门、法学部门的同志参加的民事审判业务讨论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讨论,统一认识,提出具体意见,最后并经过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形成文件。这对指导下级法院正确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必将会起到良好的作用。他们这种从审判实践出发,抓住民事审判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帮助下级法院解决实际问题的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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