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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为了真正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2000年以来,不少地方实行“以公有资本退出为核心”的企业二次改制,二次改制时,原来的公有资本怎么退?为了得到国家有关集体(国有)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2.
目前,各地以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对企业进行了改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改制后,部分经营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国家、集体、职工利益,引发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问题不容忽视。 l、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改制后,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对滞后,部分经营者认为取得企业的经营权后就拥有了资产的处置权,对国有资产随意处置,有的甚至进行“暗箱操作”,低价、无偿变卖给亲朋好友,从中牟取私利,变相侵吞国有资产;有的经营者利用经营企业的资本、技术、资源等来经营自己的“小企业”。有的利用国有资产抵押贷款,把贷款大肆挥霍…  相似文献   

3.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调查与思考江苏省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始于1992年,在1995年以前基本处于组织试点阶段。1995年以来,乡镇企业改制在全省各地逐步推开,国有、城镇集体小型企业的改制试点进一步扩大。主要的...  相似文献   

4.
农村集体资产改制是城市化“村改居”进程中的难题与“瓶颈”,是“村改居”转制工作的重点。本文结合广东珠三角相关实践剖析其中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改组,并对一些国有中小型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承包、租赁、兼.诈、出售等形式的改革,大部分国企经过改制,激发了活力,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是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呈现出比以往更加明显的两大特征:即职务犯罪不断增多,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职工的利益;社会矛盾加大,已构成影响社会和政治稳定的隐患。对此,我们专门对目企改制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并组织召开了十余次由改制后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到了一些新的、  相似文献   

6.
《天津律师》2006,(5):13-17
国有企业改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这为国有企业改制指明了方向。此后.国资委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国企改制程序。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各地加快了企业改制工作。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循着规范的公司制方向改革,一些国有集体小企业也相应采取了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方式放开。随着改制企业的日趋增多,我们感到,需要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驾驭和把握其走势。通过调查分析看出,改制对党风廉政建设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但积极方面是主要的。改制使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确立成为现实,这为企业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实现利润最大化创造了新的基础和条件。从消极方面看,企业独立走向市场后,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市场交易原则容…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企业改制起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有企业的改革,从1993年开始,改制的主要内容开始针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制主体已不限于国有企业,还包括集体企业及其他非国有企业,改制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包括企业的合并、分立、出售、重组等。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了国家工作人员随意低估资产、隐瞒债权、虚设债务、虚构产权交易等非法方式去隐匿公共资产,给国家或集体  相似文献   

9.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受委派在国有、集体联营企业中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将国有、集体联营企业的公共财产转移至自己及亲属控股的个人股份制企业并非法占有,应认定构成贪污罪。  相似文献   

10.
2009年以来,该市对全市60多个行政村、89名村干部进行了普审,审计金额达9000余万元,提出整改意见120多条。对9个乡镇中16个城中村、资源村、新农村建设推进村进行了专项审计,清退不合理费用36万元,对集体资产改制中的程序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相似文献   

11.
谈萧 《法人》2007,(10):38-41
集体企业改制的问题,归根结蒂是集体所有权的问题,人人都有份的资产,又不能确定每个人的份额到底是多少,就不可能形成所谓的自治机制,没有自治机制,也就没有所谓的基层民主。这一切,都源自集体所有制中的集体成员权利界定不清晰  相似文献   

12.
《法人》2005,(1):8-8
12月18日,在北京举行的“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制度缺陷与制度建设”研讨会上,经济学家刘纪鹏说,郎咸平至少是赢得了民心的,那就是他突出批评了国有企业在搞产权改革的过程中,搞自买自卖式的MB0,搞官商勾结的腐败,这一点赢得了大众。但他认为郎咸平并不了解实际情况。“郎咸平非得把集体的看成国有,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相似文献   

13.
张驰 《法人》2007,(10):35-37
农村集体经济改制目标的不清晰,是造成新华村集体资产去向不明的主要原因位于长江之滨的新华村,在江苏省常州市老百姓的眼中,曾经是常州集体经济辉煌的代名词。城里人知道它,是因为它曾经创造了集体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4.
国企改制要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案例】前不久,某市法院一审判决该市土产日杂棉麻公司(以下简称日杂公司)经理方某犯有侵占罪。至此,受到当地多方关注的日杂公司改制风波,终于告一段落。创建于建国初期的日杂公司,是某市供销合作社下属的一家集体所有制企业,2000年3月改制前有在册职工262人,其中全民、集体固定工97人,合同制职工165人,另外还有离退休干部职工47人。2000年2月23日,该市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同年2月28日,该市日杂公司的主管单位成立工作组,进驻该公司主持改制工作。而当时的公司经…  相似文献   

15.
一、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及法律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分析,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尤其是在法治化模式下的企业改制可以从多角度加以描述。  相似文献   

16.
梅宏 《法治研究》2006,(4):74-75
《企业改制规定》制定的初衷和法理基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对外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企业改制规定》)的原因,是一些地方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债务人借企业改制逃债的现象较为突出。债务人借企业改制将原企业优质财产移转到新组建的公司中,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用以对付债权人,其后果是非法减轻或者免除债务人的责任,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丁国民 《河北法学》2003,21(6):31-36
乡镇企业改制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理顺,其中涉及到政府、集体组织其他成员、企业负责人及企业职工等各方利益。依法界定企业产权关系,充分体现并协调好各利益相关者权益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此必须树立并提高各利益相关者的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把企业破产改制中维护好职工利益纳入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领域,不断创新思路,完善制度,有效维护了职工利益,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主要做法是坚持严把“五关”:严把改制方案审核关。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对企业重组改制的总体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监察局、劳动保障局、工会作为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对总体方案中有关企业职工权益的事项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进行监督,督促改制企业在改制方案制订过程中,必须做到确保职工群众在企业改制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改制工作中的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权。规定国企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为强化“两个确保”的落实,市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邀请特邀监察员对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进行巡视。  相似文献   

19.
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成长方式选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企业制度创新激活了许多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但产权制度改革并不是一剂包治百病的良药。处于市场竞争前沿的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要能获得快速发展,除了必须把改制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外,还需正确定位其成长方式。可供国有和集体中小企业选择的五种成长方式分别是:经营专业化、产品多样化;加快技术变革,提高产品竞争力;加强中小企业间横向联合,形成规模经济;加入大企业或核心企业系列化生产体系,形成大中小企业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特许经营  相似文献   

20.
当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争论的症结在于:其一,没有区分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改制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制后,土地经营权内涵与功能发生根本改变,其自由流转(包括继承)当无异无疑。其二,没有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流转与其他流转方式的区别。继承是原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原主体丧失为前提。而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则是以原承包经营权主权生存并且往往根据其意志进行。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肩负着社会保障功能,人身性没有涤除,又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因而不应当也不能够继承。问题的根本解决,应当消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身性:一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对无地的农村人口给予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相当的社会保障。二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布现状不变,但变无偿享有为有偿享有,集体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取的利益用来维护全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三是,彻底涤除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由国家负担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从当前中国实际来看,第二种路径最易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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