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检查的通知》(卫法监发[2000]第104号)的要求,今年4-7月份,全国各省区市组织开展了一次重点公共场所卫生执法检查,对辖区内的中小旅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歌舞厅和游泳场所等五类场所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根据上报的25个省市的统计结果,此次执法行动共检查公共场所140499户,持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占92.0%,在检查的五类场所中,游泳场馆持证经营率最高,达96.1%,理发美容店最低,为90.8%。抽查从业人员422070人。持健康证上岗的占89.4%,五类场所中游泳场馆持证上岗率最高,达94.7%;理发美容店最低,为86.8%。抽检889148件公共用品进行大肠菌群检测,合格率为95.8%,五类场所中中小旅店合格率最高,达98.2%;歌舞厅最低,为84.5%。抽检217331件公共用品进行致病菌检测。合格率为98.2%。抽查游泳场(馆)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 今年1月至10月,我部组织对卫生部认定的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进行了复核。现将本次复核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本次复核工作,旨在加强对健康相关产品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检验工作者充分认识到卫生检验在卫生监督执法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从而进一步提高检验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一、组织与实施  相似文献   

3.
根据卫生部卫法监发(2001)463号《卫生部关于印发2001年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和公共卫生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及卫生厅冀卫法监字(2001)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我省2001年职业卫生监督抽查实施意见,并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选择几个行业和几个市进行了职业卫生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的情况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刑警与科技》2006,(2):30-31
为配合公安特警队建设,实现“把最精良的装备配备到特警队”的目标,公安部于2005年对簪用防弹衣、防暴服.警用防暴头盔、防暴盾牌,橡胶警棍、99式警用服饰6类产品实施了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以下简称抽查)。  相似文献   

5.
《刑警与科技》2004,(7):179-185
为加强对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的管理,促进公安战斗力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督司《关于批准公安部2003年度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的函》(质检监函[2003]44号)的要求,公安部于2003年对99式警服(部分)、警用防暴头盔、防暴服、警用防弹衣、信息技术防火墙、机械防盗锁、  相似文献   

6.
2000年受理、审批的健康相关产品数量较1999年有较大增加。共受理健康相关产品4515个,批准健康相关产品3509个,不批准健康相关产品518个。受理健康相关产品数和批准健康相关产品数分别比1999年增加60.8%、90.2% 1、保健食品 2000年共受理保健食品946个,批准809个,不批准64个,不批准率为7.3%,其中进口保健食品的不批准率为15.3%,国产保健食品的不批准率为6.5%。保健食品不批准的主要原因为产品食用安全性依据不足,配方不合理,原料不符合要求,产品卫生指标超标。  相似文献   

7.
名称文号发布时间发布机关部令规章长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一)综合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启动国家卫生信息网建设项目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印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包括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址选择、厂区规划、生产卫生要求、卫生质量检验、原材料和成品储存卫生及个人卫生和健康要求。第三条凡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企业必须遵守本规范.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本规范的实施.第二章厂址选择与厂区规划第五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厂址的选择应当符合市政总体规划.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于清洁区内,其生产车间距有毒  相似文献   

9.
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于1999年4-6月,对本市化妆品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本次市场检查共13家,其中大商场8家,中商场2家,超市2家,商品批发市场1家。重点抽查进口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中祛斑类和防晒类。主要检查卫生部进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卫生评价报告和相应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北京市销售化妆品卫生审核证明及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对没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留样检查。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并留档  相似文献   

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政府卫生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1.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目录》法律效力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卫生部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自2002年4月我部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来,上海、广东、宁夏等省(区、市)结合当地情况积极行动,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公平、公正、透明的重要措施。为加快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的转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经国务院同意,现将由卫生部主持起草并商中编办、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要遵照政事分开和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监督体制,适应依法治国和社  相似文献   

14.
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案件情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0年全国法院共收刑事、民事、经济纠纷、海事海商、行政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5918411件,比上年同期下降4.99%。其中,刑事案件上升4.16%,民事案件下降2.38%,经济纠纷案件下降14.23%,行政案件下降8.88%。一审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分别下降5.91%和3.52%;二审案件同比增长6.51%。共审结案件5948065件,同比下降4.56%,结案率为94.48%,同比持平。截至12月底,尚有未结案件347355件,下降7.83%。 执行收案2615079件,上升0.7%;执行结案2639066件,下降0.24%;结案率85%,上升0.58个百分点;未执行案件46…  相似文献   

15.
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化妆品经营单位销售未经卫生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冀卫法监函字(200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化妆品经销商经销未经卫生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应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对经销商进行处罚。二、进口或者销售进口化妆品时所提供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与卫生部批准内容不符的,可视为进口或销售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产品,应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进行处罚。此复。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我部决定简化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许可程序,自2004年8月1日起,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首次进口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上市前由产品生产单位或进口单位向卫生部申请备案,并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提交备案材料,履行备案手续。  相似文献   

17.
黑龙江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异地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请示》(黑卫法监发[2004]6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加工食品。地方性法规明令规定禁止的除外。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从事委托或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活动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种类必须与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双方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许可项目相一致,并通过订立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的形式明确双方食品卫生的责任及责任的期限。  相似文献   

18.
"三五"普法期间,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大力进行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普遍提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普遍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得到加强,顺利完成了"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相似文献   

19.
20.
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可分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和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以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为主要标志,化妆品产品的检验和安全性评价应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主要是索证检查,包括国产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为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三十一条较明确而详尽地规定了卫生监督部门和化妆品经营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1995(以下简称《通用标签》)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对产品的标签、标识进行了非常具体的规定,提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